华裔律师分析颜洋自杀事件:责任方或涉及法律责任
洛杉矶华裔刑事律师邓洪,就近期发生的USAA航校丹顿校区中国学生颜洋自杀事件进行了分析,谈到有关责任方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责任。
邓洪律师首先表示对颜洋事件有些了解,按照常规进行分析,如果情况完全属实,“学校的责任可能涉及两方面。如果是学校、或者是学校的主管、学校的职员,自己给颜洋施加压力,这种情形已经构成了两个行为,一个是霸凌的行为。如果直接导因,如果学校有故意的行为,当然属于刑事责任,还有一个民事责任。”
“在刑法上,这叫做‘霸凌’,还有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IIED,故意向受害人施加加力,而造成受害人的精神伤害,这种就是IIED。在民法、侵权法里面,就是故意向他人施加精神伤害。这个可以是刑事,也可以是民事。在这部分里,也可以要求警察立案调查,这个死因是如何造成的。”
USAG航校旗下US Aviation Academy(USAA)丹顿校区(侨记者章宁摄 )
2019年4月16日早晨,丹顿校区中国学生颜洋被发现身亡于学校宿舍公寓的卫生间内(图为颜洋生前所住公寓外观,侨记者章宁摄)
另一方面,邓洪提到在一些案件中,还有可能是疏忽行为。疏忽行为不一定会、能够造成刑事案件,但是如果学校已经知道学生有自杀倾向,没有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或者没有做一点防范措施,学校也有责任。“比如,好几次,学生已经向同学、教员说到什么,学校知道他有自杀倾向,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或者防范,学校也有疏忽责任。学校没有向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
除了刑事或民事等法律途径,邓洪律师还表示,学校有相关监管部门,可以要求进行调查,“看看行为是否构成种族歧视。因为在法律上,学校不能因为学生的种族、国际、宗教、肤色、性别、性取向等来歧视学生。如果存在歧视,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吊销学校的执照。”
据航校同学介绍,22岁的中国学生颜洋,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级飞行技术专业学生,于2018年4月20日接受航空公司安排,来美进行飞行训练,受训于USAG航校旗下US Aviation Academy(USAA)丹顿校区。同公寓包括颜洋同学在内一共7名学员,全是颜洋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时期同学,人际关系极好。颜洋与同学,室友相处融洽,公寓氛围团结互助。当地时间2019年4月16日早晨,颜洋被发现身亡于公寓卫生间。颜洋生前曾收到4封警告信,可能不能继续学习、毕业。同学们认为颜洋遭到不公正对待,对校方“不合格”的“定论”不满,由此,陆陆续续曝光了中国学生在丹顿校区的学习和生活,引起媒体、社会关注。校方、航空公司方面,之前拒绝采访,打至航校的采访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5月9日下午,美国交通部亦回函关注并初步调查此事件的特朗普亚太裔顾问委员委员洛杉矶的王湉表示,交通部、司法部的人权部门将介入调查。
【侨报记者章宁5月9日洛杉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