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文章署名順序對綠卡申請的影響
很多人來到美國攻讀博士學位,或者做短暫的訪問學者,研究型的職業總會涉及到發表學術文章。文章發得多少,對於一類特殊人才,一類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或者二類國家利益豁免資格的申請人來說非常重要,這是移民局審理這幾類案件的標杆之一。
美國移民法很多條款偏向吸引外國科學家移民美國。這也是很多在美國取得輝煌研究成果的科學家是外國移民的原因之一。
美國也為外籍科研人員提供比較便利的研究環境。從移民的角度講,搞科研的就要出成果。有成果,成功移民美國的可能性就大。
出成果的常見形式有申請專利,獲獎或發表文章。其中發表文章為最常見的成果表現方式。對很多在美國從事科研的外籍人員來說,有沒有文章發表,發表文章多少,以及在什麼雜誌上發表文章,關係到他們能否憑藉自己的才能成功地申請移民美國。
總的來說,科研成果出得多的人,申請美國的成功率就越高。沒有得過獎,沒有申請過專利,但發表文章多,份量重,仍然可以成功地申請移民美國。
這裡僅談文章署名順序對申請綠卡的影響。
一般來說,一篇文章的發表,包含了作者的很多日日夜夜的辛勤勞動。而且往往很難由一個人獨立完成。如果不是一個人獨立完成整個研究工作, 發表的文章上就應該有出過力的人的姓名。署名就是對參與人的承認。
同樣,署名的先後應該是按對該文章的貢獻的大小而定,貢獻大的,署名在前,貢獻小的,署名在後。但是,現實生活中不盡如此。
例如有下面幾種情形:
01
只署老闆的名字,實驗室其他參與人都不能署名。老闆的邏輯是,這是我的研究項目,我搞來的funding。因此,成果也應該是我的。這樣的老闆極少見。但如果遇到這樣的老闆,應盡量避免,因為勞動成果被他人不正當地剝奪。
02
不管誰承擔實驗工作或起草工作,老闆總是署名第一。如果說這樣署名是老闆定的規矩,這樣的老闆應避免。如果是整個實驗室里不成文的規矩或風氣,不要進這樣的實驗室。這裡要說一個題外話:一些在大學工作的老闆是謝律師的朋友,希望有這樣規矩的老闆朋友盡量改變一下做法,也不要因此失去招收好研究人員的機會。
03
外籍學者辛辛苦苦做完實驗,寫完稿子,但是因為英文不過關,要請英文好的老闆或同事幫忙修改並提意見。對方同意幫忙,但條件是必須署名第一。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在不影響今後關係或面子的情況下婉拒。
04
老闆本人需要申請綠卡或者需要評職稱,因此他需要更多的署名文章。這樣的老闆自己一般都很努力。如果他們真正起了主要的作用,他們應該署名第一。否則,應按貢獻大小署名。有的中國學者礙面子,將自己的科研成果「送」給他人第一署名。除非自己心甘情願,還是應該珍惜自己的勞動成果。
05
自己寫的文章必須有老闆的第一署名才能得到發表或者才能發表到重量級的雜誌上,這種情況不少見。如何做,自行決定。如果迫不得已,必須借用老闆的名氣,恐怕還得借用。只希望今後能藉此發表自己第一署名的文章。
06
很難區分兩人貢獻之大小,於是便在兩人的名字上方打上星號,註明二者同為第一作者。儘管如此,外人看來,排列第二的,仍然是第二署名。
07
署名按照姓氏筆劃或讀音來排列。如果這是整個實驗室的規矩,應該設法改變這個規矩。一是這樣排名不符合科學界流行的規矩, 二是不公平,不能反映作者們在一項科研成果里所融入的真實貢獻。還其他各色署名情形,不用一一列舉。
這裡說來說去就是在文章署名上「爭」名分。署名順序如此重要嗎?僅就某些勞工移民種類來說,署名的先後順序的確很重要。
一個人的簡歷上列有10篇文章,全部文章或大部分文章都是第一作者;另一個人的簡歷上也列有10篇文章,但沒有一篇第一署名文章或者大部分文章都是署名第三,第四。行外人一看便知道,第一個人在科研上比第二個人「厲害」。
這種行外人的一般看法確是和審案的移民官的看法一致的,因為移民官都是行外人。他們審理遞交上去的勞工移民申請也多半是看遞交上去的「表面」現象。
申請人能「拿得出去」的材料越多,越說明申請人在其領域所做的貢獻越顯著。成功的希望就越大。
署名第一或在先的文章就是這些「拿得出去」的成果的最佳證明。如果實際情況只能排名在後,而且簡歷上很少有署名第一的文章,應加倍努力,爭取發表一些署名第一的文章,以強化自己將來的移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