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租房市場「潛規則」,例如:找理由不退租
中國留學生來美求學,首當其衝就是解決住房問題。但是由於人生地不熟,對相關的法律法規也不了解,所以經常遇到麻煩。紐約州的房屋法律十分保護租客,這也讓房東們不得不通過其它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利益,這就導致了留學生租房市場的不少「潛規則」。
不少留學生來美後,由於對校外環境相對陌生,往往會選擇住校。但是住校既花錢又不自由,所以最終,留學生們都會選擇租住校外。
趙女士:是在大二的時候,因為大一要住宿舍嘛,所以大二就搬出來住了。
張先生:當時是一個朋友跟我們說,他的意思就是,他們那邊正好空三個房間問我們願不願意住過去,當時我們就過去看了一下,覺得房子也還不錯,然後他還說房東人也很好,讓後讓我們住進去就可以了,他們會跟房東說的,然後我們當時就住進去了。
大多數留學生是通過網站、朋友圈尋找房源,其主要原因是節省中介費。因為在紐約,一般情況下,中介費為一個月房租或是十分之一的年租,對於留學生來說,可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趙女士與張先生租房時,被房東要求支付兩到三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俗稱「押二付一」或「押三付一」。如果租客提前搬走或是出租房內的設施受損,需要從押金中扣除。不過,很少有人能在租期結束後拿回押金。
趙女士:大概交了三個月的押金,每個月是兩千三百塊錢左右,一年之後想讓她還我押金的時候,房東就說你把房屋損壞了,但是他並沒有指出來任何損壞的地方。 張先生:反正就是找各種借口,就是說家裡這邊磨損了,這邊又舊了。但是你知道租房子,他本來就有一個折舊費,但是你不能把這個錢算在這個房租的押金裡面,所以他就是找各種理由不退你押金,所以說,押金就沒有了。
留學生退租往往在畢業季,他們或是需要去外地工作,或是急於回國,又不想多惹事端,所以絕大多數都只能吃個啞巴虧,以至於這種「找理由不退租」的現象愈演愈烈,逐漸成為了留學生租房界的「潛規則」。
張先生:那個時候就是說暑假7月份我要回去,但是當時我已經畢業了,然後當時我在申請研究生我也沒有想過還會在紐約,當時我很急嘛,其實兩個月押金也就還好,我想著就是說,那我當時反正也沒什麼辦法,因為當時也沒有簽合同。
有些留學生了解到了紐約的房屋法規,知道拖欠三個月以上的房租,房東才可以向房屋法庭申請驅逐令,因此在租期臨近時尾聲時會故意「留一手」。
趙女士:所以我就說,那我再租一年。解決辦法就是最後三個月不付他房租,然後把這三個月的房租抵在押金裡面。
記者也針對趙女士和張先生的遭遇,諮詢了一位華人房東。他卻因為像趙女士這樣的「留一手」苦惱不已。
華裔房東:我有幾個房子在出租,有租給中國學生也有租給美國學生,今年就有一個小女孩她就好像,就沒覺得應該收拾,總而言之就是弄得一塌糊塗走了,她說我最後一個月的押金就算房租了,中國孩子現在學的也喜歡鑽空子了,她覺得你沒有她的押金,走的時候她就給你弄的一塌糊塗,我就花了稍微更多一點功夫去收拾,前前後後就花了千把塊錢,完了以後我就說算了,乾脆租給美國家庭吧,我就懶得每天為了他們這些事搞得攪來攪去的。
可是律師表示,無論是房東扣押金不還,或是留學生拖欠房租不付,都屬於違約行為,雙方對抗的結果就是信任的崩塌。
律師:錢放在一方,那麼另一方就很有可能拿不到,或是說另一方提前走掉,就把押金的錢頂替了,這些都是違約的行為。都不應該鼓勵,之所以缺乏互信,就是因為雙方都在做違約的事情,逐漸逐漸地信任的牆就垮掉了,這樣的話在整個房東房客的關係上,就形成了互相猜忌,互相自我保護,這樣是一個很不健康的關係。
律師建議雙方最好通過法律途徑,找一位合適的擔保人或是中介,將押金交由第三方保管,如果出現房屋損壞,就從中扣除維修費,其餘返還。
律師:需要一個法律擔保人是一個很好的辦法,也就是說這個在中間擔保的人他可以在法律上保證違約方就應當支付相應的費用,這個費用放在他的賬戶上,這樣的話就可以不偏不倚。 律師還提醒留學生落地問法,學習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用合法途徑保護自己的權益。而房東則應當給予留學生更多寬容,雙方互相體諒,以保障長遠利益。
【僑報網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