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亞資深華裔翻譯智斗衣冠楚楚的賴皮白人律師!
編者按
這個真實發生的故事展現了一場華裔翻譯與白人律師之間的追債過程,雙方鬥智斗勇的經歷令人難忘。在這個過程中,華裔翻譯面對著潑皮無賴式的對手,展現出了堅韌不拔和智慧應對的能力。不僅如此,故事中還融合了法律常識和實際追討經驗,為廣大華人提供了警示和啟示。
在當今社會,法律意識和知識的重要性日益凸顯。通過這個故事,我們可以看到在法律問題面前,不僅需要勇氣和智慧,更需要深謀遠慮和嚴謹態度。希望這個故事能引起廣大華人的關注和思考,為大家在法律事務中提供一份參考和警示,讓我們更加了解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願每一個面對法律困境的華人都能從這個故事中獲得啟示,提高法律意識和應對能力,在複雜的社會環境中保護自己的權益,並引發更多人對法律問題和追討經驗的關注和探討。
在2011年初的一個星期天傍晚,華裔翻譯Garry Guan(下文簡稱關先生)接到了一通電話。當時他正在亞特蘭大經營一家語言服務公司,專門提供翻譯服務。電話是從一家律師樓打來的,律師名叫George Plumides,他緊急需要翻譯公司提供寮國語的法庭口譯員,因為他的客戶英文能力有限,而第二天早上就有個法庭案件。儘管翻譯公司不太喜歡「突發事件」,但幸運的是關先生很快找到了合適的翻譯人選,並在第二天早上九點前準時到達法庭為他們提供服務。
然而律師或他的客戶卻似乎存在某種問題,導致案件最終敗訴。儘管如此,關先生盡其職完成了工作並寄出了賬單,包括翻譯費用和往返的用車費,總額為589.78美元。關先生表示,通常來說為客戶保留付款期限是30天至45天,超過45天不付款的話,會每月按一定利率計算拖欠費用,目的是督促客戶儘快付款。然而,這位律師卻利用關先生的新移民身份和帶有口音的英語開始玩起耍賴的把戲,似乎認為這些新移民容易被欺負。他錯誤的認為,少數族裔面對美國法律法規「無計可施」。事實證明,他低估了關先生捍衛權利的態度、決心以及能力。
關先生當時沒有太多時間去理會他,六個月後再次提醒他,並通過郵件和電話催他付款,但他不接電話也不回復郵件。這種催賬的情況一再發生,整整一年都沒有結果。
言而無信
一年之後,又過去了六個月,時間已經來到2012年6月2號,關先生在DeKalb County的小額訴訟法庭(Small Claims Court)提起訴訟。小額訴訟是指涉及金額不超過5000美元的常見法庭案件,這種規模的案件在喬治亞州很常見。關先生以公司的名義對賴賬律師提起了訴訟。由於案件較小,進入訴訟程序後,根據法庭規定的日期晚上開庭,通常在六七點左右。關先生做好了一切準備,去了法庭並等待結果。然而,在開庭時間還剩下四五個小時時,他的律師助手給關先生打電話,說律師同意支付賬單,並要關先生去他們辦公室。
為了和解避免進一步的官司,關先生同意到對方位於DeKalb County的律師辦公樓見面。到達他辦公樓時,已經是下午四點左右,但他並不在,其助手讓關先生坐在等候室等待。等了大約40多分鐘後,助手告知律師回來了,並且願意開支票給關先生。然而,需要關先生在一份放棄訴訟的文件上簽字,關先生看了一下,既然他願意付款,就簽了字,但沒有立即同意交換文件,必須把支票拿來才能交換,於是他又回去了。律師辦公室里的助手把支票給了關先生,進行了文件的交換。
這張支票按照原始賬單上的金額589.78美元進行了支付,也就是說他並沒有支付拖欠的利息,但他在支票上寫了兩個關鍵詞「full accord & satisfactory」,意味著一旦支票被存入,案件就完全結案了,不再存在任何其他糾紛,關先生也不能再要求其他款項了,一切都將結束。
助手把支票遞給了關先生,並完成了文件的辦理,他隨即將文件提交給了法庭。如此一來,法庭就相當於接受了關先生作為起訴方的撤訴。
本以為事情就此作罷,怎料卻又節外生枝。
令人沒有想到的是,一張五百八十多塊錢的支票竟然在第二天上午便被銀行退票了,這讓關先生既氣憤又對這位自稱律師的人失望。難道連500多塊錢都沒有嗎?這可能說明他開設的律師樓財務狀況並不樂觀,甚至可能是他故意欺騙。這名律師開支票後又在銀行將其取消,無論如何,這種行為都是違法的。
