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临时绿卡申请永久绿卡时如何豁免夫妻共同申请的条件
如果绿卡的取得是根据与美国公民的婚姻而获得的,且婚姻不满两年的时候,移民局只给配偶发放两年的临时绿卡,或者叫做有条件的绿卡。如果要获得永久性绿卡,移民局要求提供证据证明婚姻的缔结是真实的,不是为了规避美国移民法律,且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向移民局递交I-751表格。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一起递交申请更换临时婚姻绿卡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有些婚姻在递交该申请之前已经出现了问题,比如夫妻分居,正在离婚诉讼,或一方收到虐待等。 因此,美国公民配偶不愿意或不能够一起和绿卡申请人提出更换临时绿卡,在这种情况下,移民局允许绿卡受益人单独提起更换临时绿卡,换句话说,申请豁免夫妻共同提交申请。
豁免夫妻共同提交申请的条件-真实的婚姻
移民局允许绿卡受益人在满足下面任何一个情况下,可自行提出更换婚姻临时绿卡:
- 绿卡受益人缔结婚姻的时候是真实的,没有规避美国移民法律,但是婚姻因为离婚或无效而终结,并且绿卡受益人一方及时单方面提交了申请。
- 绿卡受益人缔结婚姻的时候是真实的,没有规避美国移民法律,但是在婚姻中,本人或其小孩收到美国公民配偶虐待,并且绿卡受益人一方及时单方面提交了申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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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I-751的案子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绿卡受益人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通常案子没有问题,能够顺利拿到永久绿卡。 这些在一起生活的证据包括共同居住地址,共同财务,家庭联系的纽带等。但是有些案子的当事人婚姻很短暂,缺乏足够的必要的证据证明夫妻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非常必要的。 比如:有些夫妻没有居住在一起移民局期望看到夫妻共同居住的证据,因为大多数已婚夫妇是居住在一起的。在极个别的情况下,移民局会批准I-751,即使夫妻没有生活在一起。这些情况大多是因为夫妻一方有工作或教育的原因而居住在其他地方。夫妻不在一起居住,是很难证明一个真实婚姻的存在的,因此您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向移民局解释你们实际的情况。
总结
政府的审查重点永远是在婚姻缔结的真实性上。 如果婚姻未能继续下去,申请人必须证明婚姻的缔结是真实的,是没有规避移民法的意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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