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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佐州隱蔽攜槍不要許可證了?槍支泛濫誰來管!

近日,參議院通過了第319號法案,也就是說,喬治亞民眾可以攜帶「隱蔽式手槍」而無需獲得許可證的條例基本已經確定,只需等待眾議院投票通過,就可以實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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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法令,喬治亞「合法武器攜帶者」在未取得持槍許可證的情況下,可以攜帶「隱蔽式手槍」。

法令也對「合法武器攜帶者」做出了相應的解釋:法律不禁止攜帶武器的任何人。先前有毒品定罪,重罪定罪或指控的喬治亞公民以及五年內因精神健康或藥物濫用問題而接受治療的人都被視為禁止攜帶武器的人群。所以,民眾從商店或經銷商處購買時仍需要進行背景調查,不符合規定的人,無法購買槍支。

那麼問題來了,什麼是隱蔽攜帶槍支呢?

隱秘持武,即指以觀察者看不到的方式攜帶武器。

在美國買了槍,有兩種攜帶方法:Open Carry(公開攜帶)和Concealed Carry (隱藏攜帶),但不是所有的槍都能帶出去,在買槍時要問清楚。有的槍只能放在自己的Property內,如家裡,車裡。

放在家裡的還要放在箱子或柜子里,退膛,鎖好,彈匣分開放。這是為了安全,以免家裡小孩等把玩槍械走火。

如果要放車裡,也要把槍放在中控台,手套箱或者後備箱等不容易摸取的地方,退膛,鎖好,彈匣也需分開放。

通過!佐州持槍或將不需要許可證,槍支泛濫成難題!

Open Carry(公開攜帶)在多數州都不需要執照,當然也不建議這樣。因為你把明晃晃的槍別在衣服外面會引起恐慌,也有可能因為持槍被起訴,或是因為擾亂公共秩序被起訴。

Concealed Carry (隱藏攜帶)主要針對手槍,就是可以把手槍放在衣服裡面,在以前就需要去辦一個CCP(Concealed Carry Permit)。辦理CCP需要錄指紋,填表,去警察局跟警官面談等很多步驟,審核時間也比較久,一般要好幾個月,而現在第319號法案的通過,也就意味著不再需要辦理CCP。

除此之外,該法令特彆強調,法律雖然允許「合法武器攜帶者」可以佩戴槍支,但並不是任何場所都可以佩戴槍支,禁止佩戴武器的場所依然不可以攜槍,比如:政府大樓、機場等地。

看到這裡,很多朋友肯定有疑問了,持槍許可證是不是完全廢止了,沒有用了呢?

並不是這樣!如果您不小心將槍帶進了機場,並且在過安檢的時候被安保人員發現了,您有持槍許可證和沒有持槍許可證式兩種完全不同的情況。

如果您有持槍許可證,那麼您只要將槍帶出機場就可以了;如果您沒有持槍許可,那就麻煩了,可能會面臨指控哦。

而且如果您有持槍許可證雖然不可以將槍支帶上飛機,但是可以在機場辦理槍支託運手續的,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即可:

1、提前向航空公司申報槍支給並填寫槍支申報卡;

2、卸下所有子彈,用一個可以鎖的硬質手提箱進行包裝;

3、彈藥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分開包裝,使用專為安全攜帶彈藥設計的包裝箱。

該法令從2022年初被提及開始一直都飽受爭執,有不少人支持,也有不少人反對。

該法令的支持者——喬治亞共和黨州參議員 Jason Anavitarte 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該法案可以讓奉公守法的民眾於與犯罪分子的處於「公平的環境」中,使我們的社區更加安全。簡而言之,無證攜帶槍支的法令可以讓所有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活動時,心裡有所顧忌,畢竟誰也不知道對方身上是否有槍。

除了 Jason Anavitarte,佐州州長 Brian Kemp 也是這一法令的支持者之一,早在2018年州長選舉時,Kemp 就提出了喬治亞州多數成年人可以隱蔽或公開地攜帶手槍,不再需要特別許可證的想法,直到4年後,這一想法終於得到了實施。

Brian Kemp 在採訪種表示:雖然我這個州長的職位最近隨著進入競選季節而被其他人覬覦,但我不是因為這個才要通過「新槍支法案」。我相信美國憲法授予我們的公民攜帶槍支的權利,無需州政府批准。這就是我為什麼允許喬治亞州人民無證攜槍的原因。

據悉,目前美國已有20個州頒布了類似的法案,其中田納西州、德克薩斯州、蒙大拿州、懷俄明州和猶他州在2021年也相繼宣布了無需許可證即可持「隱藏式的手槍」的相關法案。

但也有不少人對該法令表示反對。亞特蘭大民主党參議員 Elena Parent 就是其中一員,她表示這項法令取消了對犯罪分子獲得槍支併合法攜帶槍支的檢查,誰都不知道下一個犯罪分子會是誰、會出現在哪裡。

據相關數據統計,2020年,超過5000人因為有犯罪歷史,未被批准攜帶武器許可證。如果按照目前的法令來看,一旦這5000可以攜帶武器,那麼可能會對社會照成巨大傷害。

最近的一項民意調查也有顯示,近70%的喬治亞人民反對這項法令。

況且,根據國家射擊運動基金會的數據,喬治亞州目前已成為美國槍支製造量排名前十的州之一。不少人當心這項法令的實施將大大提高民眾的持槍率,進而提高喬治亞槍擊案的發生率。那麼誰該去對那些遭受槍擊的平民百姓負責呢?誰對那些因流彈而受傷甚至喪命的無辜群眾負責呢?

親愛的讀者朋友們,您對這項法令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我們共同探討。

注意:本文提供的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法律法規請查詢州法和聯邦法。

本文由【亞特蘭大生活網】獨家約稿、原創。原創作品未經授權,嚴禁轉載,否則追究法律責任。免責聲明: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立場。部分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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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條回復

  1. Peter說道:

    誰侵害我的權利和財產就乾死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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