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卡兩失!華裔母女$100萬投資項目爛尾,綠卡申請也被拒:未證明資金來源合法性
投資紐約爛尾摩天輪申請EB-5遭拒:華人聯名訴訟,一人因「抄捷徑」被駁回
近日,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地方法院針對一對華裔母女聯合起訴美國政府一案作出裁決。兩名原告此前各投資50萬美元用於紐約史泰登島爛尾項目「紐約摩天輪」(New York Wheel)。

法官雷吉·巴里·沃爾頓(Reggie B. Walton)裁定駁回原告劉*露(* Liu,音譯)的訴求,理由是其試圖規避移民上訴的法定必經程序;而其母親劉女士(* Liu,音譯)因嚴格遵守了程序規則,其訴訟得以繼續。
案情回顧:資金來源審查未過,救濟途徑天差地別
劉*露與其母親於2016年遞交了EB-5投資移民申請。2024年,美國公民及移民局(USCIS)以兩人均未能證明投資資金來源合法為由,否決了她們的申請。

面對拒簽,兩人採取了不同的應對策略:
劉*露 選擇向移民局地方辦事處提交「要求重新開庭及複議的申請」(Motion to Reopen/Reconsider),該申請於2024年12月被拒。
母親劉女士 則向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AAO)提起正式行政上訴,儘管上訴在2025年5月被駁回,但她完整走完了法定行政救濟流程。

2025年10月,兩人聯合將美國國土安全部及移民局告上法庭。然而,根據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規定,聯邦法院受理EB-5訴訟的前提是申請人必須窮盡行政救濟——即完成AAO行政上訴。向地方辦事處申請複議在法律上不能替代AAO上訴。
劉*露的律師辯稱「上訴毫無意義」、「規則並非強制」且「新法不應溯及舊案」,但法官均予以駁回,認定國會立法高於部門規章,法院無權創造例外。
屢見不鮮:資金來源審查與爛尾項目陰影
類似的駁回並非孤例。2026年2月,加州北區聯邦法院也在同類案件中因原告未完成AAO上訴而駁回了訴訟。專家指出,資金來源證明漏洞是全國EB-5被拒(年均否決率約16%)的最主要原因。
她們投資的「紐約摩天輪」項目早在2018年因預算飆升至6億美元而徹底停擺,導致412名外國投資者(共計借款2.06億美元)陷入困境。雖然移民局規則允許在滿足就業創造的前提下保留綠卡資格,但投資者仍需過「資金來源合規審查」這一難關。
目前,母親劉女士的訴訟將在華盛頓特區繼續審理,而劉*露的訴求則被正式駁回。該案再次給外國投資者敲響警示:在面對移民訴訟時,絕不能忽略任何行政必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