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城華人千萬別干這傻事兒,小心觸犯法律,重罰哦!
華人社區流傳著一句口頭禪:
「來美帶包,赴中帶葯」,
意識是中國人來美往回帶禮物多是買名牌包,
華人回中國多是買葯帶回美國。
現在華人往美國大量攜帶處方葯也要格外小心了,
弄不好禮沒送到,人先送進去監獄。
洛杉磯警局穆尓在23日
「全美處方葯回收日」記者會上表示,
由於中國的處方葯可以從藥房買到,
而不需醫生的處方,不論從省卻了醫院的挂號費,
化驗費、拍片、驗血以及專家門診費,
還是從廉價藥品本身來講,
都比美國的藥品便宜很多,
加上很多華人看不懂美國處方葯上的英文說明,
不如中國藥品的中文說明看著方便,
所以,不少華人喜歡從中國買葯帶入美國服用,
或送給親戚朋友,甚至賣給他人。
穆尓表示,
在個人用藥方面,
帶入美國的藥量必須是病人「必須」的量,
只要不超過3個月的量,海關基本不會找麻煩,
但前提是你在填寫報關單的時候
一定要在「是否攜帶藥品入境」一欄打上yes的勾,
否則一旦被海關查出來就有被沒收的可能,
而且海關還會向你索要個人服藥的證明,
例如醫生處方、個人病例、藥物成分說明等,
此外還要翻譯成英文並公證,解釋起來相當麻煩。
帶給親戚朋友,
即便你的藥量在3個月以內,
如果你向海關稱「這些藥品是帶給家人或朋友的」,
你就觸犯了刑法,輕則藥品沒收,
重則坐牢一年,罰款1000元。
因為藥物進口
是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嚴格管制的,
而中國的處方葯大多是沒有「處方」的「處方葯」,
不一定符合(FDA)的標準。
未經檢驗擅自攜帶中國的處方葯入境美國
自然就觸犯了美國法律。
如果你攜帶的藥量超過了3個月,
美國海關絕不會相信你是自己服用,
不論你承認與否,
他們都會判定你帶這些藥品入境是為了做生意賺錢,
如果調查結果證明了他們的判斷,
不僅所有藥物會被罰沒,
你還會因此被判入獄一年,
罰款1000元或更多,取決於你攜帶的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