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禁令放寬限制,H-1B、L-1等外國勞工符合指標即可入境
6月22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宣布,自當地時間6月24日12時01分起至今年底,美國將暫停發放部分種類非移民工作簽證。白宮稱,在新冠疫情嚴重衝擊美國就業的背景下,新舉措旨在優先保障美國人就業。而此一行政令也遭受美國多家科技公司CEO聯合抗議譴責。
而就在本周三(8月12日),美國國務院悄悄發出一則聲明,聲明內容大概是為放寬入境禁令的部份限制,符合特定情況的部分類型簽證持有者可入境。
H-1B簽證
1.公共衛生領域方面的專業人士,或者從業新冠病毒研究以及公共衛生相關研究的專業人員
2.美國官方認可且提出需要的人,從事提供IT技術支持或參與美國政府機構至關重要項目的人員。
3.申請人的僱主,工作職位,工作簽證都維持不變。如果申請人因為之前的政策無法進入美國,強迫僱主更換僱員可能會造成經濟影響。
4.促進美國即時和持續經濟復甦的技術專家或者高端經理等重要人士,且要符合以下五個條件中的2個以上,簽證官則可以發放簽證
- a.僱主對於該名員工仍有僱傭需求,需要員工在美國境內工作
- b.該名員工的工作內容有特殊貢獻,比如是化工、通信、水壩、國防建設、緊急救助服務、能源、金融服務、食品農業、公家機關、醫療公衛、信息技術、核能反應、交通、水資源系統等相關產業,而且該員工必須是擔任高端職位或是不可替代的專業性。
- c.該名員工的工資必須至少高於行業標準的15%
- d.高學歷或者是有多年的工作經驗
- e.如僱主因簽證問題無法繼續工作會對僱主造成財務困難或阻礙僱主恢復到新冠病毒大流行之前的運營水平。
H-2B 簽證
其實跟H-1B差別不大
1.美國官方認可且提出需要的人,從事提供IT技術支持或參與美國政府機構至關重要項目的人員。
2. 對於美國經濟復甦有幫助的人員,以下三點必須至少滿足兩點:
- a.曾由美國僱主培訓、僱傭過並提出工作簽證申請,並且必須要有為該僱主工作過至少2次(含)以上H2B簽證的時間,而且如果不僱傭該名員工會增加僱主經濟影響的;
- b.持 TLC 入境,表示僱主對該名員工有持續性的僱傭需求;
- c.若該名員工不能持續為僱主工作,會對僱主造成財務困難。
有關其他簽證放寬限制的規則,包括J-1、L-1A、L-1B、H-4、L-2及J-2簽證,可以到美國國務院官方進行了解: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News/visas-news/exceptions-to-p-p-10014-10052-suspending-entry-of-immigrants-non-immigrants-presenting-risk-to-us-labor-market-during-economic-recovery.html
仔細看完聲明,明顯能感覺到放寬的限度還是很大的,其包含的範圍很廣,涵蓋到了各種情況的外國勞工;可能對初級的勞工不那麼友好,但是對有經驗的擔任高端職務的員工基本已經沒有什麼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