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16歲就可以開車和結婚 為何喝酒要21歲?
美國法律規定,任何未滿21周歲的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飲酒,已經年滿21周歲的人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未滿21周歲的人提供酒精飲料。
21歲才能飲酒,這點美國人自己都覺得好笑。
美國法律規定,公民16歲可以結婚和考取駕照(男子要18歲,不同州有不同的法律規定,多數州選擇16歲作為第一個年齡節點,有些州18歲才能考駕照),18歲可以參軍上戰場,但只有到21歲之後,才能飲酒。美國人對待飲酒的謹慎程度讓美國年輕人都不能理解。一直有個笑話:「酒比敵人、老婆還難對付」。
美國的這一「21歲以下不可喝酒」的法律叫做「1984年《最低飲酒年齡法案》」(National Minimum Drinking Age Act of 1984)。
早在1984年之前,未成年人飲酒問題就已經是美國的一個社會問題,美國全國範圍內對飲酒年齡沒有統一的規定,但各州依據本州的實際情況對飲酒的最低年齡作出了規定,基本上是在18歲至21歲之間。
由於飲酒年齡規定得過寬,致使許多年輕人成了酒精依賴者,酒後犯罪和駕車肇事的現象屢屢發生。美國會於1984年通過了《最低飲酒年齡法案》,隨即里根總統正式簽署了這部法案。該法案以聯邦政府不再向沒有將21歲作為最低飲酒年齡的州提供高速公路補貼相威脅。正是由於高速公路補貼的誘惑,各州在1987年之前都將最低飲酒年齡提高到了21歲。
除了1984年的《最低飲酒年齡法案》之外,美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明確規定了未成年人飲酒方面的社會責任以及未成年人本身及其監護人的義務。
法律規定,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精製品並由此導致嚴重的後果,受到了投訴後將嚴懲不怠;作為未成年者個人在公開場合飲酒,一經發現,也將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他們不僅要交納罰款,而且執法部門還要將這一違法事件作為其個人的污跡記錄在案,一旦屢犯,將受到嚴厲懲處。應該說,執法部門在未成年人飲酒問題上還是嚴格的。布希總統的兩個千金傑納和巴巴拉因為不滿飲酒的年齡,用別人身份證買酒和在公開場合飲酒而受到指控。傑納因為使用別人身份證買酒而被強制參加法律學習班培訓並受到社區服務8小時的處罰。
未成年飲酒是不對的!
《最低飲酒年齡法案》是一部操作性很強的法律。它既突出了社會和個人責任,也照顧了個人和社交活動需要。作為一個未成年人,他也可以在特定的條件下根據需要用適量的酒,法律對此並不予以追究。如在參加私人聚會和所在公司的聚會時,未成年人可以適當地使用酒精製品。除此之外,未成年人在公共場所飲酒、酗酒是絕對不允許的。
在限制未成年人使用酒精方面,美國的另一部法律即《美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應該說,《最低飲酒年齡法案》和《保護未成年人法》在讓未成年人遠離酒精方面起到了法律上的監督和保證作用。
法律對最低飲酒年齡的規定使得未成年人的飲酒問題有所收斂,但是並沒有完全杜絕未成年人在公共場所的飲酒問題,因為他們很容易在家裡或朋友家找到酒,也很容易搞到身份證。
為了能進酒吧喝酒,很多美國學生會用各種手段弄來一些假身份證(Fake Id)來矇混過關。
很多未成年人也會偷偷攜帶Mini Bottle小瓶裝的烈酒進入酒吧,自己偷喝。
世界上的大部分國家都以18歲作為最低飲酒年齡。當然也有像古巴越南迦納這類沒有設定飲酒年齡限制的國家。中國的法定飲酒年齡是18歲,而將飲酒年齡設定在21歲的國家,除了美國就只有5個,其中竟然還有巴基斯坦。至少在這個問題上,他們兩國有了些共識。
只要開瓶了,喝不喝都犯法。
美國人對飲酒的控制嚴格到了讓我們有時候無法理解的地步。比如你在開車的時候,駕駛室放了開了蓋兒的酒瓶,一旦被警察發現,不管你喝了沒有,就可以處罰你。
又比如在一些州,不允許任何人(包括21歲以上合法飲酒者)攜帶開了蓋兒的酒瓶在街上行走。
而如果被發現酒後駕車的情況,那就更麻煩了,即使沒出事故,也必然嚴肅處理,輕則重重的罰款,幾千美元就罰沒了,有的還判坐牢,所以沒有聽說誰會冒險酒後駕車。這一點上大陸對酒駕的懲罰貌似更嚴厲一些,已經沒有罰款了事的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