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惊人代价!拿现金少报税?有人因7712美元失去公民身份,华人要警惕了
在华人社区,“拿现金、少报税”几乎是公开的秘密。有人觉得金额不大、习惯成风;有人甚至认为,只要过了入籍关,就能高枕无忧。然而,近期美国司法部(DOJ)的一系列动作,正在打破这种侥幸心理。
今年三月,美国媒体曝光了一个罕见案例:休斯顿一名 60 多岁的会计师 Vanessa Ben,在 2017–2018 年通过移民局面试顺利入籍。当时她被问及是否曾经犯罪,她回答“没有”,很快获得了公民身份。
但仅仅一年后,她因在入籍前提交过一份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被调查:她少报收入,骗取了7,712 美元退税。虽然她认罪、补缴罚款并服刑 12 个月,司法部仍在今年向法院请求撤销她的公民身份。
要知道,这类“轻微税务欺诈”过去极少成为“取消国籍”的理由,但 DOJ 的态度正在悄然转向。
Bloomberg Law报道指出,DOJ 的民事部在近期指令中,将撤销未经合法取得或申请中“隐瞒实质信息”的入籍行为作为优先层级之一,明确包括税务欺诈。即使是入籍后发生、未被控的轻微虚假行为,也可能被作为撤籍依据。
IMI Daily 也强调,这代表了与最高法院曾提醒的“公民层级分化”趋势相悖——土生美国人犯税被罚,而自然化公民一岗失足则面临撤籍风险。
华盛顿邮报记者指出,司法部已发布内部备忘录,要求民事部门优先推进若干撤籍案件。DOJ 公民身份撤销程序在打击恐怖、暴力犯罪之外,如今清晰添加了金融、医保、税务欺诈等领域。
《纽约邮报》进一步指出,当局的首例撤籍行动即涉及一名英国出生的美国退伍军人 Elliott Duke,因为他未披露自己涉及儿童色情犯罪,被迅速撤销公民权。
从历史看,美国撤销国籍案件在麦卡锡时代达到高峰,之后减少至年均个位数。如今再度成为执法焦点,显然是政策的再硬化。法律专家指出,现在司法部减少了撤籍案件在法律程序中的保障——这些“民事撤籍”案件中,个人可能没有律师、举证要求较低,判决程序扁平化,实属大变革。
在美国,华人从事的行业中餐馆、美甲店、超市、卡车运输等,现金收入比例偏高。部分商家和个人习惯于:
- 现金收入“只报一部分”;
- 雇佣员工付现金,不报税;
- 通过“小额分散存款”规避银行申报。
过去,这些行为最多被视为税务违规,一般通过罚款或补税解决。但现在,一旦追溯到入籍申请前的“良好道德品质” 审查,可能直接演变成 “撤销国籍” 的严重后果。
换句话说:不仅钱要吐出来,绿卡、公民身份也可能不保。
最近事实一再证明,入籍并不是身份“保险箱”,一旦有虚假或欺诈行为,即使发生在取得公民资格之前,DOJ 仍可启动撤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