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細節曝光:加州45歲華人媽媽性侵兒子、虐待女兒多年,被判12年!
一起震驚南加州的家庭虐待與性侵案本周宣判。來自加州芳泉谷(Fountain Valley)的華人女子張艷(Yan Zhang,音譯)因長期虐待和性侵自己的子女,於10月3日被橙縣高等法院判處12年監禁。
現年45歲的張艷在今年7月22日被陪審團裁定犯有「持續性性侵兒子」重罪及「虐待女兒」輕罪;但陪審團認定其「謀殺未遂」罪名不成立。主審法官帕特里克·唐納修(Patrick Donahue)在宣判時指出,因證據不足撤銷「預謀謀殺」加重刑責,否則她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根據法院紀錄,張艷的量刑區間為6年、12年或16年。她已被羈押752天,因而可折抵刑期;就虐待女兒的輕罪部分,另折180天。
唐納修法官同時裁定,張艷出獄後須終身登記為性犯罪者,納入加州「梅根法案」(Megan』s Law)系統,接受長期監管。
張艷的辯護律師錢羅傑(Roger Chien,音譯)在庭審中指出,檢方曾將一具大型警用訓練假人帶入法庭演示,可能令陪審團「產生誤解」。該假人最終被排除為無效證據。
辯方還稱,未能從孩子的父親處取得家中監控錄像,證據鏈因此存在缺口。判決後,錢羅傑表示:「她堅稱自己無罪,我們將提出上訴。」
檢方則在庭上陳述,被告對女兒的虐待持續多年。橙縣助理檢察官阿莉莎·瑪麗·施陶丁格(Alyssa Marie Staudinger)指出,張艷曾將塑料垃圾袋套在女兒頭上,企圖使其窒息致死。
從女兒約 10 歲到 15 歲期間,張艷被指以跳繩、釘鞋(運動鞋帶釘的鞋底)和滾軸(可能指溜冰鞋或類似器械)攻擊女兒。女兒被迫在不舒適的地毯上跪坐數小時。若她動彈或做出反抗,可能遭到踢擊或責罵。
在毆打過程中,張艷被控曾辱罵其女兒為「妓女」(「whore」)等侮辱性稱呼。孩子在證詞中回憶,張艷在極端憤怒時會咬女兒,也會用女兒的釘鞋攻擊,造成身體傷痕。
檢方在結案陳詞中提到,女兒因心理創傷嚴重拒絕出庭,「她不想讓母親被懲罰,只是想要一個母親。但當母親憤怒時,她看見母親眼中的『邪惡』。」
案件的重要證據來自張艷的前夫。他提供的影像和照片顯示,張艷有時會懲罰性地剝奪女兒的進食權利。「如果一家人晚上6點吃飯,女兒可能要到9點才能吃到東西。」
檢方還透露,張艷曾威脅前夫稱,如他報警,「就把所有罪名推到他身上」。兩人最初以和平協議離婚,張艷領取10萬美元贍養費後離家。
離婚後,張艷與子女關係完全破裂。兒子封鎖了母親的電話,女兒也拒絕再見母親。在父親多次追問下,孩子們逐漸講述出多年遭遇。
2023年9月底,兒子正式向警方提出性侵指控;同年11月,在警方建議下,父親向法院申請了臨時禁制令,案件隨後進入刑事程序。
目前,張艷已被移送州監獄服刑。辯方律師確認將提起上訴。
該案在南加州華人社區引發討論,社會機構提醒,若發現家庭暴力或虐待跡象,應立即報警或聯繫社會服務部門,及早介入保護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