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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 到底幾歲的孩子能獨自留在家?看完就全明白了!快收藏!

前兩天,小編所在的一個群里突然有人問:校車把孩子送回家還不到下午4點,我們大人都趕不回家,把孩子一個人留在家裡合法嗎?

誰想到這問題把大家都問懵了,大家去網上搜完,說什麼的都有。求解無門後很多人也開始「倒苦水」,說就是因為怕不小心犯了法,不得已花錢找放學後的Daycare,甚至還有夫妻兩人輪流調整下班時間,回家陪孩子。

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複雜,只是網上信息太多,很容易混淆。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整理一下。

在美國 到底幾歲的孩子能獨自留在家?

法律有規定嗎

首先,我們來看看聯邦衛生及公共服務部兒童局(Children\\’s Bureau)的說法:

關於孩子幾歲可以單獨待在家裡,並沒有普遍規定的年齡,原因是孩子的成長速率不同,不能僅僅根據年紀來做判斷。

再從各州自己的法律來說,全美也只有三個州對於這個年齡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它們分別是:伊利諾伊(不低於14歲)、馬里蘭(不低於8歲)、俄勒岡(不低於10歲)。如果您住在這三個州,一定要遵守法律。

而如果您住在其餘47個州中的一個,雖然州法沒有規定,但很多州府或法庭都有擬定一份指導方針(Guideline),或是參照專家意見,提出家長們把孩子單獨留在家的最低年齡建議:

亞利桑那:無建議

阿肯色:無建議(但某些公校規定9歲以下孩子不能在無人接時下校車;13歲以下不建議由兄弟姐妹獨自照料)

加州:無建議(但有建議清單:cde.ca.gov/sp/cd/re/caqhomealone.asp

科羅拉多:建議12歲及以上

康州:建議12歲及以上,15歲及以上才適合照料弟弟或妹妹

特拉華:建議12歲及以上

佛羅里達:建議12歲及以上

喬治亞:建議9至12歲可單獨在家不超過2小時,12歲及以上可獨自在家或照料弟弟妹妹不超過12小時

夏威夷:建議11或12歲及以上

愛達荷:無建議

伊利諾伊:14歲及以上(法律規定)

印第安納:無建議

愛荷華:無建議

堪薩斯:建議6至9歲可短暫單獨在家,10歲及以上可獨自在家

肯塔基:建議11歲及以上,否則家長可能被調查是否失職

路易斯安那:無建議

緬因:無建議

馬里蘭:8歲及以上(法律規定),13歲及以上可照料8歲以下兒童

麻州:無建議

密歇根:建議10歲以上

明尼蘇達:建議12歲及以上

密西西比:無建議

密蘇里:建議8歲及以上

蒙大拿:無建議

內布拉斯加:建議7歲以上,11歲以上可照料弟弟妹妹

內華達:無建議

新罕布希爾:無建議

新澤西:無建議

新墨西哥:無建議,但個別城市有建議

紐約:建議12或13歲及以上

北卡羅萊納:建議8歲及以上,否則可能被控罪

北達科他:建議9歲兒童白天可獨自在家不超過2小時,10至11歲時間可更長

俄亥俄:無建議,個別城市有建議

俄克拉荷馬:建議6歲及以上

俄勒岡:10歲及以上(法律規定)

賓州:無建議

羅德島:無建議

南卡羅萊納:建議9歲及以上

南達科他:無建議,但建議10歲及以上才能照料6歲以下兒童

田納西:建議10歲及以上

德州:無建議

猶他:建議7歲及以上,8至10歲可白天單獨在家不超過1.5小時,11至12歲不超過3小時,13至15歲不能單獨過夜,16到17歲不能超過兩晚

佛蒙特:建議11歲及以上

維吉尼亞:無建議

華盛頓:建議10歲及以上

西維吉尼亞:無建議

威斯康辛:建議12歲及以上

懷俄明:無建議

在美國 到底幾歲的孩子能獨自留在家?

一般的年齡準則

雖然不希望孩子有危險,但家長們難免有不得已的時候,很多大人也認為自己八九歲的孩子夠成熟,可以單獨在家待一會兒。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否可以把小孩單獨留在家中呢?其實,各兒童福利機構在調查可能的家長疏忽案件時,也有一套通常情況下通用的準則:

0至7歲:絕對不能獨處,時間多短都不行

8至10歲:只能在白天獨處不超過1.5小時

11至12歲:只能在白天獨處不超過3小時,不能照料其他小孩

13至15歲:不能獨處過夜

16至17歲:不能獨處超過兩天

家長應該考慮的因素

正如前文兒童局所說,年紀絕不是家長考慮這個問題的唯一依據,還有很多因素需要衡量:

• 孩子的身體和心理發育程度以及情緒狀況;

• 孩子是否願意獨自在家,獨處時是否感到安全舒適;

• 家中環境是否安全;

• 孩子是否能遵守規則,聽從父母的叮囑;

• 孩子是否具有安全意識,如怎樣開門鎖門、如何應對陌生人敲門的情況等;

• 孩子是否能夠冷靜應對意外情況;

• 孩子需要獨自在家多久;

• 家附近是否有其他人(如可信的鄰居)能在緊急情況時提供幫助;

• 孩子是否記得家長的聯繫方式,是否會報警。

家長還可以做什麼

如果你認為孩子具備獨自在家的能力、也不會違反法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兒童局還給出了一些建議,是家長應當做的工作:

「試驗」:讓孩子在家獨處一小會兒,自己在附近以備不時之需,或是讓孩子去近處買點東西,考察Ta是否有這樣的能力;

「演練」:和孩子進行角色扮演,教Ta正確應對一個人在家時可能遇到的情況,例如怎樣回絕來按門鈴的陌生人、怎樣在接電話時不透露出父母不在家;

定規矩:向孩子明確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對電視、電腦、iPad的使用也都給出清楚的規定,還有專家建議家長給孩子一些獨自在家時可以完成的家務等任務,讓他們有事可做;

商量緊急狀況:讓孩子了解什麼屬於緊急狀況,和Ta約定一個「暗號」,在緊急時使用;

多詢問:孩子獨自在家時,多打電話問問Ta怎麼樣,並讓他們知道如果需要,附近有誰可以找(如鄰居或朋友);

多討論:了解孩子獨自在家時的感受,如果Ta還照料了弟弟妹妹,也要詢問被照料者的感受;

不要過量:再成熟的孩子也是孩子,如果有條件,不要讓他們獨自在家,可以尋找一些替代,例如學校課外活動、社區中心、青少年組織、教堂等等。

本文由【亞特蘭大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美國中文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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