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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裔女子現金換支票買房!7萬美元血汗錢全被騙走!騙子叫囂:你報警也沒用!

欲哭無淚

在華人社區常聽說有些華人在買房時,因為賬上金額不夠,又不能直接把大量現金存入銀行,就找人用自己手上的現金換取對方的支票,再把換回來的支票存入自己的銀行賬戶。

但往往被犯罪份子利用受害者的現金來源不明或涉及稅收等無法解釋清楚的問題,拿了受害人的現金卻開出假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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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叫囂著說「你去報案啊,我才不怕。」

此類騙局在華人社區屢見不鮮,但還是有人不停地跳進這樣的陷阱中。

華人女子7萬現金打水漂

Cindy表示,她來美國辛苦工作多年,辛辛苦苦攢下不少現金,最近想要買房子,但銀行賬戶上的錢不夠,剛好在微信群里看到鄭某介紹說自己是裝修公司的,可以幫忙開支票,Cindy就加了鄭某微信。

口頭協議用同等數額的現金換同等數額的支票,每1萬元再額外支付鄭某200元手續費。

Cindy交了7萬多現金給鄭某,除去手續費外,拿到多張等額支票後存入銀行,但三天後發現支票跳票,被銀行告知存入的是假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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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的朋友之後加了鄭某微信,約對方出來換支票,最後和Cindy一起找到鄭某家中,Cindy要求對方歸還自己交付的現金,鄭某妻子則稱自己在藥房工作,鄭某夫婦承諾會歸還Cindy的現金,讓Cindy給他們一點時間。

Cindy在拿到鄭某和鄭妻的電話號碼,車牌號碼,兩人照片,還有鄭某的身份證件等資料之後,心想鄭某應該無法抵賴。

但到約定時間再次上門討要錢時,才發現已經人去樓空,鄭某一家不知所蹤。既打不通鄭某電話,微信也被鄭某拉黑,無法聯絡到鄭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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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在追查的過程中得知鄭某已經用這種方式詐騙了多人,有人去找過鄭某,但鄭某態度囂張,說報警也沒用,警察根本就不管。Cindy還聽說鄭某曾因從外州私運香煙到紐約被抓過,有被捕案底。最近有人在休斯頓見到鄭某。

警方和檢方相關人員答覆是可以報案,但口頭交易的取證會比較困難。

現金買房「陷阱多」

現金買房遇「陷阱」的事情,並不新鮮,只是出現在買房的不同環節。

此前,報道過20戶華人現金買房,慘被騙,華裔開發商捲款潛逃,如今面臨人房兩空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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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爆出再有華人被騙…

5名華人10年前買下紐約布魯克林3套Condo,但至今房產證沒下落。他們於7月19日將開發商告上布魯克林法院。

這位開發商名叫吳希輝(Xihui Wu,音譯),正是最近爆出涉欺詐20多華裔住戶逾400萬美元捲款潛逃新聞的主角。

這起案件與布魯克林Ovington大道20多戶華人家庭十年拿不到產權證的故事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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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 Long、Hung Fung Lee 等原告在上周二提交的訴狀中說,吳希輝2012年9月11日擁有海灣(Bay)29街120號和122號這兩棟condominium。

換言之,他建完樓拿到整個Condo的入住證,但還沒拿到Condo Book(公寓管理計劃書),還不能將產權分割到每一個單元,讓每個住宅單元的主人擁有產權。

五名原告說,他們為這些單元房付了款,至今只收到未簽名的空白地契(blank deeds of no value)。被告故意誤導原告,違反受託責任,在未提供產權的情況下接受付款,構成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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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訴狀中說,吳希輝向他們保證,一旦成立管理委員會,將提供適當的、可登記的地契。但吳希輝一拖再拖,讓他們誤以為可以拿到產權證。吳希輝違反了房地產合同。

然而,法律上沒有充分足夠的補救賠償辦法。他們要求吳希輝要麼履行合同、給他們提供產權證,要麼賠償他們金錢損失,為自己遲遲辦不下房產證「埋單」。

攢錢買房不易,同胞們,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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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條回復

  1. Peter說道:

    好極了,最好再抓住跑路的,兩個一起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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