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39年,72歲才沉冤拿到1.5個億賠償,這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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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3日,
72歲的Craig Richard Coley與加尼福利亞州西米谷市政府達成一致:
西米谷市政府支付給Coley 2100萬美元(人民幣1.4億多)的賠償金,為他被冤枉的、將近39年的牢獄生涯。
白髮蒼蒼的Coley接受記者採訪,突然躋身千萬富翁行列的他臉上看不出一絲悲喜,目光放空,思緒彷彿回到了1978年,那個改變他一生的冬日……
【從天而降的罪名】
1978年11月11日,24歲的單身媽媽Rhonda Wicht和她4歲的兒子Donald Wicht缺席了家族的聚會。
親戚不放心,於是上門查看,卻發現母子倆都慘死在公寓里。
媽媽Rhonda被人強姦、毆打,最後用一根繩子殘忍勒死;兒子Donald則被活活捂死在床上。
警方介入之後,推測這是一起情殺並迅速鎖定了嫌疑人——
Rhonda的前男友、越戰老兵Coley。
兩人確立男女朋友的關係已有兩年,Rhonda母子倆被害前不久,剛與Coley分手。
警方推測,Coley是因為與Rhonda之間的感情糾葛所以才痛下殺手。
與此同時,Rhonda的兩位鄰居也站住來指證Coley就是兇手。
住在樓下的鄰居聲稱,案發那天清晨5點30分,他聽見Rhonda的房間里傳來吵鬧聲。
住在Rhonda隔壁的鄰居則表示,謀殺案發生的那天上午,她不僅聽見Rhonda的房間里有爭執聲,還看見Coley開著卡車從公寓樓下面離開。
Coley大呼無辜,聲稱自己那個時間正在睡覺,但沒有人能夠為他證明。
動機 人證都有了,警方覺得「證據確鑿」。於是,案發當天,Coley就被逮捕,之後被以「雙重謀殺」的罪名送上法庭。
1979年,案件進行了匆匆忙忙的初審,但並沒有結果;
1980年,西米谷市法院對這樁謀殺案進行二次審理,判決雙重謀殺的罪名成立,Coley被判處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
Rhonda的親屬大仇得報,紛紛拍手稱快,但Coley和他的父母卻一直聲稱自己是被冤枉的。
Coley的父親是一位老警察,母親是一位教師,兩位老人花光了所有積蓄、想盡了所有辦法為兒子鳴冤,但卻沒有一絲效果。
Coley最後一次上訴被駁回之後,法官下令,准許銷毀和此案有關的所有證據。
之後沒多久,Coley的父母相繼在悲傷和失望中去世。
監獄裡的Coley成為孤家寡人,心灰意冷,徹底不指望能為自己洗刷冤屈了……
【一位警察的出現】
1989年,西米谷警局的警察Michael Bender在整理卷宗的時候發現了這起母子被謀殺案,他仔細看完了所有材料,覺得疑點重重。
「我把這些疑點報給上級,但他們一直想讓我閉嘴別管這樁已經塵埃落定的舊案。」
好在Bender並沒有辜負他匡扶正義的職責,頂著各方壓力,他一查就是28年。
中間,他四處奔走呼號,把這樁冤案報告給司法部長、FBI、大法官以及當地著名的律師。
終於,在他的爭取之下,2016年,新上任的西米谷市警察局局長Dave Livinstone要求重啟對Coley殺害前女友及其兒子一案的調查。
大喜過望的Bender決意從兩方面入手:
一是人證。
他先找到當初住在受害者Rhonda樓下的鄰居,這位鄰居表示,自己當初給出的證詞有誤,
「我聽見吵鬧聲的時間不是5:30,應該比這早一個小時,4:30左右。」
而這個時間,Coley剛好有不在場證據!!!
「我當時在餐廳跟朋友喝酒,一直喝到凌晨4點30分,4點45分的時候我把一位朋友送回家,然後就自己回家睡覺了。之前的行程他們都能為我證明。」
Bender又找到住在受害人Rhonda隔壁、聲稱在案發那天早上看見Coley開著卡車離開公寓的那位鄰居。
結果發現,從她家窗戶望出去,根本無法辨認卡車中駕駛員的面貌。
兩項人證都被推翻了,那物證呢?
這也是Bender努力的第二個方面。
Coley的最後一次上訴被駁回後,法官下令,准許銷毀所有和此案相關的證據。
准許令是下了,但有沒有可能,證據沒有被銷毀呢?
Bender先是聯繫了當時給現場物證做檢測的兩家實驗室,卻發現幾十年過去了,實驗室均已停業,他們的檔案全部被轉移到加州北部的另一家實驗室。
他馬不停蹄地趕往那裡,花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去尋找可能早在幾十年前就被銷毀的證據。
終於,在實驗室倉庫里一個不起眼的盒子里,他找到了Coley一案的物證——
案發現場帶有精液和血跡的衣物。
Bender和監獄裡的Coley都非常激動。
因為這樁謀殺案發生於1978年,但1980年之後,DNA檢測技術才開始出現並慢慢普及。
也就是說,當時根本沒條件對衣物上的精液和血液做DNA檢測。
如今,在現代檢測技術的加持下,Coley的清白很快就得以證明——
衣物上檢測出的DNA與Coley無關,兇手另有其人。
當年那樁謀殺案,的確是錯判了。
【洗刷冤屈之後】
2017年11月22日,Coley終於以無罪之身重獲自由。
此時,距離他被捕入獄已經快39年,他由此獲得了一個苦澀的頭銜——
加利福尼亞州坐冤獄時間最長的人。
這39年,他從一個正值大好年華的年輕兒郎,變成了一個七十多歲的滄桑老人。
蒼蒼白髮,不僅是因為牢獄裡的漫長時光,更是因為這些年蒙受的冤屈,錯失的親情、愛情乃至正常生活本該應有的一切美好。
為此,Coley要求西米谷市政府對自己進行賠償。
2018年2 月,加利福尼亞州受害者賠償委員會提出了195萬美元(人民幣1300多萬)的賠償額,Coley對此感到非常失望,因為按這個數字計算,他在監獄裡一天才值140美元。
於是,他與律師再次提起上訴。
終於,2019年2月23日,西米谷市政府與Coley商定了2100萬美元的賠償額。
政府的發言人表示,
「雖然再多的錢都無法彌補Coley的悲慘遭遇,但對他本人和社會來說,用錢和解都是最佳的解決辦法。開庭審理的金錢成本將是天文數字,朝這個方向前進非常不負責任。」
這2100萬美元的賠償金,市政府將支付490萬美元左右,其餘部分由保險及其他渠道補齊。
1978年一樁錯判的殺人案,改變了Coley的一生,最好的時光在鐵窗後匆匆度過,生命只留下一個小尾巴。
希望40多年後,這姍姍來遲的清白和賠償,能讓他的晚年生活重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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