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無前例!多少華人夢寐以求都得不到,紐約要突破禁忌,直接給難民工作許可。
面對不斷湧入的難民和遲遲不肯採取行動的聯邦政府,紐約州議會多位議員日前紛紛提出不同版本的議案,試圖繞過聯邦的移民管轄權,直接通過紐約州勞工廳向難民迅速發放臨時工作許可。
州長霍楚周二(9月12日)表示,她此前曾與白宮討論過這一問題,目前她也沒有明確背書任何一個議員的提案,而是讓律師繼續研究更多選項。
但移民專家普遍認為,州政府發放勞工許可這種史無前例的舉動,即便在議會獲得通過,也勢必將在法庭上面臨合法性的挑戰。
紐約市長亞當斯和州長霍楚一直在推動聯邦政府加速審批給予難民的工作許可,以便他們可以早日擺脫對於公共救濟的依賴。
但根據國會在1996年通過的一項與難民有關的法律,難民在提交庇護申請後,必須等待150天才可以再提出工作許可的申請,而移民局必須再等待30天(即庇護申請提交後的180天之後)才可以批准此類許可。
實際上由於人手和案件積壓,這一過程往往遠超過180天。另一方面,目前湧入紐約的10多萬難民,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如何填寫難民申請,更談不上申請工作許可。
此外,外界也質疑如果給難民迅速發放工作許可,不但對合法移民不公平,還將吸引更多難民湧入。
但也有國會議員贊同紐約州的訴求,提出議案希望加快給予難民工作許可。
早在今年7月下旬,來自緬因州的國會眾議員Chellie Pingree便在國會提出了一項議案,要求將難民的工作許可等待時間從180天縮短為30天。
這比紐約州議員提出的45天期限還要短,只不過紐約州議會即便通過這樣的法律,也勢必會面臨重大的法律挑戰——移民的工作許可屬於聯邦範疇,各州無權立法給予移民工作權。
示意圖
目前紐約州眾議員Catalina Cruz和參議員Luis Sepulveda,以及皇后區眾議員珍妮花(Jenifer Rajkumar)都已在州議會提出了不同版本的提案。
要求紐約州勞工廳可以直接向難民發放州內的工作許可,前提是難民必須已經向移民局提交了庇護申請並已過去了45天。
另一方面,有移民專家建議州府考慮另一種可能不會與聯邦法相抵觸的方案——由州政府機構出面來僱傭難民,就如同加州大學在今年初宣布,將由學校作為公立機構出面來僱傭無身份的難民學生,在實質上給予他們工作許可。
白宮高級官員周二已對紐約州的計劃做出了非正式回應,指工作許可「非常明確屬於聯邦的許可權範疇」,不鼓勵各州嘗試這種做法。州長霍楚也承認,州府頒發工作許可可謂「史無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