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准留學女生在教室被同學姦殺,兇手被判無期!正義或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昨天,北京一中院一審認定王哲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公開宣判王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不接受道歉,不諒解,不提出附帶民事賠償。"這是被害人母親李潔對王哲(兇犯未成年故用化名)的態度。
受害者
檢方認為王哲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有今年4月的第一次庭審時王哲毫無悔過之心,拒不認罪。他說是受害者自願發生性關係,不承認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
李女士急忙給女兒打電話,但女兒的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李女士心裡湧上不祥的預感,連忙開車趕往北京,女兒的學校所在地。
20號早上7點左右,值班老師在601教室發現了姚金易的屍體。20日上午,王哲向警方投案承認自己在19日晚殺害了姚金易。
據了解罪犯和受害者都是高一年級學生。受害者品學兼優,容貌出眾。王哲對姚金易心生愛慕,但是姚金易拒絕了他。
受害者
王哲自稱當天晚上兩人"在教室內自願發生了性關係,後來她反悔。我怕被告發,激動之下勒死了她。"
勒死受害者之後,王哲將姚金易拖至中間的教室,拿走其手機並翻牆逃走。
真的是自願發生關係嗎?李女士表示"女兒曾在電話里和我提過王哲追求她,但我女兒說她不喜歡對方,很討厭他"。
另外當時在場的老師透露,20日早晨發現受害者時,她鼻孔、嘴部、頭部均有血跡,胳膊、腿部都有傷痕,現場地面上有被處理過的大片血跡痕迹。
屍檢報告顯示受害者是被他人扼壓頸部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李女士表示在法醫鑒定機構見到女兒屍體時,她右臉腫脹變形鼻子大量出血。
嘴部腫脹並有血跡,頭部有傷口,脖子有勒痕,身上有淤青。另外臀部還有大片血跡。
在受採訪視頻中李女士表示,看到女兒如此慘狀自己根本不想活了。
熟悉案情的人士表示,王哲從學校逃走後打車到北京市區入住一家酒店。20日早上王恆將涉嫌殺人的事情告知其母親。之後他向警方投案自首。
案件時間軸
據悉案發601房間原是學校準備的老師辦公室,是整個教學樓唯一沒有監控的教室。
而案發前一天晚上21點左右,曾有同學看到王哲前往601教室。他一個人去幹什麼?很可能就是提前踩點,蓄謀作案。
如果真的像兇手代理律師所言,不承認強姦罪,證據是調查了601教室周邊的環境:"如果不是自願發生性關係,受害者可以大聲呼救,周圍同學可以聽見。"
然而很快就有從新東方畢業的學生現身說法:601教室處於一個完全閑置的樓層,離最近的老師辦公室(四樓)隔著一層樓:
"在晚上大家都回去休息之後,在一個男生控制下,她能呼喊到誰?"
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事情的真相是什麼。
在4月19日庭審中,兇手王哲和家人也沒有出庭,而是代理律師一直在陳述不認強姦罪。
那受害者是怎麼被騙去601教室的呢?可能受害者的室友劉某(女生)也和這期惡性案件有牽連。
據網友爆料,劉某"瘋狂迷戀王哲,無條件接受王的所有,包括辱罵、幫助欺負、欺騙被王盯上的女同學"。
受害者母親李女表示案發當晚8點48分前,女兒還一直與她在微信上聊天,但9點後女兒就未再回復。
查詢通話記錄得知,女兒平時和室友劉某基本沒有電話交流(僅1個月前有1次通話),然而案發當晚9點女兒卻和劉某連續通話2次。
他父親正在監獄服刑。母親呂紅霞,北京海琳娜商貿公司總裁:
在新東方學校2015年開學典禮上,王禕哲還作為高一新生代表發了言:
代表高二、高三學生髮言,還可能是學生本人品學兼優。
代表全體新生發言,這樣的學生家庭背景一定不會差。
同學:
母親心碎欲絕,卻還在苦苦支撐著要給女兒討回公道。
這起案件已經不是簡單的校園暴力,而是惡性犯罪、蓄意犯罪。然而兇手卻拒不認罪,有被次庭審時還在百般狡辯"自願發生關係、過失殺人"。
網友評論:
昨天判決後,受害人母親李潔接受了紅星新聞的採訪,她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