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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 | 不需要你有多牛,就能绕过新总统的苛刻 成功搭上绿卡的末班车!

打川普总统就任后,全美上下笼罩在一片“移民不友好”的氛围之下。 川普政府大力打击的无身份移民不用多说,就连各类正常移民渠道也都仿佛岌岌可危,申请人们被国会各类改革议案闹得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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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论是川普总统,还是手握立法大权的国会大佬们有一个理念非常明确:美国还是渴望留住高技术人才的!于是在众多亲属、职业移民种类中,有一类别脱颖而出,这就是职业移民类别项下的EB-1杰出人才移民

EB-1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的第一类优先级别(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是美国政府为了招贤纳士、吸引海外人才而设置的特别移民种类,这类别申请人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就能直接移民申请绿卡、无需排期,相对于其它绿卡申请种类,这类别申请人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

 

“杰出人才”这四个字看上去特别宽泛,申请人得多优秀才能算得上“杰出人才”呢?

 

EB-1杰出人才绿卡被定义为以下三种类别:

 

1.    EB-1A, 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Ability)

 

2.    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Outstanding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

 

3.    EB-1C,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 (Managers andExecutive Transferees)

 

下面小纽就结合几位客户的申请案例来为大家具体解析一下EB-1杰出人才的申请情况。

EB-1A,杰出人才

 

申请人必须在以下领域中有杰出才能并获得全国或国际上的成就: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

 

除了具备EB-1都有的优势外,EB-1A不需要拥有雇主或由雇主来为你申请哦!

 

大家千万不要认为只有那些拿过奥斯卡小金人、奥运会金牌、得过诺贝尔奖学金的大咖、泰斗们才能申请EB-1A,每年这些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名额毕竟有限,其实只要满足以下十个条件中的任意三个及以上,就已经具有申请EB-1A的资格了。

 

十个条件包括:

 

●     是否获得过全国或国际性的奖项

●     是否为专业协会的成员,并且该类协会是有其领域内的国内或国际专家评定会员资格

●     是否在专业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学术文章

●     是否评论过同专业领域中其他人的作品

●     是否被专业期刊或主要媒体报道

●     是否在科学、学术、艺术等专业领域里作出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     是否举办艺术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     是否在重要的专业组织、团体、机构担任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

●     是否拥有高薪或其它优厚待遇

●     是否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可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证明)

 

在小纽成功办理的EB-1A类别中,有很多申请人都没有获得过知名奖项,但小纽还是为他们成功申请到了此类别绿卡。

 

例如,陈先生是一位在当地艺术圈里小有名气的画家,他虽然没有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拿过大奖,但是他不仅举办过个人画展,而且经常参加当地社会活动也算当地名人;周女士是一位剪窗花大师,她的技能属于中国传统民间艺术,并没有什么行业大赛能让她扬名立万,但她的作品因受到几家美国媒体的青睐,获得了众多美国媒体的报道、参加了一些美国社会活动。

 

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理论上这一类别的申请人应该在自己的科研或学术领域中拥有很高的国际声誉,至少在其研究领域中拥有三年的科研或教学经历,并且在入境美国后应在同一领域继续在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进行教学或科研活动。另外,对于EB-1B类别的申请人必须有来自雇主的雇佣信。

 

但实际申请中,申请人只要满足以下情况中的两点就可以提出申请:

 

●     因杰出成就而获得重大奖项或名誉

●     拥有只有杰出成就的人士才能加入的协会组织的会员资格

●     在专业出版物上,有报道该外籍人士的成就的文章

●     参与评审过他人作品,或担任过著名期刊的评委

●     在所在的专业领域,作出有原创性的科学、学术或艺术贡献

●     在国际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过文章,或著有学术书籍

在小纽申请成功的案例中,有同学只拥有硕士学历、没有发表过期刊论文,但他参与过一个由美国政府资助的特别项目,最终该项目被军方采用,这样的特殊经历弥补了他本身“资质”不足的缺陷;还有一位申请人是在美国研究美学的访问学者,他虽然没有在美国发表过学术文章,但他在中国发表过的论文最终在申请中也被审核通过了。

 

EB-1C,跨国公司主管或经理

 

EB-1C类别是专门为跨国公司主管们准备的一种移民途径,这要求受益人在过去的三年中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而且必须在美国公司从事经理或者管理工作。

 

作为申请人的雇主方面,必须在美国境内和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提供连续系统的商品或服务,并且公司在美国至少运营一年时间。

 

小纽的客户张先生就是一家创业公司的创始人,公司从零做起,经过三年的发展壮大,现在已经在其商业领域占领了35%的市场份额,多家商业媒体对他的成功经历做过报道.

邓女士是一位职业经理人,她名校MBA毕业后受雇于一家业绩不佳的普通企业,但在她的努力下,公司在两年内由亏损几百万转为盈利上千万,她的辛勤劳动为自己获得了雇主为其申请职业EB-1C类别绿卡的机会。

 

通过以上介绍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非业界顶尖大牛成功申请EB-1类别绿卡的情况也不在少数,如果你已经具备申请资质,剩下的你只是需要一支靠谱的律师团队帮你完成最后的申请。

 

本文由【亚特兰大生活网】整理编辑,原文转自阿波罗站,若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图片取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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