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子的美國生活】WE HAVE GUNS!
不知道是否軍人都喜歡舞箭弄槍的緣故。我家裡就有幾把真槍和弓箭。偶爾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來訪,老公總愛拿出他的寶貝,在院子的樹林里和朋友一比高低。即使坐在家中,巨大的的槍響依然嚇得我失聲尖叫。
平生第一次見到真槍,是剛來美國不久,老公要去海軍基地工作。離家前他把一支手槍擱在冰箱頂上,不以為然地對我說:「老婆,手槍已上好子彈,若有盜匪進來,你就開槍射他。」
My god ! !
平常我拿鞋底殺只蟑螂都尖叫,這可是殺人啊!!怎麼可以說得這麼輕鬆,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我嚇得面無血色。
「我….我不會打槍。」我顫抖著說。
「那我現在教你。走,我們到院子去。」老公拿起槍就往外走。
「不不不!」我拚命搖頭擺手:「家裡又沒有現金,真有搶匪進來,我就讓他們隨便拿就是了。」
「搶匪可不是這麼想的啊!你有槍起碼能保護自己和女兒生命安全。」
「不!」我堅決地說:「我絕不向人開槍!」
我擺出一副道貌岸然的學者之態。
人之初,性本善。我就不信我不反抗,搶匪會平白無故要我的命。
雖然我表明態度絕對不碰槍,老公還是把槍放在冰箱頂上。我每次去開冰箱門,都感覺有一股陰風嗖嗖地從頂上傳來,似乎還夾著一絲血腥味。
入夜,盜匪不見來,惡夢倒頻至。
終於有一回我對老公說:「你把槍收起來吧!在這裡住了這麼久,見野生動物都比見人容易。怎麼可能會有搶匪呢?你就不要再自己嚇自己了。」
「那是因為我們有槍!」老公一臉正經地補充說:「我平常在院子外樹林里打獵,就是要周圍鄰居知道,我們有槍。」
我想起那震耳欲聾的槍聲,一時不知可否。
「那….要是我開槍不小心把賊打死了怎麼辦?我要不要坐牢啊?」
老公不可思議地看著我:「你不擔心自己的命反倒擔心搶匪的命?!」
雖然覺得老公言之有理。但來美國兩年多,周圍鄰居友好和善,生活安逸,一片太平。偶爾聽到其他地區華人被搶的消息,雖心有同情,但畢竟事不關己,學槍的意願也就不了了之。
前一陣各個微信群都被同一條信息刷屏。原因是兩年前美國一個叫YG的黑人樂隊在YouTube 上傳了一首Rap .歌詞公然教唆搶匪針對中國人作案。從而導致這兩年華人區被搶率不斷上升。各方華人義憤填膺,紛紛簽署了白宮請願書。要求撤下這首視頻音樂。
當時我也毫不猶豫地簽了名,還積极參与轉發。請願人數很快就達到了十萬以上,正當華人歡呼團結就是力量的時候,卻得到了白宮「事不關己」的回復,至今這首低俗暴力的饒舌歌依舊囂張跋扈地響徹在網路上。
華人同胞們也不依不饒,繼續二度向白宮發起請願書。而我,從憤怒中慢慢冷靜下來,陷入深深的思考中。。。。
一首饒舌歌,兩個黑人,就把全美甚至全世界的華人激怒了。不管「老大」是否出面解決,我認為,我們在某種意義上,都已經輸了。即便撤下這首「恐怖」歌曲,就不會再有新的出現了嗎?白宮請願即便得償所願,我認為也只是治表不治本。
美國是多種族的移民國家,為何饒舌歌詞針對的不是白人,墨西哥人,或者日本人,韓國人,越南人。。。。而偏偏是中國人?
長久以來,在外華人都喜歡擠堆生活,不積極參政,不積極融入社會主流,不主動與其他種族來往,排外心態其實比任何種族都嚴重。連我們嫁老外的姐妹們,大多都有相同的感受和經歷:在美國受到的排斥和歧視,更多的是來自自己同胞。所以,在美華人首先自己就把自己孤立了。
魯迅先生曾說過,中國人最大的毛病不在身體上,而是在思想上,所以先生棄醫從文,立志從思想上拯救同胞。
在這個允許擁槍的現代文明國家,不能硬偏執於我們的傳統國學教育,論語那一套「以和為貴」要懂得靈活運用。對待外國友人,我們應該團結善待,對待歧視和暴力,我們要學會另一種文明,叫做「用槍說話」。只有靠自己的實際行動,改變其他種族對華人長久以來安分守己,膽小怕事,凡事依靠老大解決的文弱印象.華人在這塊自由的,多種族的殖民地才能真正活得高貴。
前不久亞城華人女子一對三擊退搶匪的事件就是在美華人最好的榜樣。事實證明,只要你手裡有槍,哪怕是一個弱女子,也能讓訓練有素的搶匪聞風喪膽,逃如鼠輩,寡也能敵眾!
前幾天老公下班回來,我迎上前,堅定地對老公說:「我要學槍!」
為了鼓勵我學槍的勇氣,老公送了我兩把女士手槍,一紅一黑。朋友們戲稱我是「雙槍美少女戰士」!咳,實情原話是:雙槍老太婆。(這差距也太大了。煩銀!)
可喜的是,這首饒舌歌和亞城勇女事迹激發起了在美各地華人學槍熱潮,我們當地華人也一呼百應,商人徐修偉先生創建了「華人民兵」微信群,並領導組織華人集體學槍課,還邀請當地警察和大家講解選槍持槍用槍的一些基本常識。
課堂上警察的開場話讓我感觸頗深。「各位!槍是很好的東西。當有人報警的時候,我們警察去到現場,希望看見的是壞人已倒在地上,而不是去給好人收屍。」
警察接著說:「當你向壞人開槍後,任何人問你為何要開槍,你怎麽回答?」
「I am in fear for my life !」我在心裡默念著。
每次老公教我開槍前,都會讓我背一次這句話。有時候錯覺,還以為這是殺人通行令。以至於偶爾產生幻想:在一個月黑風高之夜,我左右開槍,以一敵眾,把搶匪(或者恐怖分子,隨便~)殺個片甲不留,屍橫遍野,血流成河。警察到來時,問我:「為什麼殺他們?」我答:「I am in fear for my life!」言畢,縱身躍上我的白色駿馬(實情是白色Buick),瀟洒地揚長而去。。。。
為什麼不學佐羅蒙面?你太low 了,時代不同,蒙面的是搶匪和恐怖分子好不好!哎呀,你沒槍沒文化,跟姐不是一個層次的,都不愛搭理你!
單者易折,眾者難摧。華人兒女,都拿起槍來,全民皆兵!持槍的意義並不僅僅為了保護自己生命安全,更不是提倡動武暴力,而是從根本上消除其他種族對華人長久以來的偏見和歧視,堅決不做他人眼中的「東亞病夫」!只有讓搶匪打心裡懼怕,徹底不敢靠近華人家門,這首饒舌歌自然失去了意義.就讓它孤零零地被拋棄在時間的角落, 終將成為歷史的一個笑話!
去尼瑪的劫匪強盜!come on ,we are rea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