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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移民绿卡申请递交之后转换工作的几点释疑

职业移民绿卡申请递交之后转换工作的几点释疑

 

殷嘉瑞律师,谢正权律师,罗厚民律师,谢洁莹律师

 

职业移民的绿卡申请经由自身的工作途径和雇主的担保,通常需要提交PERM劳工认证的申请。也有一些职业移民通过自身的杰出成就作为特殊人才提交申请,或者以国家利益豁免(NIW)的途径申请绿卡。身为中国大陆的职业移民,如果属于二类优先或者三类优先的类别,需要等待数年的排期才可以递交绿卡申请。如果做的工作不喜欢,或者服务的雇主理念不合,在等待排期期间可能会有诸多痛苦。换工作会损失已经开始的绿卡申请,不换工作苦撑下去又深感痛苦。

美国国会于2000年通过的二十一世纪提升美国国家竞争力法案(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in the 21st Century Act 俗称AC21)鼓励技术型人材转换工作。简单的说,职业移民绿卡申请递交之后可以自由转换工作,不需要再由新的雇主提交PERM及I-140的申请,只要该移民满足三个条件。第一,I-140已经提交或已经获得批准;第二,绿卡申请(I-485)递交超过180天;第三,跳槽之后从事的工作与I-140申请所陈述的工作相同或相似。

为满足AC21允许自由转换工作的条件,对于已提交了I-140移民申请和I-485调整申请之后的职业移民,依据自己的个案准备换工作情况可能非常复杂,我们仍然建议在正式决定换工作之前务必咨询自己的律师。这里仅针对几种一般情况作些介绍。

 

一、什么时间可以换雇主或换工作?

法律只原则性的规定,I-140提交之后,或者获得批准,I-485申请递交上去等待180天之后,职业移民可以离开担保提交I-140移民申请的雇主,只要新做的工作和原先的工作“相同或相似”,那么原先的I-140移民申请不会因为换工作而失效。

二、 I-140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

某些二类优先的申请人,以及一类优先的申请人,可能发生同时递交I-140申请和I-485申请的情况。如果I-485申请已等待180天以上但I-140移民申请还没有被批准,移民官在审查该I-140申请的标准有两条: (1) 假设移民局在180天之内审查该I-140申请,该I-140申请是否可以获得批准或应该得到批准。如果移民局认为I-140申请符合申请条件,便会批准I-140移民申请。(2) 如果移民局官员发出补件通知,而原先支持I-140申请的雇主没有充分提供证据或解释回答移民官员要求的问题,或根本不理睬移民局官员的补件通知,移民局官员一定不会批准该I-140移民申请,并可能一同拒绝还在等待I-485绿卡申请。

三、 移民局审理I-140的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I-140的申请有许多类别,某些类别可以支付$1225美金,填写I-907表格,要求移民局加急处理,那么十五天之内会得到移民局的回复。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二类)以及跨国经理人的申请(一类)则不可以申请加急处理。移民局审理的时间不确定,以我们的经验来看,移民局可能耗费四个月到一年半的时间去处理这两类的申请,甚至更久。

 

四、 怎么理解“相同或相似”的工作?

如果I-140已经得到批准,I-485申请递交180天之后跳槽,所换的新工作必须和I-140申请时的工作机会“相同或相似”。相同或相似多半指职位名称和工作职责方面是否相同或相似。薪资方面的差异一般不会导致移民局不批准I-485申请,但跳槽之后的工资(薪水)与I-140申请上的工资(薪水)之间差距很大,本身可以说明两个工作机会之间不“相同”或不“相似”。2011年移民局在一份备忘录中发布关于这个话题的解释。移民官在审理这类转换了工作的职业移民申请的时候,需要全盘考虑申请人的情况。在I-140表格上,每份申请都以劳工部编码的职业类别(Standard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Code)加以分类。一方面,依据劳工部的编码的类别可以确定是否属于相同或相似的工作,一方面,假如经过数年等待的申请人可能早已升职,或者在本身的职业生涯中获得提升,那么即便新的工作可能与I-140工作在编码的系统里属于不同类别的工作,但移民局也会通盘考虑,批准绿卡的申请。比方说,申请人本来是软件工程师,后来换了新的工作成为IT部门的经理,其工作内容仍然与软件工程相关,但职位有所提升。这类申请通常也会获得批准。由于排期的进进退退,针对有些已经等待很久的I-485绿卡申请,移民局常常在终于可以发放绿卡之前,要求申请人补充一份工作证明。以确认申请人仍然从事“相同或相似”的工作。如果读者已经跳槽换了新工作,收到这样的部件通知请联系咨询经验的律师。在申请绿卡的最后这一步,更应多加小心。

 

五、 如果想要自己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职业移民在I-140申请被批准之后或未被批准之前,递交I-485申请之后可以拿到工作许可。美国的创业环境优良,常有客户打电话咨询,如果想要另起门户,自己开办公司是否会影响自己的绿卡申请?这类情况要特别小心。 移民官员首先要看开办公司后,职业移民是否在从事相同或相似的工作。比如,申请人在I-140申请中是某公司的软件工程师,那么自己创业成立的公司也应当与软件工程相关。其次,移民官员也要审查为申请人提交I-140申请的雇主在当时是否的确有意永久雇用该外籍员工(是否确有工作机会)。再者,移民官员还要考察自立门户的职业移民会不会在得到绿卡之后变成美国政府的财政负担(申请救济福利等等)。打算自己开公司创业的移民应咨询专业律师之后,再斟酌这样做是否合适。

 

这里的介绍是谢正权律师事务所律师们的理解,只是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并非适用于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有关自己移民申请具体问题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 凡是本事务所的客户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本事务所。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免费评估电子信箱: help@xielaw.com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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