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房子我做主」 亞城「佔屋者」的豪言!
近日,一對夫婦最近準備搬進Gwinnett縣的新房時,發現裡面竟然已有人居住,甚至還一度遭到擅自「佔屋者」的毆打。
顯然,「佔屋者」對這棟價值50萬美元的住宅非常滿意,要不也不至於在自己的Facebook上大肆「炫富」。在視頻中,「佔屋者」Joel Fedd和他的侄子說他們是土著Moors人,擁有此處土地和房屋,並在窗戶上張貼了聲稱擁有所有權的標誌。
儘管鄰居的好心人「路見不平一聲吼」,但於事無補,依舊改變不了「佔屋者」強佔房屋的結果。房主的真正所有人為此更是煞費苦心,幾次更換門鎖,但Joel Fedd也毫不示弱,你換,我也換,你還換,我再換,搞得房主苦不堪言。
Fedd還在網上發布了自己的「豪言壯語」,「你們可以繼續支付租金,但這改變不了我擁有這房子,這是我的權利。」
但法律和正義顯然沒有站在Fedd這一方。在Gwinnett縣警方介入此事後,事件結果發生了大反轉,Fedd的固執己見在警察面前已顯得愈發蒼白。最終,Fedd鋃鐺入獄,被指控犯非法侵入罪和虛假陳述。
事實上,在一些歐美國家,「佔屋」行動已經逐步演變成為一種社會運動,先撇開法律層面的問題不講,這種行為宣揚的是充分利用閑置房屋,讓真正有住房需要且無家可歸的人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夢想。
無論你覺得靠譜與否,都改變不了這種行為的不斷發生。比較典型的一起是發生在2017年的英國,佔屋者「強佔」俄羅斯金融寡頭安德烈·貢恰連科在倫敦的一處價值1.3億元人民幣的豪宅。佔屋者將其作為收容中心對外開放。但貢恰連科豈是好惹的主兒,他隨即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承認對房屋享有所有權並驅離佔屋者。
據了解,雖然佔屋現象在很多國家存在,但各國法律對這種現象的處理方式卻截然不同。荷蘭政府就規定屋主只要被查到有空屋超過1年以上沒使用,佔屋者就可以大方入住。英國政府將法律規定進行了細化,例如被占房產是非居住型房產(比如商業用地),佔屋者是或曾經是這棟房產的房客,佔屋者獲得了房主的同意居住在這裡,佔屋者只是臨時在這裡落腳且並不打算長期居住,以上這些情況,都可認定為合法。至於在美國,不妨對照一下Fedd的經歷吧。
佔屋者按目的等大致可以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是抗議
不少是中產階級家庭的子弟,衣食無憂,嫉惡如仇,以「占居」來抵制社會不公。
第二類是無產
在校的大學生、找不到工作的畢業生、打工的移民、體驗另類生活方式的人等是主體。一窮二白,沒錢租房,空房不住白不住,房子空著也是浪費。
第三類是邊緣弱勢群體
流離失所,無家可歸,往往伴有吸毒、酗酒等問題。
除了這些「傳統」占居族,居心叵測,知法犯法的佔屋族正在浮出水面。隨著經濟形勢的惡化,占居行為凸現其「險惡」的一面。
怎麼樣,看到這兒是否擔心自己的房屋因管理不善或長時間無人居住等原因被佔屋者「據為己有」?
我們的建議
在將房子出租的時候一定要好好地進行信用核查。如果有租客一家很多人擠一間屋子裡,即使只要求短租一周,也要對這種非正常情況提起警惕。對於因投資或度假而購買的房屋,可能會有存在空置期間。這期間,戶主一定要做好防盜工作,比如提前購買空置房屋保險,在家裡安裝防盜警報系統或者在門口設置監控攝像,一旦佔屋者進入,可留作非法入侵的證據。
你遇到過這樣的人嗎?遇到這種情況你會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