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媽「血拚」回國,損失百萬還蹲牢房,只因這一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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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海外,大家想到的就是買買買,各種血拚。
但是別忘了,回國的時候中國海關是不允許攜帶價值超過5000人民幣的物品。
無論我們怎麼強調這個問題,還是會有人往槍口上撞。
近日,武漢一女子買買買的時候很痛快,但為了逃稅可謂是絞盡腦汁,如意算盤打得噼里啪啦。可機關算盡,最後落一個「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場。
「購物的時候很嗨,交稅的時候很慫」
楊莉,全職太太,因為丈夫經商,家境殷實。
本是定了2張飛法國的飛機票,想陪母親好好享受一下。
但是回國的時候,在武漢天河機場海關工作人員正在對乘坐國際航班的旅客進行通關檢查,突然發現女子楊莉取完行李後遲遲不肯出關,形跡可疑。
於是海關人員將她帶入海關檢驗區。
隨後,海關人員在楊莉的行李中發現了她購買的貴重物品的發票,但是在其隨身物品中並未發現任何貴重物品,楊莉便一口咬定沒有攜帶大額未報稅的商品。
之後,海關人員讓楊莉脫下鞋子接受檢查,在其左腳鞋子中,海關人員發現了一枚卡地亞鑽戒。
圖:卡地亞鑽戒
同時,海關人員發現,與楊莉同行的還有她的母親,楊莉的部分行李在其母手中,她將80萬的鑽戒藏在鞋子里。
圖:楊莉和丈夫的聊天記錄
買百萬奢侈品逃稅30萬
隨後,海關人員對母女倆進行了仔細地搜查。
海關人員當場搜出與發票信息相對應的香奈兒、愛馬仕、卡地亞等11件奢侈品,價格超出允許攜帶的價值。
經鑒定,11件物品總價約人民幣100萬元,偷逃稅款共計約30萬元。 楊莉表示,因為11件商品價值不菲,所以才出此下策。
圖:涉案女子在海關接受檢查
法院審理認為,楊莉的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物品罪。
故判處楊莉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45萬元,購買的11件應稅物品全部上繳國庫。
圖:罰款單
入境海關上限金額到底是多少?
那麼,出國旅遊我們到底攜帶價值多少的東西回國呢?
事實上,入境的公民每人可攜帶額度為5000元的免稅商品,超出範圍的商品均應主動申報,照章納稅,否則可能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
依照現行法律規定:
- 偷逃稅款10萬至50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偷稅50萬至250萬元,判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 偷稅250萬以上的,刑期可達十年以上。
除此之外,被判處上述三檔處罰的被告人還當繳納偷逃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金,所攜帶物品也均應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鑽石及鑽石首飾的稅率為25%,箱包的稅率同為25%。
如在海外買個10萬元的鑽戒或名牌皮包,入境應納稅2.5萬元。
所以,出國千萬不要買過頭了,否則代價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