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買美國房產,寫誰的名字比較好?(經驗貼)
美國房產寫誰的名字比較好
買在個人名下
聯名購買
聯名有兩種形式,一種是Joint tenancy(聯合共有),另外一種是Tenancy in common(一般共有)。
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聯合共有中的一方去世之後,產權會自動轉移給另外一方;而一般共有則不是,一方去世了,則產權是轉移給去世的一方的家人。 所以一般來說夫妻或者家人關係會用聯合共有,而非夫妻關係的合伙人則用一般共有。
聯名名下的資產是分別在不同的兩個(或幾個)人名字名下,所以資產分別也歸這些個人所有。個人如果遇到法律問題,則都可以追溯到這個房產,沒有資產保護。所有權的多少在產權上註明比例,所有權的行使分配就按照這個比例,收益也是按所有權的比例來分配的。
買在公司名下
有很多人把房子買在公司名下,就連美國前總統奧巴馬也不例外。奧巴馬從總統職位上退下來以後,買下了之前租的別墅,房產證上沒寫老婆名字,沒寫老媽名字,用的是一個自己控股的公司來做房主。這是他可以採取的諸多節稅手段之一。
公司名下的資產由公司來控制,而公司則由董事(占股權人士)或投資合伙人來控制。 但是房產一旦放在公司名下,買在公司名下的房子歸公司所有,房子所有的收益也歸公司所有。由於公司一般是有限責任公司,所以在公司名下的資產具備一定的保護。也就是說如果公司下面的物業或者業務發生了訴訟等問題,最多只能追究到這個公司裡面的資產,而不會超出該公司的範圍。
公司的傳承則需要填表申報,更改股東和董事。 由於公司是法律和稅收實體,有自己的稅率,所以,房子的盈利和虧損,也就是歸於公司的盈利和虧損。房子的凈租金收益,房子的資本增值收益,都是按照公司所得稅的稅率來計稅。
家族信託
還記得傳奇的女人鄧文迪么?那你一定不會忘記她與傳媒大亨默多克的那段婚姻。當初他們離婚的時候,全世界都在猜測這次鄧文迪至少會分掉默多克的一半身家。然而,令人驚訝的是,默多克用兩套房產和讓兩個女兒成為870萬美金基金的受益人就把鄧文迪給「打發」了,離婚後仍坐擁139億美元身家。
信託是美國富人常用的一種商業工具,家庭信託是家庭常用的一種形式。 買在信託下面的資產的所有權不歸個人,也不歸公司,只屬於信託本身,但是信託本身不是一個商業實體,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經營實體,不會接受任何法律訴訟,因此在它裡面的資產會得到很好的保護。 信託的整個運作和分配是由信託管理控制人來控制的,所以只要把控制人更換就可以達到傳承的目的。
在信託裡面的資產的收益歸信託本身,儘管信託需要報稅,但信託不是稅務實體,沒有稅率。信託里的收益只是暫時在裡面,年終將會被分配給信託的受益人,但當受益人從信託裡面獲得收入之後,加上受益人的其他收入,需要一起按照個人所得稅的方法計稅。對於信託裡面有很多房產和生意資產的人來說,信託是一個避稅的好工具。
信託是典型的三權分立的商業形式。對於資產保護和高收益的合理避稅有較大的好處。由於房產實際上是寫在信託控制人名字上的,因此,如果信託控制人是個人,則傳承會引起費用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