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城公共交通禁止律所和按摩院做廣告!律所震驚:我啥時候跟按摩店一個級別了?!
亞特蘭大公交系統MARTA最近出了一項奇怪的新規定——他們決定不再接受律師、按摩店和一些其他行業的廣告投放。
這個消息,讓「強力臂(Strong Arm)」律師John Foy有些哭笑不得。
Foy開玩笑道:
「我從來沒在公交車上見過按摩店廣告啊!他們把我跟按摩店放一起,是不是有點侮辱人?(I』ve never seen a massage parlor ad on a bus,I don』t know if I should be offended.)」

MARTA廣告「洗牌」
從1月1日起,MARTA實施了這項新政策,明確禁止了一系列廣告投放,包括:
- 律師廣告
- 按摩店、紋身店
- 典當行、支票兌現機構
- 酒類廣告
據MARTA的說法,這是為了「提升品牌形象」,避免給乘客一種「低端」的感覺。MARTA的董事長Jennifer Ide也表示:「有些廣告看起來確實有點『掉價』。」
可問題是,這項政策讓MARTA直接少了接近50%的廣告收入,大約350萬美元每年。尤其是Foy這種「大客戶」,他的廣告可是覆蓋了MARTA超過80%的公交車車頭。

Foy每年光在MARTA投放的廣告費用就高達100萬美元,他的廣告幾乎遍布亞特蘭大的每個角落。但現在,MARTA希望用醫院、藝術團體、社區零售商等更「高雅」的廣告來填補這個缺口。
然而,想用「高端」廣告來填補這筆巨額損失,真的靠譜嗎?MARTA的客流量遠不如以前——2001年有1.7億人次,如今勉強維持在6500萬人次。這次禁令,真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
為什麼不讓律師打廣告?
那麼,為什麼要禁律師廣告呢?MARTA董事會成員W. Thomas Worthy的一句話揭示了真相:「我很高興能把那些天天告我們的人,從我們的資產上趕走。」
原來,MARTA的公交車經常發生交通事故,而Foy正是這些案件的「專業戶」!他的網站上甚至直接寫著:「如果你在亞特蘭大遭遇公交車事故,聯繫我們的專業律師團隊。」
諷刺的是,曾經有一輛貼著Foy廣告的MARTA公交車撞了一輛車,結果那位司機就找上了Foy打官司,最後還贏得了一筆可觀的賠償。

Foy本人倒是很淡定:「這沒什麼私人恩怨,我們只是生意。」
律師廣告的「真相」
很多人對律師廣告的印象可能是「滿大街的低端洗腦」,但實際上,這是美國最高法院1977年Bates訴亞利桑那州律師協會案後才被合法化的。
在那之前,律師打廣告是違法的。但最高法院判決廣告屬於商業言論自由,自此,各種洗腦式廣告橫空出世。
Foy本人的廣告語也是個巧合。當初,廣告公司的人找上門推薦了這個口號,Foy的第一反應是:「這也太蠢了吧!」
但事實證明,洗腦廣告的威力就是蠢到極致等於牛,現在他的廣告語已經成為了商標,並且遍布全城。

結局如何?
目前,MARTA的廣告「洗牌」還在進行中。但諷刺的是,Foy的廣告還沒被完全移除,他反倒因此免費打了幾個月的廣告。
「我不怕他們禁,」Foy聳聳肩說,「我打的廣告根本不是給公交乘客看的,我是給那些在路上開車的、手裡有保險的潛在客戶看的。」
看起來,這場MARTA與Foy律所的拉鋸戰,暫時還沒結束。而這350萬美元的廣告缺口,MARTA真的能靠「高端廣告」補上嗎?讓我們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