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律師專欄 | 跨國公司高管和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簽證問答
謝正權律師 殷嘉瑞律師 謝潔瑩律師 趙千律師
讀者問:什麼叫「跨國公司」?
謝律師答: 顧名思義,跨國公司就是在至少兩個國家都設有公司的國際公司。例如,某公司的總部設在美國,該公司在中國也設有分公司。或者說,某公司的總部設在中國,該公司在美國也設有分公司或者來美國開設分公司。
讀者問:這樣說,如果我在喬治亞註冊一家公司,然後再到中國註冊一家分公司,我就是跨國公司的老闆了?
謝律師答:是的。但是如果你的公司很新,規模很小,不是美國移民法意義上的可以為外派員工申請美國工作簽證的跨國公司。
讀者問:跨國公司可以申請什麼工作簽證?
謝律師答:有規模的跨國公司可以申請不同的工作簽證,例如H-1B, L-1, O-1 等簽證。但是這裡我們只談跨國公司為自己的員工調動而申請的工作簽證,即L簽證。
讀者問:什麼是L簽證?
謝律師答:是美國移民法為方便外國公司企業來美國投資或者為美國跨國公司調派外籍員工來美國工作而設立一種非移民的工作簽證。L簽證又細分為L-1A和L-1B兩種。L-1A是跨國公司在美的經理或主管持有的簽證;L-1B則是為跨國公司將有特殊技能的員工派來美工作所持有的簽證。
讀者問: 申請L-1A工作簽證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謝律師答:申請L-1A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第一,遞交L-1A申請的公司必須「跨國」,
即美國公司必須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資企業或關聯公司。第二,L-1A 簽證受益人必須在過去的三年內在海外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注意,這裡的三年是指遞交L-1A申請之前的三年時間。連續工作一年是指這三年內任何一年的連續工作。第三,L-1A 簽證受益人必須臨時派到美國為同一公司工作,擔任同一公司系統的經理或主管。如果選派到其他公司工作,不能申請L-1A。第四,L-1A 簽證受益人在國外的公司必須原先擔任經理或主管職位。
讀者問: 申請L-1B工作簽證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謝律師答:申請L-1B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第一,遞交L-1B申請的公司必須「跨國」,
即美國公司必須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資企業或關聯公司。第二,L-1B 簽證受益人必須在過去的三年內在海外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注意,這裡的三年是指遞交L-1B申請之前的三年時間。連續工作一年是指這三年內任何一年的連續工作。第三,L-1B 簽證受益人必須臨時派到美國為同一公司工作,擔任同一公司系統的專業技術人員。如果選派到其他公司工作,不能申請L-1B。第四,L-1B 簽證受益人必須具有在美國不能替代的專業技術或知識。
讀者問: L-1A簽證和L-1B簽證有什麼不同?
謝律師答:主要是外派員工的工作職位不同。如果是擔任高級管理職位的,派到美國工作的職位也是高級管理職位,應該申請L-1A。如果派到美國工作之前是專業技術人員,派到美國工作職位也專業技術頭銜,按L-1B申請。
讀者問:按L-1A類申請還是按L-1B類申請,在綠卡申請方面有什麼差別嗎?
謝律師答:差別很大。持L-1A工作簽證的外籍跨國公司經理或主管在美國工作一段時間後可以直接按第一優先類別申請綠卡。第一優先類移民不要排期,拿到綠卡較快。這是其他任何一種非移民簽證持有人無法享有的優先權。 但是,持L-1B簽證的人申請綠卡,一般按第三或第二優先類,需要等待多年才能拿到綠卡。如果讀者現在持L-1A 或L-1B工作簽證,有意申請綠卡的,可以聯繫謝律師。
讀者問:在美國開始分公司有資金數額要求嗎?
謝律師答:沒有法定的資金數額限制。只要跨國公司在美國已有分公司、子公司或關聯企業,其就可以為員工申請L簽證。如果該外國公司在美國真正開始分公司、子公司或關聯企業的創辦工作,投資資金的數額對L-1A申請不那麼重要。和投資移民(外國投資者必須投資100萬美元或50萬美元)相比,申請L-1A的跨國公司投入美國的資金要小得多。
讀者問:為外派到美國分公司工作的外籍員工申請L簽證有法定的最低工資要求嗎?
謝律師答:跨國公司為外籍跨國公司經理或主管申請L-1A簽證或者為專業技術人員申請L-1B,沒有法定的流行工資限制。美國公司可以隨意確定外籍跨國公司經理或主管來美國後的工資收入。這不同於H-1B工作簽證。
讀者問:外派到美國分公司工作的外籍員工申請L簽證需要有大學文憑嗎?
謝律師答:L-1A和L-1B簽證不要求跨國公司的外籍跨國公司經理或主管申請有任何教育背景或學位。這也不同於H-1B工作簽證。有很有成就的外籍跨國公司經理或主管怕沒有上過學移民局不批准申請而提供假文憑,結果適得其反。
讀者問:給外派到美國分公司工作的外籍員工申請L簽證有名額限制嗎?
謝律師答:不同於H-1B,L-1A和L-1B簽證沒有名額的限制。只要公司在美國發展需要多從海外派遣必要的高級經理或主管來美國工作,可以申請很多L-1A或L-1B工作簽證。當然,持L-1A或L-1B簽證的人數多少應與公司的規模相稱。如果一個海外公司在美國投資數額巨大,或者如果一個中國公司來美國在多個州還城市開辦多個分公司,每個分公司至少可以申請多個L-1A和/或L-1B簽證。
讀者問: L簽證持有人在美國有居留時間限制嗎?
謝律師答: L-1A可以在美國工作長達七年。L-1B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工作5年。
讀者問: L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和子女是什麼身份?
謝律師答: L-1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子女亦可同時申請L-2簽證,並且其配偶可以申請工作許可,在美國合法工作,子女亦可合法在美國上學。在美國停留的時間和L簽證主申請人相同。
讀者問: L簽證有效期一般被批准多久?
謝律師答:如果海外公司在美國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移民局一般只批准L-1A/B第一次一年有效期,期滿時可再延期兩次,總共不可超過七年(L-1A)或五年(L-1B)。如果跨國公司在美國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資公司等已經存在一年以上,L-1A申請一次可以批准兩年或三年。
讀者問: 外國公司能通過在美國收購其他公司然後辦理L-1工作簽證嗎?
謝律師答:如果跨國公司有意在美國購買其他公司或合資辦公司,海外公司必須要持有在美國子公司50%或者以上的股份。如果股份佔少數,但實際操縱整個公司也符合申請L-1A的條件。這裡面的情況比較複雜,應該諮詢謝律師或其他專業律師。
讀者問: 移民局大概需要批准L-1工作簽證申請?
謝律師答:L-1申請在美國審批的時間一般為一到四個月,實際時間因案而異,難以準確判斷。但是,如果多交一千二百二十五美元給移民局,我們可以在15天之內為跨國公司拿到批准書。 一旦L-1批准書下來後,申請受益人(跨國公司經理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如果人在國外,必須持批准書原件到美國領事事館申請赴美L-1簽證。
讀者問: 我現在人在美國,拿的是B簽證,能不能將我的觀光身份換成跨國公司工作簽證?
謝律師答:一般可以。要了解具體情況才可以判定。的確有意在美國轉成跨國公司簽證的讀者,請諮詢謝律師,他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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