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孩子多要助學金不一定使陰招 有大把合法策略可以用
前兩天曝出的又一起大學錄取相關醜聞相信大家都聽說了,為了讓孩子得到聯邦、州或大學提供的助學金,一些富裕的家長竟然把監護權轉交給朋友或親戚,這樣子女就可以上報自己經濟獨立,需要資助。
這種行為無疑讓人憤怒,讀大學越來越貴,這些助學金應該給的是更有需要、不夠富足的孩子。而許多華人中產家庭往往面臨的情況是:全額供孩子讀書有些吃緊,收入卻又沒有低到能申請助學金的地步,十分尷尬。
事實上,如果想要在孩子上大學時爭取援助,不見得要用到這些不道德的方式。一個當然是獎學金,這是在孩子成績好、獲過獎等情況下;而即使是助學金,也還有正當的法子。
1. 總收入和資產
申請助學金時要向Fafsa(即「聯邦學生補助免費申請」)系統申報父母在前一年的收入,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孩子想在今年10月申請2020-2021學年的助學金,需要申報的是父母在2018年的收入。
這上面就有「竅門」了,你可以盡量減少這一年的收入,比如領取資本收益、從退休賬戶里取錢等等,如果你這一年有獎金可拿,可以試試和公司商量,推遲到申報完成後再把獎金打到你賬上。
如果你使用存在銀行里的現金來償還房貸、車貸等債務,你的可申報資產也會減少,這同樣可以增加孩子申請助學金的成功率。
2. 子女的數量
如果你有不止一個孩子同時上大學,申請助學金的成功率就會大大提高,有家長甚至會鼓勵成績好的孩子跳過一級,提早與哥哥或姐姐一起念大學,當然這得依照家裡的情況而定,不能強求。不過,假如你有一個孩子已經讀研了,但他/她超過一半的讀書費用仍然來自家庭,你也可以把其算作正在讀大學的子女,在申報助學金時填進去。
3. 申請
首先從時間上來說,助學金申請從每年10月1日開始,申請得越早越有好處,這是因為不少助學金的資金儲備有限,在符合條件的基礎上實行先到先得的政策。
還有一點要記住,拿到助學金被批准的信以後,要仔細閱讀上面的條款,比如這是4年全包的還是一年一申的,以及有沒有附加條件,比如必須保持一定的GPA才能繼續拿錢。
如果你對拿到的助學金不滿意,你也可以繼續向學校申辯,很多學校都接受在助學金金額上「討價還價」,只要你拿得出合理的理由。
合理的理由指的是什麼呢?可能比你想的要多很多。比如你有兄弟姐妹在外州讀完書搬回家來了,家裡的負擔增大;或者如果家裡有人生病,醫療花費增加了,這些都可以寫進申請文件里;甚至,如果孩子從另一所大學得到的助學金更多,可以用這個理由來向給錢少的學校爭取,請求他們考慮到這一點,匹配更多的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