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商家(廣告位:+1678-685-8086)

當自己的律師!在海湖莊園被捕的中國女子作出不尋常決定

今年3月,一名中國女子被控攜帶多台電子設備謊稱進入特朗普的海湖莊園,她做出了這樣一個驚人的決定。

據路透社的報導,張玉婧(Yujing Zhang,音譯)被控向一名聯邦官員作虛假陳述,進入或留在禁區,這起事件引發了人們對佛羅里達州海湖莊園安全的擔憂。

最近,她決定給自己當律師,為自己辯護,而不用法官指派的美國律師。佛羅里達州勞德代爾堡(Fort Lauderdale)地區法官羅伊·阿爾特曼(Roy Altman)在上周二的聽證會上批准了張玉婧的決定,認為她在精神上有能力代表自己,不過他下令最初指派給她的公設辯護人保持待命狀態,以防她有問題或改變主意。

自動草稿
海湖莊園(圖源:路透社)

張玉婧的選擇不同尋常,但並非史無前例。在美國,如果刑事被告無法負擔自己聘請律師的費用,則可以保證他們有法院指定的律師,司法系統對拒絕該提議的被告也有一套規則。

你能代表你自己嗎?

刑事被告通常有權在審判中代表自己。1975年,美國最高法院在法塔訴加州(Faretta v. California)案中裁定,憲法第六修正案賦予被告作為自己律師的權利。這一裁決推翻了加州法院的一項裁決,即被控犯有重大盜竊罪的安東尼·法雷塔(Anthony Faretta)沒有這種權利。

然而,自我陳述的權利是有限制的。根據法塔的裁決和後來的案件中規定的標準,被告必須完全理解他或她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進行訴訟的決定。阿爾特曼上周二舉行的聽證會被稱為「法塔聽證會」,張玉婧被問到是否了解庭審過程的每一個步驟,包括挑選陪審團、控制證據承認的規則以及提出異議的程序。

成為自己的律師需要什麼條件?

被告必須被證明沒有任何嚴重的精神健康問題。在這一點上,阿爾特曼採納了張玉婧的公辯律師的意見。他們在6月6日提交給法院的一份文件中說,他們的當事人沒有嚴重的問題。

法官還必須強烈警告被告不要代表自己。必須告訴被告,他們將遵守法院的所有規則和程序,並且不會因缺乏法律培訓而獲得特別照顧。

儘管如此,如果被告在沒有律師陪同的情況下繼續進行辯護,必須允許他們獲得法律資源,為自己的辯護做準備。這可能意味著被告可以進入監獄法律圖書館,不過在張玉婧的案件中,阿爾特曼命令她以前的律師給她提供法律書籍,幫助她準備。

【僑報記者蘇晚6月12日洛杉磯報道】

本文由【亞特蘭大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僑報,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海外新聞小編

關注亞特蘭大華人生活網,即時收取美國亞特蘭大市華人相關的各類衣食住行,吃喝玩樂等生活資訊和實用信息。幫助你了解亞城華人社區的各種新聞、活動,提供一個與其他同城華人隨時無界限共同交流的生活信息平台。

相關商家(廣告位:+1678-685-8086)

您可能還喜歡...

發表回復

您的電子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 * 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