因為支票未能兌現,關先生不得不重新提起訴訟,並開始等待著新的開庭日期。開庭當天,關先生前往DeKalb County的法庭,並在晚上到達了法庭等待審理。由於並非唯一的案件,法官處理了多起案件後才輪到關先生的案子。當法官念起案件號和起訴方、被告方的名字時,只有關先生在庭上,對方並未出現。法官告訴關先生,根據此前簽署的撤訴文件,此案已經撤銷。關先生困惑和憤怒之餘,認為自己只撤訴了第一次,第二次沒有撤訴,但卻不清楚法官說的撤訴是什麼情況,查看那份撤訴文件,發現果然帶有自己的簽名。而關先生知道自己不曾撤銷第二次的起訴,便推斷不是自己的簽署,而很有可能是對方偽造的。
考慮到該律師的支票退票和偽造簽名的事實,關先生決定報警並對其進行調查。這兩宗罪行已經在警局立案,這將讓他付出法律責任。關先生隨後第三次提起訴訟,並等待著新的開庭日期。在法庭開庭日到來後,關先生前往DeKalb County,依然等待著對方出庭,但對方未到場。法官告知,被告提交了文件稱其居住在Gwinnett County,因此無法在DeKalb County提起訴訟。關先生被告知案件被轉移至另一個地區,這使得訴訟程序變得更為複雜。對關先生來說,這是對方繼續拖延的又一手段,但他不會放棄。
關先生從未放棄出席Gwinnett County法庭開庭日期。當這一天到來時,關先生如約出現在法庭,卻發現被告並未到場,法官稱對方因病(醫生證明)不能前來,案件的開庭日期再次被推遲。
對簿公堂
在新的開庭日期上,關先生再次出庭,準備看看被告還有什麼辯解。這一次,被告親自到場,並且這是關先生第一次見到這個無賴的人。
這次庭審由一位年輕的黑人女法官主持,按規定,起訴方首先陳述。就在這一次開庭之前,無賴律師再次故技重施,再一次寄給關先生一張銀行出納支票,並註明了「full accord」以及一些混亂的條款,金額仍是之前的數額。然而,這次關先生沒有再上當,決心不滿足於589.78多美元,要求被告支付所有費用,甚至額外的費用。
收到支票後,關先生故意未存入銀行,而是將其作為起訴的證據之一保留。這樣,關先生仍有權繼續提起訴訟,也意味著從未接受對方提供的那些支付條件。
在庭審中,關先生首先播放了被告致電請求提供寮國語翻譯服務的留言。雖然關先生未接聽電話,但保存了留言記錄,並最終將這段錄音拷貝至光碟,提交給法庭進行公開播放。這段錄音證實了該律師的需求和時效性。另外,關先生還提供了賬單副本和多次催告文件,證明被告故意拖延支付款項。
在陳述中,關先生詳細描述了被告通過電話訂購服務後,其公司按要求提供服務,並且被告未對翻譯服務提出任何異議或批評。然而,對方遲遲未付款,最終導致關先生向法庭投訴。無限期的拖延,導致欠款已經產生了長達18個月的利息,總額已接近900美元。並且支付第一次的支票被跳票也如實作為證據提交給法官,最後交給法庭對方通過快遞寄來的支票和原始信封,作為最後一份證據。
關先生陳述後,法官問被告,你有什麼要說的嗎?他回答說「沒有」。隨後,法官詢問關先生,「你所有要說的都說完了嗎?你的起訴程序都完成了嗎?」關先生回答說,法官大人,並沒有結束。
以彼之道
關先生立即表示要將該律師傳到證人席上上,作為一個有敵意的證人,並進行詢問。法官同意了關先生的請求,於是這個人就從被告席上換位到證人席。他現在作為證人被叫到前面的證人席上。這裡需要說明一下,關先生並不是律師,對方卻是。通常情況下,律師有發言權,而普通人非律師沒有。然而,他沒有想到關先生了解法庭程序。一旦作為證人傳到證人席上,他就不再是律師,他不能說多餘的話。無論關先生怎麼問,對方都必須如實回答。
關先生有備而來,與對方開始周旋。法官宣布開始詢問,關先生隨即開始,並首先利用氣勢鎮住對方。
關先生首先問道:「請你向法庭說明你的姓名,作為證據。」然後,又重複了一遍,「請你向法庭說明你的姓名,作為證據。」然後,關先生提出一些沒有實際意義的問題,只是為了給他製造一種壓迫感,這樣他只能乖乖地回答關先生的問題。實際上,他已經感到非常被壓抑了,因為法庭上坐滿了四五十名旁聽人員,他作為一名律師,關先生顯然在氣勢上佔到了優勢。
然而,關先生並沒有放過他,繼續製造戲劇性的氛圍,並接著提問,「對於我們的翻譯服務,你是否有任何疑義或不滿意的地方?」他回答說沒有。
「既然我們提供了服務,之後我給你寄了賬單,你是否立即支付?」顯然,他從來沒有付過款,開始狡辯。但迫於事實,他只能回答有還是沒有。然而,他卻提到了那張銀行出納支票,並試圖利用這一點來逃避責任,表示他已經付款。但他並沒有回答是否在收到賬單後馬上付款。
