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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州司法新規引震蕩:法官可拒辦同性婚禮,LGBT+權利再遇寒冬

 

10月24日,得克薩斯州最高法院一紙裁決打破平靜:修訂後的司法行為準則第4條明確,法官可基於「真誠的宗教信仰」拒絕主持婚禮,新規即刻生效。這場持續數年的爭議,終以宗教豁免壓倒婚姻平權暫告段落。

風波源頭是麥克倫南縣太平紳士Dianne Hensley的抗爭。2019年,她因拒辦同性婚禮卻照常為異性伴侶證婚,被司法行為委員會公開訓誡,理由是其行為「讓人質疑她對不同性取向者的公正履職能力」。Hensley始終宣稱,「信奉聖經的基督教良知」讓她無法妥協,這場拉鋸戰最終推動了規則改寫。

更令人揪心的是,這並非孤立事件。近月來,得州針對LGBT+群體的限制密集落地:9月,州長Greg Abbott簽署法案,禁止跨性別者在政府大樓使用符合自身認同的浴室,違規場所最高將罰12.5萬美元;10月初,州政府以「清除政治意識形態」為由,威脅剝奪保留彩虹人行橫道城市的道路資金,休斯頓蒙特羅斯社區的驕傲象徵已遭拆除。

教育領域的打壓同樣猛烈。德克薩斯農工大學校長Mark Welsh III因默許性別認同課程被迫辭職,一名教授因講授跨性別研究被解僱,兩名管理人員遭降職。司法部長Ken Paxton還在起訴NCAA,要求對運動員實施「性別篩查」。

從婚禮主持權到浴室使用權,從校園課堂到城市街道,得州的系列舉措正壓縮LGBT+群體的生存空間。儘管裁決未明指「針對同性婚姻」,但結合Hensley案背景與全州政策風向,其指向性不言而喻。

如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15年Obergefell案確立的婚姻平權原則,在得州正遭遇嚴峻挑戰。這場宗教自由與平等權利的博弈,才剛剛拉開新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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