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顧客下榻印第安納州某旅館留下負評,竟被旅館收取$350賠償費
一名女姓顧客在Indiana州的旅館住宿,但因體驗不佳而給旅館留下負評,沒想到卻被旅館收取$350,甚至還被威脅將會尋求法律途徑。這起事件被Indiana州總檢察長辦公室注意到,於12/15提告該旅館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該名女性Katrina Arthur與丈夫在2016年3月下榻Indiana州Brown County的Abbey Inn & Suites,Arthur表示這間旅館在網路上看起來很漂亮,但當他們check in後卻是惡夢連連,房間看起來就像是根本沒整理過,床單上甚至還有毛髮和灰塵,房內聞起來還很臭,水壓不足,就連空調也壞掉,旅館內更沒有任何服務人員能協助處理這些問題。
Arthur於是打電話給櫃檯,但電話卻直接轉到一位類似律師之類的另一方,最終她不得不自己打掃房間。
後來Arthur收到一封邀請顧客於住宿後留下線上評價的email,Arthur於是很誠實地將自己的體驗寫出來,希望其他顧客不要浪費自己的錢。
然而,在Arthur將評價分享上網後,該旅館卻在他的信用卡上收取了$350,隨後他也收到一封來自該旅館律師的信件,內容恐嚇Arthur若不取消複評則旅館將會尋求法律途徑。
Arthur因為害怕,於是將該則負評刪除。
不過在Arthur發現其他消費者對該旅館也有相似的不佳體驗抱怨後,Arthur決定向Indiana州總檢察長提出抱怨,並嘗試將自己損失的$350取回。Indiana州總檢察長並在12/15針對該間旅館提出訴訟。
根據訴訟內容表示,在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間,Abbey Inn有一項規定指出,旅館有權利針對留下負評的顧客收取$350。然此項規定卻是違法Indiana州的消費者保護法。
旅館的這項規定指出:「下榻顧客同意若下榻期間發現任何問題,但又不給予旅館機會進行處理,且隨後還在公開場合貶低旅館,則旅館有權在該名顧客的信用卡收取$350的損失費。若顧客拒絕將該負面評價撤回,則旅館有權訴諸法律行動。」
在旅館的官網有列出這項規定,但旅館卻未提供下榻顧客任何紙本,在飯店和房間內也未明確張貼出此規定的公告,在邀請顧客留下評價的email中也未列出此項規定,以及若留下負評後的相關結果。
訴訟中並指控Abbey Inn & Suites常常沒有服務人員駐點協助顧客解決問題,此外在旅館內甚至還標示指出,若顧客在非緊急情況下於半夜致電,則旅館有權對顧客收取$100。
媒體RTV6曾嘗試聯繫Abbey Inn但卻未果,當記者親臨旅館時,現場也沒有任何服務人員可交談,至於旅館老闆Andrew Szakaly則是無法聯繫。
RTV6隨後收到一名叫做Amanda的女性的來電,表示他和丈夫在2017年1月就已在著手購買Abbey Inn的手續,但對於目前這個訴訟是完全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