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秘密監視法院罕見批FBI執法行為 強令其整改
據報道 秘密監視法院(Secretive Surveillance Court)12月17日(周二)發布了一項罕見的公共命令,譴責聯邦調查局FBI處理川普競選外交政策顧問佩奇(Carter Page)的方式,指控FBI特工執行逮捕令的依據造成了誤導性印象,並命令該部門進行改革。
據報道,外國情報監視法院(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FISC)的法官以一種強烈言辭的命令指責該局提供虛假信息,並隱瞞其他信息,這些信息可能會削弱目前四個監視的申請證據。
外國情報監視法院院長科利爾(Rosemary Collyer)在法院發布的命令中寫道:「在聯邦調查局處理佩奇監視申請的報告材料同其應直白透明敘述案件的義務背道而馳。」 。
法官還令FBI在1月10日前向法院宣誓,並詳細說明其計劃如何在未來修改該執法部門處理監視程序的方式。
該命令是在司法部監察長辦公室(OIG)本月早些時候發布了對川普競選活動和2016年大選的調查報告後作出的,監察長霍洛維茨(Michael Horowitz)此前曾詳細介紹了調查期間發生的一系列「失誤操錯」。
FBI表示,將對監管機構的報告採取40多個「糾正步驟」。
FISC法官周二說,OIG的報告記錄了「令人煩惱的事例,FBI人員向(司法部)提供了信息,但沒有得到他們所擁有的信息的支持或證據之間相互矛盾。」
法官還指出,該報告援引了「數起案件」作為說明,例如FBI利用「可能的證據」試圖說服法院認為佩吉是俄羅斯特工,但保留了「他們所擁有的不利於他們案件的信息」。
科利爾寫道:「聯邦調查局人員的陳述被他們所掌握的信息證明是『不被支持』或『相抵觸的』概率,以及他們隱瞞其案情的信息的概率,令人質疑其他FBI申請中包含的信息是否可靠」。
「FISC希望政府在每次向法院提交的文件中都能提供完整且準確的信息。FISC只能在有充分事實依據的情況下才能適當地確保以應對外國情報為目的,對政府進行電子監視」,科利爾補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