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移民排期公告 | 遞件排程連續4個月不動
美國國務院(DOS )簽證公告。
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具體更動情形如下:
F-1類:由2010年1月8日移進到同年2月22日
F-2A類:由2015年3月22日推進到2015年4月15日
F-2B類:由2010年6月8日移進1個月到2010年7月8日
F-3類:由2005年3月1日前進到2005年3月22日
F-4類:港澳台出生申請人由2004年1月22日前進到2004年2月8日
F-4類: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由2003年11月22日前進2個月到2004年1月22日(2月前進最多的類別)
職業移民
港澳台申請人第三優先由2016年8月1日移進2個月來到10月1日。其餘維持有名額。
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EB-3(非技術勞工)原地踏步,EB-1及EB-4維持有名額,其餘都有前進,最多者為EB-2,移進1個月。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2017年2月遞件排期表,港澳台申請人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和職業移民,所有類別都是原地踏步,這已經是連續第四個月沒有變更排期。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 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 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 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 EB-5:投資移民。#
資料來源: 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署官方網站簽證公告(移民排期)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