關先生立即說道:「尊敬的法官大人(Your Honor),證人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問他收到賬單時是否馬上付款,是還是不是。他只需要回答是還是不是?」法官再次告訴他回答關先生的問題。於是,他只能說沒有付款。此時,關先生看到他的臉色變得很不好看,開始出汗。同時再次追問:「在30天內,你是否付款?」這次他不敢提及銀行出納支票的事情了,只好說沒有付款。然後關先生接著問:「在90天之內,你是否付款?」他只能確定地說沒有。關先生繼續追問:「在六個月之內,你是否付款?」接著關先生問:「你是否在一年之內付款?」他又想要提及能張銀行出納支票,但想到法官已經兩次阻止他,所以他不敢說了,只能再次硬著頭皮說沒有付款。最後,關先生問道:「在一年半(18個月)之後,你是否付款?」這時候,他只能腆著臉承認沒有付款。最後,關先生開始進入正題,說:「那麼,如果我沒有起訴你,你是否打算付這個賬單?這下子,他陷入了困境,不得不承認他是個厚顏無恥的老賴。他遲遲沒有回答,只是在法庭上出汗。在我一步步逼問下,他只好艱難地對法官、所有旁聽人員以及法庭里的律師和觀眾們說:「沒有。」案情變得非常清楚,但關先生依舊堅持自己的主張。並讓被告用自己的嘴,來公開承認自己是個賴皮。
峰迴路轉
關先生髮現,對方最初開的那張支票是與自家公司的業務銀行同屬一家。這家名叫Wachovia銀行經歷了多次變更,但關先生從開戶起就一直是該行的老客戶,有著非常良好的信譽,以至於即使支票金額超過了現有的餘額,甚至達到了上千美元,銀行仍會兌現關先生的支票,只是會立即通知並提醒及時存入資金。通常關先生都會在24小時內存入資金,這對公司開展業務以及維護客戶關係都大有裨益。
關先生在和我們輕鬆交流中,情不自禁地顯露出他對銀行名稱Wachovia 這個單詞幽默風趣的理解。Wachovia,你如果沒有多少錢。讀作 Walk Over You;你如果是個大富翁,讀作 Watch Over You!
關先生質問對方:「你一個堂堂的律師,也在這家銀行經辦業務,怎麼搞的,你的銀行都信不過你呢?」他只好回答說他也不知道,但事實上,關先生已經在法庭上揭露了他的不誠信。
法官宣判起訴方勝訴,除去賬單應有的589.78美金外,追加判決200多美元。
然而,這個律師為了這200多美元竟然提起上訴。根據喬治亞州的規定,作為一個公司的法人代表,在較低級別的法庭可以自己出庭,而上訴法庭則需要律師代理。他明白這一點,於是在上訴法庭,他給關先生帶來了一個技術上的難題。如果關先生不請律師出庭,他將自動勝訴,取消這200多美元的判決。然而,如果請律師出庭,那200多美元的費用還不夠支付律師的代理費用。
關先生依舊選擇置之不理。對方則給寄來了上訴法庭的判決書,並附上了一封信,他稱這次上訴他贏了,現在關先生還需要退還他589.78美元。關先生此時已無意跟他糾纏,上訴法庭無論如何判決都僅限於多賠付的200多美元,而不是原始賬單。
最後的後續是關於關先生起訴了該律師使用虛假簽名和跳票的行為。後來,這個案子拖了很久,但最終開庭了。這次關先生去了法庭,對方也去了。巧合的是,審理這個案子的法官和關先生是老熟人,都是同一個非營利組織的董事會成員。
所以法官當場就對那個律師說,「我和關先生是認識的,我們都是在同一個非營利組織任職,你介意我來審這個案子嗎?你擔心我會不公平嗎?」律師當然不敢得罪法官,並且對此沒有異議。法官開始審理,第一個問題是關於偽造簽名的事情。在法庭上,關先生仔細查看了那份文件,發現那是此前第一次起訴和解的簽名,但是後來被撤銷了。該律師竟然把關先生撤銷的簽名在第二次重新上交給法庭。然而,他確實沒有偽造關先生簽名,所以他很明顯是在耍賴皮,這很無恥,但是卻無法抓住他偽造簽名的證據。
在這個案件中,需要大家注意支票備註上的”Full Accord & satisfaction”這個字樣。如果對方欠你一萬美元,說先給你一張一百美元的支票,但卻在支票在上面註明這樣的文字, 一旦你兌現或提取現金,你九千九百美元的權益就泡湯了。你將失去起訴和追討債務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