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帶胸罩的女律師去監獄的時候~
故事發生在緬因州的波特蘭,當女律師艾米·費爾菲爾德去Cumberland郡監獄見自己的當事人時,竟然反覆幾次被要求回到安檢處走過來,走過去。她已經把隨身帶的東西都拿出來了,但還是不行。
艾米同學幾乎被安檢的金屬探測器搞崩潰了,等她再次觸響機器時,邊上負責安檢的獄警慢條斯文地對她說:「那啥,你今天是不是穿了件鋼圈文胸了?如果是的話,我建議你先去洗手間脫下文胸。」
艾米幾乎懷疑自己聽錯了,反覆追問才明白原來從今年9月10號開始 Cumberland 郡監獄開始了一個新的政策,要求女士必要時脫掉其文胸以避免觸響安檢的金屬探測器。
艾米不爽了,她堅決拒絕了該「好心」獄警的提議。她承認,以前(也就在該政策頒布前)確實也被要求取下項鏈等飾品,但是「文胸」?Hell No。
艾米感到被冒犯了。要知道她的職業可是律師,她可不是像普通人一樣在遇到該事後選擇沉默。她馬上就給郡的凱文·喬伊斯警長送出了抱怨信件。 並將此事向媒體投訴。波特蘭新聞先驅報就此事電話採訪了監獄方的凱文·喬伊斯警長。而警長表示,由於金屬探測器沒有辦法區分鋼圈文胸,先前有發生過有人帶槍進入的事件,所以從9月10日起,實行了這項新的法規。
而艾米才不買賬呢,她認為這可是一個歧視性的問題,是一個「憲法問題」。於是,她還將此事報告了緬因州的高級法院首席法官羅蘭·科爾。
這件事的最後結果是什麼還不是很清楚,不過,這確實折射了目前美國社會生活的一面。一方面,大家拿著修正案說拿槍自由;另一方面由於槍案的頻頻發生又讓大家草木皆兵。
小編是個保守主義者,覺得美國的槍支泛濫確實是個問題,前段時間又有幾次校園慘案,安全問題再小心也不為過。不過,覺得監獄方面還是要考慮個人隱私問題,是否也可以向機場安檢學習一下,如何在不冒犯別人的情況下保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