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 被判監15天 罰款3400元,就因為美國女子海邊撿了…….
近日,美國女子黛安娜在沙灘遊玩時撿了一些活海螺,
卻因此遭到警方逮捕,
並被判處15天監禁和500美元(約合人民幣3400元)罰款。
據英國廣播公司19日報道,
30歲的黛安娜住在美國得州達拉斯市,
事發時正在佛羅里達州基韋斯特度假。
她在沙灘上和一群小孩子一起抓海螺,
圖片來自網路
佛羅里達州魚類和野生動物保護委員會(FWC)接到舉報後到現場逮捕了她。
被捕時黛安娜手中有三個塑料袋裝有海螺,其中包括40個活海螺。
FWC官員準備將活海螺放生(圖:BBC援引FWC)
FWC官員稱,抓捕這一類的軟體動物都是違法的,
但是撿拾空殼是可以的。
黛安娜在法庭上稱自己不知道這是違法的,
她只是想把這些貝殼處理乾淨後作為禮物送給朋友。
同時她也表達了自己的愧疚並認罪。
黛安娜將從8月10日開始服刑。
黛安娜抓捕的活海螺(圖:BBC援引FWC)
報道稱,海螺在佛羅里達州文化里舉足輕重,
基韋斯特當地人甚至會自稱為「海螺」,
一所當地高中足球隊的名字也叫「戰鬥海螺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