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 美国10岁女孩惨遭强奸怀孕 竟被拒绝堕胎! 无情法案引发众怒!
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儿,全世界都沸腾了。
自从几天前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妇女的堕胎权不再受到保护后,一名10岁女孩被强奸怀孕,都不让堕胎了…
不少网友愤怒发声:这是什么样一个不把女性当人的人间地狱?让10岁女孩生子,难道不是谋杀儿童?!
昨日,俄亥俄州传出消息,一位年仅10岁,遭受强奸后怀孕的女孩,被诊所拒绝堕胎。
因为当地定了一个“胎儿心跳法案”:禁止任何妊娠6周以上的女性堕胎,就算是强奸或乱伦,甚至胚胎有问题,都无一例外。除非该妊娠女性身体情况遭遇绝对威胁。
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后,女性的堕胎权不再受美国宪法保护,这项“胎儿心跳法案”立刻生效。
这位10岁的小姑娘,无疑成为了冰冷苛刻“堕胎禁令”的受害者。
被强奸已是不幸,更不幸的是,发现怀孕时已6周零3天,属于当地禁止堕胎的情况,于是诊所拒绝为她堕胎。
怀孕6周“胎儿心跳法案”也十分离谱,引起公愤。一方面,许多人认为6周内胎儿是没有心跳的,只是医生可以在后来发育成心脏的区域检测到跳动。此外,许多女性在这个时间点也不知道自己怀孕。
怀孕6周是什么概念?有的女性的月经周期可能都超过6周… 如此早期的妊娠,是非常难早发现的。
女孩的医生良心不安,不得不向周边尚能堕胎的州寻求帮助,最后将孩子送往临近的印第安纳州进行堕胎手术。
虽然印第安纳州的禁令尚未生效,女孩可以前往那里进行堕胎手术。
然而,印第安纳州的议员们正在推动该州颁布堕胎限制规定,这可能会迫使寻求接受这一医疗服务的女性去更远的地方。
可怕的是,不仅在俄亥俄州,美国的20多个州已经有13个州将禁止或严格限制堕胎行为。
密西西比州众议院议长菲利普·冈恩(Philip Gunn)当众发表“暴论”:就算是12岁女孩被父亲或家人乱伦强奸,也不能堕胎。
6月24日星期五,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的那天,记者质问冈恩,“12岁女孩被父亲或叔叔性侵的案例要怎么办?”
冈恩委婉地表态说:“我相信生命始于受孕,每一个生命都是有价值的。这是我个人的信仰。” 全场哗然,大家都知道他指的是,女性应该带来婴儿的生命。
当另一名记者进一步追问道:“所以,那个被家庭成员性侵的12岁孩子就应该怀孕到足月?”
“这是我个人的信仰。我相信生命始于受孕,”冈恩如此重复回答。然后,冈恩补充说,他不希望关于强奸或乱伦的讨论掩盖了美国反堕胎立法的胜利,以及密西西比州在该决定中发挥的作用。
他如此反复强调生命的价值,无疑告诉记者,他的“个人信仰”是,堕胎就是非法的,即便此人是一名12岁的性侵受害者,并怀着她父亲或叔叔的孩子。
需要一提的是,目前密西西比州仍允许孕妇在强奸或乱伦的情况下堕胎。
该州15周堕胎禁令虽然禁止孕妇在15周后堕胎,但在医疗紧急情况和胎儿严重畸形时,孕妇可以堕胎。另外,该州将于7月7日生效的一项“触发法”,也允许在“保护孕妇的生命,或怀孕是由强奸导致的”情况下,实施堕胎。
但是,冈恩作为议长,进行如此发言,恐意味着密西西比州女性的堕胎权或将被进一步限制,沦为下一个俄亥俄州。
美国众议院议员埃莉诺·霍姆斯·诺顿在纪录片《推翻罗诉韦德案》中说:“如果连控制自己身体的权利都没有,其他的权利怎么保证?”
这句话在多年之后一语成谶,“罗伊案”的推翻,或许成为美国女性失去更大自由和平等的开始。
2017年时,阿拉巴马州一名16岁女高中生怀孕了,她想堕胎,但男友马格斯恳求她将孩子生下来。女孩拒绝了马格斯的请求,在怀孕超过6周后进行了堕胎。
马格斯了解真相后,起诉了女孩所服用堕胎药的厂家及堕胎诊所。该州麦迪逊县法官允许马格斯将被流产的胎儿列为原告,马格斯代表这个胎儿进行起诉。
虽然此案后来分别在2019年和2020年被郡法院和州法院驳回,甚至被说,该诉讼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案件”,将女性的权利放在“第三顺位”,置于使她怀孕的男人和她流产的胎儿的权利之后。
可是在禁止堕胎多年后,未来的美国还会有这样的意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