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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餐館男老闆婚綠面談被抓!公民妻給辦身份也不行 他單獨問話就遭ICE遣返 案件再開審

綜合星島等報道,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院近日審理一宗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移民案件,焦點在於是否推翻馬里蘭州聯邦地方法院此前作出的一項裁定。

該裁定明確禁止移民執法人員在綠卡面談期間,逮捕那些與美國公民結婚、並正依合法程序申請身份調整的移民。

這類逮捕並非個案。相關做法已在特朗普政府時期於多地出現,並引發持續的法律爭議。

綜合《華盛頓郵報》《Newsweek》等媒體報道,本案核心圍繞「臨時非法居留豁免」(provisional unlawful presence waiver)制度展開。

該制度由美國國土安全部於2013年設立,允許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在申請綠卡前,先行申請非法居留豁免,以避免因必須出境辦理移民簽證而與家人長期分離。2016年,國安部進一步擴大適用範圍,將已持有最終遞解出境令(final order of removal)的人士也納入可申請對象。

根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的說明,即便豁免獲批,申請人仍需離境完成簽證程序,且該豁免本身並不賦予合法身份,也不保證最終可合法返回美國。

然而,在美國多地,一些沒有合法身份、但正在進行綠卡或身份調整程序的移民,卻在按通知前往移民面談(包括基於婚姻的 I-130 表格面談)時,遭到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當場逮捕。

移民維權團體指出,這種做法是 ICE 針對「正在調整身份人群」採取的強硬執法策略,與以往政策形成鮮明對比——過去的指導原則通常允許申請人在不必擔心被拘留的情況下完成相關面談。

事實上,在特朗普第一任期內,ICE 已開始在部分地區於綠卡面談後實施逮捕行動。2018年,美國公民自由聯盟馬里蘭分會(ACLU of Maryland)代表一名華裔居民林某(* Lin,音譯)提起訴訟。

林某與其美國公民妻子結婚14年,育有3名子女,卻在移民面談時被 ICE 逮捕,隨後被下令遣返回國。相關遞解令因訴訟而暫緩執行。

回顧當年的報道,在馬里蘭開餐館的林某,18年8月前往移民局進行婚姻綠卡面談時,被單獨帶到與妻兒分開的房間里問話,突然就被ICE帶走,連和家人告別的機會都沒有。這一刻,身為公民的妻子儘管已經為丈夫林某辦理好所有手續,好讓他安心留在美國,都沒能阻止他被遣返的噩耗。

隨後,一名聯邦法官發布緊急命令,要求政府制止類似執法行為。然而,仍有多個家庭反映遭遇同樣情況。相關案件最終於2020年合併為一宗集體訴訟。

2024年,馬里蘭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喬治·L·拉塞爾(George L. Russell)裁定原告勝訴,禁止國安部在臨時非法居留豁免申請審理期間,對相關人士實施逮捕、拘留或遣返。聯邦政府於同年5月提起上訴,由此引發此次第四巡迴上訴法院的審理。

在上周四(1月29日)的一場口頭辯論中,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聽取了雙方陳詞。政府律師重申立場稱:一旦個人已被下達最終遞解令,即不享有留在美國的合法權利;臨時豁免制度既不賦予合法身份,也不能阻止政府執行遣返。

政府方面敦促上訴法院推翻下級法院禁令,強調執行有效遞解令本身並不違法。

原告律師則反駁稱,這類執法方式實質上破壞了既有的豁免制度,並構成對申請人的「制度性誘導」。他們指出,若政府希望改變長期執行的政策,應通過正式的法規修訂程序,而非以突襲式執法方式變相推翻既有規則。

「如果政府想改變政策,就必須出台新規則,或者正式撤銷舊規則,」與馬里蘭州 ACLU 合作的律師邁克爾表示,「而不是讓人們在遵循官方指引時反而落入執法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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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法官在聽證中重點質詢了監管文本的解釋及行政機關的許可權邊界,但未說明何時作出裁決。

在聽證結束前,上訴法官帕梅拉·A·哈里斯(Pamela A. Harris)直接詢問聯邦政府:移民面談是否被有針對性地用作執法目標。

司法部律師瑪麗·拉拉克斯(Mary Larakis)回應稱,ICE 特工在逮捕相關人士時,並不了解其是否正在參與臨時非法居留豁免程序。

她表示:「ICE 只是盡其所能執行執法任務。恰好有一些集體訴訟成員是在 I-130 面談期間被捕。」

法律界普遍認為,此案裁決結果不僅將決定 USCIS 某些移民面談點是否恢復執法行動,也可能深刻影響 ICE 在全國範圍內如何處理移民面談期間的執法問題,進而關係到成千上萬移民家庭能否安全完成合法程序、維繫家庭團聚。

 

本文由【亞特蘭大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us168資訊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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