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童玉女分家 「昔日溫存」將被美國法律撕得「蕩然無存」
號外了!號外了!勁爆新聞,美國好萊塢金童玉女也分家!
安吉麗娜·朱莉今日正式向丈夫布拉德·皮特提出離婚申請,同時她要求全部6位子女的撫養權,布拉德·皮特將只允許每周來看一看。
小道消息稱,安吉麗娜·朱莉提出離婚申請的文件顯示,夫妻二人已經於9月15日正式分居。看來離婚是蓄謀已久的……
布拉德·皮特和安吉麗娜·朱莉這對好萊塢明星夫婦於2014年8月正式結婚,不過早在2004年他們就已經在一起了。想當年,朱莉小妹還是挖了人家鄰家美女詹妮弗·安妮斯頓的牆角。不過,這對因一場電影《史密斯夫婦》(Mr. & Mrs. Smith) 走到一起的情侶,也著實是在那幾年讓小夥伴們羨慕嫉妒得一塌糊塗。
這次breaking news 爆開以後,最高興的應該是一大群被他們虐的奄奄一息的單身狗和Jennifer Aniston忠粉們。
幹了這杯12年的拉菲couple,讓我們再虐一次吧
- 2004年的時候Brad 和Angelina 在合作”Mr & Mrs. Smith」 的時候相識相戀,雖然那時他倆都否認片場火花的假象,但狗仔的眼睛是雪亮的呀~
這種含情默默,這種肢體語言騙鬼呀,那是?!
- 2005年1月,Brad 和Jennifer 又宣布結束5年的婚姻,媒體聲稱是有「不可調和的矛盾」。而同一年,Brad 和 Angelina 開始這種場合秀恩愛,(秀恩愛shi的快~anyway 我們繼續)
- 第二年,當Brad 和 Jennifer 結束了離婚程序後,Angelina 立馬宣布自己身懷三甲
- 2006年5月Brad和Angelina的第一個寶寶Shiloh誕生
- 2008年,Angelina 又端著巨大的肚子參加戛納舉辦的《功夫熊貓》首映禮,期間爆出雙胞胎
- 於2008年7月Knox和Vivienne出生
(想起最近流行的一句話,國家開放二胎就是想噁心你們這群一胎也沒有的)
- 2014年8月正式進入婚姻殿堂,(繼續虐,繼續虐,虐著虐著就不習慣了)
- 2015年的時候,美國某八卦雜誌又傳出兩人的意向分手,但也有傳出是炒作電影的勢頭,追溯最後一次兩人公開出席活動的,已經找不出當年在對方眼裡那發光的熱情了。哎~
成也偷腥敗也偷腥
既然這麼好,為啥要離婚呢?
朱莉稱,離婚原因是「無法協調的分歧」。
也有媒體說,皮特不喜歡朱莉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抽煙喝酒不吃東西,情緒起伏很大,常常惡語相向,甚至大打出手。
也有更靠譜的答案:朱莉靠僱傭私人偵探,終於落實皮特在外偷腥,而且不止一人。
之所以說這個答案靠譜,是因為他們倆就是從皮特偷腥開始的呀……
是啊,朱莉本來是小三上位,理應當罵。媒體群眾卻一邊倒地喊朱莉小姐性格直爽,敢愛敢恨。還給她貼標籤:偉大母親、抗癌英雄。
反正好話誰不愛聽。
現在要分家了,小編也只能「呵呵」了。不好看了吧~接下來的日子更不好看。在美國離婚,法律把你撕得赤裸裸的。
從兩人在一起之後,就不斷有八卦雜誌唱衰,經常爆料說兩人要離,看來這回才是來真的了!這將是一場天價的離婚官司,因為他們基本是一對世界上最能掙錢的夫婦。根據他們那份長達101頁的婚前協定,其中涉及的財產為3.2億美元,其中1.75億美元屬於皮特,而另外的1.45億則是屬於朱莉。
他們還有各種共同投資,從影視到房產到收藏,數不勝數。
更重要的是,他們在一起養育著6個孩子!6個!簡直就是一個小聯合國!據說朱莉要求了6名子女單獨撫養權,但是同意給予布拉德·皮特探視的權利。其實在美國,要鬧離婚,無論是明星還是普通夫妻,都是又耗時又費錢,要離個婚,光訴訟費、律師費用可能就把你扒了一層皮。
離婚?可沒這麼簡單!
那麼為何美國人的離婚費用會那麼高? 那是和在美國離婚時常常要涉及的大筆扶養費有關。
通常來說,將近95%的美國離婚案都屬於協議離婚,餘下不到5%的離婚案才要鬧到法庭上解決。但就是協議離婚也需要得到法官的批准,而法官在處理協議離婚時會以對夫妻雙方平等的方式,對家庭財產分割,以避免造成對一方造成不公平對待。
按照美國法律,原則上婚前個人財產獨立,比如:婚前個人資產,股票,紅利、結婚前已經獲得的退休金、在婚姻期間個人收到的禮物、個人遺產的繼承、人體傷害的賠償等,仍屬於個人財產。
如沒有特殊情況,離婚時不用按照「共同財產」來分,仍然可以單方保留。這也是我們常常聽到有關美國人結婚前喜歡簽署「婚前協議」的說法。
但事實上是,即便是在美國,趕「婚前協議」這個時髦的人也是少數,根據USA today的報道:目前已結婚或訂婚的美國人中只有3%簽了婚前協議,而在十年前,簽署「婚前協議」的人更是少得可憐,大約不到1%。
有關離婚時財產的劃分,美國各州都有不同的法律。
其中有10個州採用對已婚家庭財產實行「共同財產」的法律。也就是說,男女結婚後,不論一方是否工作,夫妻在婚姻期間的財產,所賺的錢或者是債務,是雙方所共有。其他40個州採用的是公平財產法律,也就是說在婚姻期間,男女誰賺的錢、誰積累的財產就歸誰所有。
另外,支付律師費也是一筆不小的花費。君不見,美國滿大街都是離婚訴訟律師廣告,簡直跟國內辦證廣告一樣。為啥?賺得多唄!
