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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局新規:申請綠卡、入籍等,材料不全可直接被拒!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8月5日宣布,一項影響幾乎所有移民申請人的新政策正式生效。

今後,申請人在遞交移民福利申請時,必須一次性提交能夠證明自己符合資格的所有初始材料。如果材料不完整,或者無法證明自己符合申請條件,移民局可以直接拒絕申請,而無需先發出補件通知(RFE)或拒絕意向通知(NOID)。

這意味著,過去很多人熟悉的"先交申請,缺什麼再補"(RFE)的做法,以後不一定還能行得通。

所謂"移民福利",涵蓋範圍非常廣,包括:

  • 綠卡申請
  • 工作許可(EAD)
  • 入籍申請
  • 庇護申請(Asylum)
  • 延期或轉換非移民身份
  • 家庭移民申請
  • 各類人道主義申請等由USCIS審理的移民福利、

USCIS表示,每份申請表格的官方說明(Instructions)都已經明確列出了需要提交的初始證明材料,申請人應當在遞交申請時一次準備完整。

根據公告,新政策恢復了移民官原有的自由裁量權。

如果申請材料明顯不完整、缺少必要證據,或申請人無法證明自己符合資格,移民官可以直接拒絕申請,而不是像過去一樣,通常先發出RFE(Request for Evidence,補充資料請求)或NOID(Notice of Intent to Deny,拒絕意向通知),給申請人補交材料的機會。

USCIS表示,之所以調整政策,是因為此前實行的做法,在很多情況下都會要求官員先發RFE,即使申請本身存在明顯缺陷。

官方認為,這導致不少材料嚴重不完整、甚至缺乏依據的申請仍然進入審理程序,佔用了大量行政資源,也拖慢了其他正常申請人的審批速度。

公告還特別提到,一些申請人甚至利用這一機制,先遞交並不完整的申請作為"佔位",在等待案件審理期間獲得某些移民福利,例如工作許可(EAD)等。

USCIS認為,新政策有助於恢復移民系統的完整性,提高審批效率,並減少無依據或濫用程序的申請。

根據公告,新政策立即生效,適用於2026年8月5日及以後提交或仍在審理中的申請(除非個別項目另有規定)。

對於廣大申請人來說,這項變化最重要的提醒就是:不要再抱著"先遞交、以後再補材料"的想法。申請前一定要仔細核對USCIS官方要求,確保所有初始證明材料一次性交齊,否則很可能連補件機會都沒有,申請就被直接拒絕。

 

本文由【亞特蘭大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華人生活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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