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亞公司被美司法部罰款19萬,只因為要了…
美國司法部宣布
與喬治亞州一家被控
就業歧視的禽肉加工公司達成和解,
這家公司被苛以罰款。
這場歧視案持續了七年。
2011年7月11日
美國司法部檢察官說,
亞特蘭大以北的瑪傑克禽肉公司
(Mar-Jac Poultry)
提起就業歧視法律訴訟。
要求非公民出示
國土安全部頒發的工作許可文件
卻不要求美國公民出示具體文件,
這違反了聯邦法律。
按照美國聯邦法律,
任何有工作許可的人,
不論是否為公民,
都有權選擇自己想要出示的文件。
司法部還說,
公司僅僅因為一名員工的原籍國
就讓其受制於「不必要的文件要求」,
這也違反了法律。
代理助理司法部長約翰·戈爾說:
「本案顯示司法部致力於確保所有僱主
均以非歧視性的方式來執行就業資格驗證程序。」
司法部起訴瑪傑克的案子始於2011年。
該公司必須支付19萬美元的民事罰款,
並向一名因為未能出示工作許可
而被解僱的難民支付1020美元,
並向其他受影響的僱員補償24,000美元。
小婭好奇,
不出示工作許可,也不是公民,
僱主怎麼能知道官員能不能合法工作?
移民局一直在說要打擊僱主僱傭非法移民,
沒有工作許可的人,
如果不出示這些證件,僱主難道要靠猜嗎?
奇怪的是,不久前生活網報道過,
許多美國公司在國內招募不到合格的技術員工時,
可以聘用外國高技能人才,
但近年來H-1B項目被不少僱主濫用。
因此,
移民局開始對工作移民違規欺詐行為加大了打擊力度,
鼓勵員工舉報僱主不合規的行為,
甚至用綠卡作為獎勵。
移民局除了加強對H-1B簽證項目申請者的調查,
安排更多的實地考察和面談。
移民和海關執法局的調查
包括了超過400項的刑事違規行為,
重點關注僱傭H-1B員工比率較高的僱主,
為工作地點在其他公司的員工申請H-1B的僱主,
無法通過商業數據驗證基本信息的僱主等等。
除了嚴查以外,
移民局最近在官網公布如何舉報僱主,
並放上獎勵制度,
鼓勵線民舉報疑似H-1B欺詐或濫用的行為,
鼓勵揭發的行為包括,
H-1B僱員沒有獲得LCA(勞工狀況申請)認證的工資,
H-1B僱員和其他相同工作的僱員之間存在工資差距,
H-1B僱員未能履行簽證申請中規定的職責,
H-1b僱員未在LCA認證的工作地點工作,
H-1B的外國僱主盜竊美國的知識產權成果,
H-1B的僱主參與走私,
H-1B的僱主僱傭非法員工,
從美國政府處詐騙福利等等。
移民局這是要做啥?你看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