在美國離婚時,金錢和財務的分割還是比較簡單,一般都能幹凈利落地一次搞定,但夫妻之間最難處理、最容易糾纏的還是孩子撫養費問題。
這幾年來最受矚目的離婚夫婦要數傳媒大亨默多克與鄧文迪。兩人於2013年6月13日向紐約州高等法院提出了離婚申請。默多克和上一任妻子離婚時,簽署了支付17億美元的離婚協議。
但與鄧文迪離婚時默多克提前做了諸多安排,導致最終鄧文迪除了一套故宮旁邊的四合院之外,沒有獲得更多的財產。而據知情人透露,那套四合院的價值也在一億人民幣以上。
支付撫養費和死亡、納稅一樣天經地義
子女的撫養費(child support)這塊,是讓美國離婚的夫婦最頭疼的部分。
為了讓父母更好地履行撫養子女(child support)的義務,使子女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完善的保護,美國的法律規定不論父母是否離婚,其年齡在18歲或19歲以下(根據州的不同,年齡有所區別)的子女應繼續得到父母雙方經濟上的支持,同他們的父母沒有離婚前一樣。
為此,對不能達成協議離婚的家庭,美國政府設立家庭法庭,由家庭法庭來判決夫妻離婚時該承擔的子女撫養義務和責任。因此在美國流行這樣一句話:子女撫養費同死亡和納稅一樣,其支付必須是自動的、不可抗拒的。
在美國子女撫養費由軟體公式計算,只要把一些數據(主要是為了準確得到個人稅後收入)放進去,軟體算出來的就是某一方該付的撫養費,叫做baseline child support。除非有特別特殊的情況,美國法官不會採納別的數據來斷案。
但在計運算元女撫養費時最主要的一個是孩子跟雙方的時間比例。比如,離婚後,在其它數據不變的情況下,孩子大部分時間和母親在一起,那麼父親就會多付孩子的撫養費給孩子的母親。要知道,孩子的撫養費都是稅後的,所以這筆費用也是非常可觀的。
此外,美國法律還對離婚後處於弱勢一方採用救濟和補助方法。
也就是有收入的一方必須向沒有收入的一方,或者是收入高的一方也必須向收入低的一方支付贍養費。
這筆費用是以處於弱勢一方能夠維持不低於在婚姻期間的生活水準為標準。贍養費根據婚姻年齡而定。如果超過10年,你就得終身支付贍養費。當然近年來,美國社會對於這個終身支付贍養費也頗有異議。或許有可能在將來會有修改。
在美國,由於生育,照看孩子保姆等人工費很高等各種具體原因,即使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也往往在生完孩子之後,辭去工作,在家擔任起照顧孩子和操持家務的責任。所以在美國,在家做家庭婦女的比例很高。在經濟上,他們往往是弱勢的群體,需要得到美國法律的保護,一旦離婚,就可以得到由丈夫支付的贍養費。
當然如果反過來, 丈夫在家裡做家務,妻子在外掙錢;離婚後,妻子也要給丈夫贍養費,只不過在美國全職爸爸的比例比較低,所以得到妻子贍養費的丈夫相對來說比較少而已。
總之,美國離婚,以保護弱勢的一方:孩子和低收入的一方為主。但不管怎樣,也是結婚容易,離婚難。
美國離婚手續比中國繁雜
在美國,不能像在我國這樣夫妻二人自己去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而是需要通過法庭的裁決。因此美國起訴離婚的原告需要交納訴訟費用,而不像我國只需要支付9元的手續費,就能辦理離婚手續。不僅離婚成本高,美國絕大多數州還規定想要離婚的夫婦在主觀有離婚意願的前提下,需要分開居住超過一定時間才允許離婚。一定時間在各州規定不盡相同,最短6個月,最長要5年,一般是在1~3年之間。
Anyway, 離婚也好,不離也好,本該朱莉、皮特你倆「坐著搖椅慢慢聊」,現在換我們局外人滿互聯網一起聊了。想想也是蠻可憐的,公眾人物不好當啊。小編絕對不是懷著看好事兒的心情在這兒偷著樂,只是想借這個機會提醒提醒周圍的親朋好友:
1,朋友圈曬虐狗照的時候,想一想,現在自己爽得不行了,別過兩年搬石頭砸了自己腳。
2,在美國結婚,考慮要不要「婚前協議」一下,其實也不傷感情。免得分家的時候,大把銀子送給律師。
(文章部分引用自:CNN,微美國)
編譯:淘淘,清野,小叮噹,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