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卡車司機Richard Lopez因涉嫌去年6月駕車造成兩位華裔母親與四個小孩被活活燒死,日前遭檢方起訴,但他表示不認罪。
洛杉磯縣地檢處(Los Angeles County District Attorney』s Office)13日說,60歲的Lopez受到六項駕車過失殺人(vehicular manslaughter)輕罪指控,並因沒有遵守加州公路巡警局(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有關駕車時間規定,連續駕車超過15小時,而受到另一項輕罪指控,但他均不認罪。
檢方說,去年6月28日,Lopez駕駛大卡車在5號高速公路戈曼市(Gorman)附近路段撞上停在路邊的一輛帶有殘障人士車牌的廂型車,導致廂型車起火併衝下路堤,車內來自北加灣區的兩個家庭六人死亡,包括33歲的Connie Wu Li、33歲的Flora Kuang、五歲的 Jayden Li、三歲的 Lucas Li、四歲的Sky Ng和兩歲的Venus Ng。兩個家庭的兩位父親:設籍達利市的Wei Xiong Li與設籍舊金山的Aaron Hon Wing Ng, 設法從車內逃出,想要救出困在車內熊熊大火中的家人,但被加州公路巡警局警員攔住。
檢方指出,事發時Lopez涉嫌連續駕車超過15小時,而相關法律規定,司機連續駕車十小時必須休息。若上述罪名成立,他最多面臨六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