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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男用這一招!「告倒」20家中餐館,小吃、拉麵、壽司店…統統不放過!

以這樣的方式和美國的中餐館過意不去,你怎麼看這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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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輪椅的殘疾人林國強(LIN KWOK KEUNG,音譯)以商家用餐環境不合乎殘疾人法律為由,在7月25日和8月13日,再次對四家餐館提告。

根據紐約南區聯邦法庭的記錄,這四家餐館分別為:

位於愛烈治街(Eldridge St.)38號的福州小吃店「汾陽樓」(New Rong Hang Restau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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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愛烈治街26號的「百味蘭州拉麵」(Super TasteNoo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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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愛烈治街50號的日本料理店Amano S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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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布隆街(Broome St.)510號的義大利風味餐館Aurora 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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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訴狀的內容都千篇一律,律師把被告信息更換後,其餘內容基本上是「複製-粘帖」,其中三個案件都是針對一個街區內的華埠小商家。

至今林國強已告了20多家華埠中餐館,但還是「神秘人物」,一些被告的餐館說他「人都沒來過」,令人懷疑原告是否存在?是否有輪椅?是否真的訪問過任何一個他投訴的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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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東區聯邦法官Sterling Johnson曾在2013年一起殘疾人提告地鐵餐廳的案子(Costello v.Flatman, LLC)中,痛斥這種以謀私利為目的的連環「樣板」訴訟,最後只判給原告14.31 美元(14美元31美分)的賠償金,針對原告律師其後向被告索取1萬5,172美元的律師訴訟費用,法官不但拒絕,還寫下一份措辭嚴厲的意見:「律師的行為顯示出一個偽裝成社會工程師的寄生蟲。必須予以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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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上述案例是因為法官親自走訪了被告的八家餐館,發現原告指控賽百味沒有輪椅無障礙休息室,但餐廳根本沒有休息室,也就是律師瞎編亂造,因而法官得以痛擊律師。

但一般而言,除非聯邦ADA殘疾人法律有變,否則殘疾人的「碰瓷」行為仍然合法,眾多商家只能將苦水往肚裡咽。

除了餐館頻頻被告外,現在更「熱門」的是盲人針對商家網站發起的大規模起訴,因為許多網站都未達到「Web內容無障礙指南(WCAG)2.0」的標準。

尤其是大量使用圖片的網站,要讓圖片能轉換成文字描述,讓視障人士能通過屏幕閱讀軟體(Screen Reader),聽到聲音描述才行。凡開設了網頁的各類商家都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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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bleNet的研究團隊跟蹤所有關於視障人士無法「無障礙」平等訪問商家網站的聯邦訴訟,月前提交了一份年中報告,指出2019年提交的聯邦ADA Title III訴訟數量將超過11,000件,這將是「又一個破紀錄的年度」。

訴訟率目前達到了每小時一起,每天8起,每周40起。

今年上半年紐約以1,212件此類「視障」訴訟佔全國第二,第一名和第三名分別是加州和佛州。

報告說,平均案件持續時間不到60天,絕大多數公司不會將案件納入曠日持久的法庭程序,因為「和解比捍衛容易」,ADA訴訟中唯一的實際成本是律師費(殘疾人原告索取的賠償金有限)。因此,律師的默認建議通常是快速解決。

在2019年上半年,所有ADA訴訟中有25%的案件商家至少第二次被告。這意味著,如果你不採取行動迅速糾正問題,就可能被起訴兩次。

對於一些擁有多個品牌的公司來說,控股公司可能是第六次或第七次被列入訴訟。

零售業繼續成為最大目標行業。自2017年以來,美國500強零售商中幾乎有一半在ADA訴訟中。但不僅僅是零售業,還有20多個不同的行業受到訴訟影響,包括食品服務業、旅遊、房地產和娛樂業。

本文由【亞特蘭大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北美全知道,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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