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購買保險的基本原則 (2) 先給家庭經濟支柱買保險
保險作為家庭理財的重要組成部分已越來越被大家重視,如今給自己或家人買份保險已是家庭最普通的保障措施了,可是究竟應該怎樣給家庭上保險呢?
在上一期我們有分析到首先考慮,先給大人買保險!
今天我們要提醒的是:
二、先給家庭經濟支柱買保險
經常有人這樣認為:「我不需要保險,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險」。
這是很多男人們的想法,當代理人跟他們談起保險時,他們手一揮說:「我不需要保險,我有錢,就是買保險的話也是給我老婆、孩子買。」
這也是一個很普遍的群體,他們一般是家庭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維持者,很多人有著不錯的工作或事業上小有成就。
在他們看來,他們是一家之主,能掙錢,是家庭的強者,而老婆、孩子相對來說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護的,所以買保險理所當然地要先給老婆孩子買。
其實他們是把家庭的兩個強弱關係混淆了。
從收入上來他們是「強者」,但是從家庭的角度來說他們卻是家庭風險的一個軟肋。
道理很明顯,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者,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一旦發生風險對家庭的打擊最大,所以作為家庭的經濟支柱其實是最需要保護的。
當這個經濟支柱發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風險時,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就會中斷,就會降低生活品質甚至導致家庭經濟崩潰。
案例故事:
王先生做著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30萬元以上,妻子偶爾幫幫丈夫的生意但大部分時間在家照顧老人和一對兒女,全家人過著其樂融融的日子。
在與保險代理人接觸了多次後,王先生決定給家庭買幾份保險。
但是他把代理人給他自己的設計的一份200萬的壽險計劃放到了一邊,說:「我現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現在最需要保障,你給我老婆孩子設計一份方案吧。」
就這樣,王先生最終給妻子上了一份醫療險和一份終身人壽保險,給孩子上了一份教育基金。
而自己沒有分文的商業保險。
一年後的一天,王先生開車經過一個工地時被鐵架上意外飛下來的一個磚頭砸中了車,汽車方向失靈撞向了牆當場死亡,在得知噩耗後,妻子哭得昏死了過去……
除了得到工地有限的賠償,王先生身後沒有得到任何的賠償。
王先生的突然離去,給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擊,王先生做生意有著很多的生意夥伴,可是在他離去後欠他錢的全見不著人影了,他的債主卻全上門來了,家裡現金很快就沒了,妻子只得變賣房子還賬。
王太太一下子從衣食無憂變成流離失所,生活的困苦更不用說了,而一年多以前丈夫給自己和孩子買的保險點和教育基金,已經成了一個巨大的經濟負擔,她不得不將其退掉…
編後:
對於一個家庭來說,保一家之經濟支柱就是在保一個家庭,這個案例給我們的教訓太深刻了!
因為經濟支柱對一個家庭的意義太重要,所以在做保險規劃時要切記誰最該保?誰最先保?那就是給家庭帶來主要收入來源的那個人。
而對於經濟支柱本身來說,你所承擔的責任就在於,你要給你的家人作好充分的準備,尤其是當你不能掙錢了的時候怎麼辦,而壽險就是給家人最好的一道生活安全屏障。
如果把這個順序弄反了,你給所謂「最需要保的人」所上的那些保險,在支柱出現風險後不僅沒有任何作用,還會成為家人沉重的負擔。
給家庭買保險原則之二:先給一家之經濟支柱買保險,保支柱就是保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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