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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做個GIF動圖要去坐牢!過度刺激別人感官也是犯罪

在這個「眼球經濟」時代,吸引人的眼球成了一切的一切。聲,光,電被不擇手段的人用到了極致。打開個網頁,這裡動,那裡閃,有些還直接發出刺耳的聲音,生怕你注意不到。就是這些酷炫閃的網路動圖,最近被美國一法庭定罪為「殺人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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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在德州的一個法庭上,陪審員判定一位叫John Rivello的青年用「致命武器」攻擊了別人。被他攻擊的人是一名Kurt Eichenwald的新聞周刊記者。

John居住在Maryland的Salisbury,而Kurt則住在德州的達拉斯。這兩人實際上從來沒有見過,他們之間的距離是一千五百邁,坐飛機都得五小時!

那麼John用什麼「攻擊」了Kurt? 法庭到底把什麼判定為「致命武器」?

說出來很多人可能會不相信,這個武器是John製作的GIF動圖!

到底是咋回事?

事情還要從Kurt說起。Kurt患有一種罕見的疾病,英文叫做epilepsy,中文叫光敏性癲癇。

光敏性癲癇患者會因為看到(接收到)了特定亮度、色彩、閃爍頻率的光源而觸發了他們的中樞神經系統的病灶,從而激發了癲癇病的發作 (現在的怪病真是越來越多)。

目前,由於該疾病的複雜性,科學家還未找到治療此病的辦法。光敏性癲癇病患者需要服用控制疾病發作的藥物,而且要盡量避免有可能觸發癲癇的視覺刺激。

作為新聞周刊的知名記者,Kurt不僅會寫新聞報道,愛在各種網上論壇中發表意見,他也毫無保留地袒露了自己的病情,是宣傳光敏性癲癇病的積極分子。

Kurt不知道的是,遠在1500邁之外,有人對他發表過的一些言論很不滿意。這個人就是John。

為了報復Kurt,John精心設計了一個對視覺可以產生強烈刺激的GIF動圖。閃動的圖片中還寫著「因為你那些言論,你活該癲癇發作」的字樣。

John通過Twitter,把GIF圖發給了Kurt,「成功」地觸發了Kurt的疾病,導致了他當場癲癇發作倒地。好在當時Kurt的老婆在場,及時撥打了911,保住了Kurt的性命。

Kurt的老婆是個厲害的女人。當她發現丈夫倒地的時候,也看見了屏幕上的閃圖。她飛快地回復了發GIF圖的賬號:我是他老婆。你導致他癲癇發作。我有你的信息,會把你做的事報告給警察。

她說到做到了!當地警察局很快接到了報案。

案件取證的過程非常艱難。John是個電腦高手,作案之前使用了各種手段來掩蓋自己在網上的行蹤。警察經過好一番鬥智斗勇才在報案之後三個月找到了他。

警察也掌握了John知道Kurt病情,故意作案的證據。

最後,陪審團判定John有罪 — 製作有傷害性的GIF圖,故意投遞「武器」,造成了可以預見的傷害。

多媒體閃圖被定義成「致命武器」,這還真是頭一次聽說。但是多媒體內容對受眾造成物理傷害還真不是頭一次。

早在上世紀末,無比受小朋友喜愛的日本卡通形象皮卡丘就曾闖過禍。

想必大家都知道,皮卡丘最擅長的大招就是「十萬伏特」技能。動畫片中,它發出的短時強光閃爍不但制服了對手,也刺激了觀眾,讓685個日本小朋友因此住進了醫院。

互聯網發展到今天已經融入了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但是對互聯網內容的管轄和規範卻還遠遠滯後。

為了吸引眼球,如今的網路中充斥著各種刺激耳目的聲光電。我們每天要被迫受到多少無謂的刺激,造成多少長期短期的傷害,恐怕沒有人說得清,也引不起法規部門的重視。

可悲的是,這種傷害直到被光敏性癲癇患者「量化」了,才見執法部門有所行動。

相信這個案子會成為互聯網文明史上有劃時代意義的事件。也許不久的將來,我們在網上看到的各種多媒體內容會更文明,更規範,對各種可能造成的傷害可以有更清晰的標註。任何惡意使用多媒體內容,騷擾,侵犯,傷害他人的人都將受到法律制裁。

這樣,我們的網路世界就清凈了……

本文由【亞特蘭大生活網】獨家約稿、原創。原創作品未經授權,嚴禁轉載,否則追究法律責任。免責聲明: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立場。部分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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