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孕妇吵架中遭枪击流产,警方却以“过失杀人”起诉了孕妇本人…
孩子能够平安、健康地出生,是每个孕妈妈最大的心愿。
假如肚子里的孩子有什么意外,最难过的,一定是妈妈……
最近,美国一位怀孕5个月的准妈妈,被人一枪击中腹部,失去了孩子。
但警察却把她告上了法庭,“你为什么要引起争端,让肚子里的孩子陷入危险当中?!”
这位孕妇名叫Marshae Jones,今年27岁。
2018年12月4日中午,因为怀疑23岁的Ebony Jemison和自己老公有染,她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的一家商店外跟她吵了起来。
嘴上吵吵似乎没法解恨,Jones最后干脆对Jemison动起了手。
双方扭作一团,现场十分混乱。
情急之中,Jemison掏出枪对着Jones就是一枪……
“砰——”地一声枪响后,孕妇Jones捂着肚子倒在了血泊当中。
很快,就有好心人叫来救护车,把Jones送到医院。
幸运的是,经过一番紧急的抢救,Jones保住了性命;
不幸的是,她肚子里5个月大的胎儿没有保住……
苏醒过来的Jones痛哭失声,发誓一定要追究开枪者Jemison的责任,让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但她万万没想到,最后因为这事儿被关进监狱的,竟然是她自己。
原本,当地警方的确对开枪者Jemison提出了指控,罪名是“过失杀人”。
但后续调查表明,两人之间的厮打,是孕妇Jones先动的手。
厮打过程中,也是这位怀胎五月的准妈妈,连出狠招,不断将事态升级。
最后,Jemison为了自保才不得不开枪。
警方认定,她开枪是出于“正当防卫”,法院于是据此取消了对她的指控。
明明是她开枪才导致自己腹中胎儿的死亡,现在警方却认定她是正当防卫,取消了指控……
沉浸在悲痛当中的Jones觉得无法理解,但更让她无法理解的是,警方取消对Jemison的指控后,转而控告她“过失杀人”。
当地警督Danny Reid表示,“我们经过调查发现,这件事中唯一的受害者就是那个还未出生的小宝宝……她根本没办法选择,就被迫卷入了这场争斗当中。”
的确,这件案子中最让人心疼的,就是那个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世界的小宝宝。
但因为她的死亡,把她的妈妈告上法庭,这又是什么道理呢?
对此,Reid警督解释说,
“胎儿要依赖妈妈才能远离伤害,所以,她(孕妇)不应该跟人产生无谓的争斗。而这起案件当中,挑起争斗并让争斗升级,最后发展为枪击并导致胎儿死亡的,正是那名孕妇。”
目前,这位失去孩子的母亲已经被羁押候审。
虽然案件暂时还没有结果,但舆论早已吵得沸沸扬扬。
有很多人站在孕妇的一方,认为此案简直魔幻。
Yellowhammer Fund是阿拉巴马州一家为想堕胎的低收入女性提供经济援助的基金会,它的常务董事Amanda Reyes公开声援Jones。
“阿拉巴马州再次向世人证明,女性一旦怀孕,她们唯一的责任就是生育健康的宝宝。孕妇任何可能危及到胎儿的行为,都会被认为是犯罪。
今天,Marshae Jones因为跟持枪者产生争斗,导致自己被枪击胎儿流产,所以被指控过失杀人。明天,另一位黑人女性就可能因为孕期喝饮料被指控。之后,还会有很多人因为没有照顾好胎儿而被告上法庭……”
有许多网友赞同她的看法。
“这是在开玩笑吗?因为无法对枪击者提起指控(我猜的),所以他们就转而指控被枪击的人?”
“阿拉巴马州能再倒退一点吗?”
“又不是她自己朝自己开枪,所以这个控诉在我看来挺不可理喻的。”
“女性应该停下为别人的权利斗争了,先为自己斗争吧。”
但是,也有很多网友觉得“先撩者贱”,这位孕妇“纯属活该” —— 如果不是她先动手,无辜的胎儿也不会死,她也不会落到如今的局面。
“很好,她导致胎儿死亡的鲁莽行为就应该得到惩罚。”
“我同意这项指控,并且,我也是女性。”
“怀孕的时候为什么要跟人打架啊?你就真的一点儿都不关心肚子里的孩子吗?”
“很好,她活该。”
无辜的胎儿还没来得及看一眼这个世界,就因为两个成年人之间的争斗丢了性命。
该为她的死亡负责的,是开枪的人,还是挑起争斗的人?
你觉得呢?
Ref:
www.ladbible.com/news/news-woman-who-was-shot-and-lost-her-baby-is-charged-with-manslaughter-20190627
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7186159/Woman-charged-manslaughter-unborn-baby-started-fight-led-shot.html#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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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萤草:按这个逻辑,那些自己去主动打胎的人不就犯了故意杀人罪了?
菖蒲艾:未出生的婴儿依附于母体,不应该拥有独立的人权啊……虽然这个母亲确实有行事不当,但也应该是对和她发生争执的人。她对胎儿造成的间接或直接伤害都不应该成为惩处她的理由,不然很多孕妇的利益就要为胎儿利益让路了……
夜宇小媛想喝咖啡:孕妇有错是事实,对方正当防卫也是事实,但是胎儿不算法律意义上的人,过失杀人的罪名不妥。
蓝鲸吐泡泡:我觉得未出生的孩子没有人权,纠纷也应该是这两个成年人的事,你可以说孕妇先出手打人违法,也可以说还手的人枪击违法,但是孕妇没有保护好自己的胎儿被告上法庭也太魔幻了,她只是容器吗?
八百墙头奔宛宛:这个事判正当防卫完全没有问题,本来这就算到此为止了。魔幻在于胎儿流产就会被判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