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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雙胞胎 一人獲籍 一人被拒 為啥同生不同命?

加州一名聯邦法官星期四裁定,一對同性戀夫婦的雙胞胎,其中一個兒子自出生以來就是美國公民,但另外一個兒子卻不是。地區法官約翰·沃爾特(John F. Walter)發現,國務院拒絕兩歲的伊桑·德瓦什-班克斯(Ethan Dvash-Banks)成為美國公民是錯誤的。

據NBC新聞報道,根據這對雙胞胎父親安德魯·德瓦什-班克斯(Andrew Dvash-Banks)和埃拉德·德瓦什-班克斯(Elad Dvash-Banks)提起的訴訟,他們為伊桑爭取和他兄弟艾登一樣的公民權。

為什麼同是雙胞胎,一個可以成為公民,另外一個卻不行?原因是孕育伊桑和艾登的精子來自他們不同種族的父親——一個是美國人,另一個是以色列公民——但由同一個代孕母親生出。

原因出在父親身上?加拿大出生的雙胞胎只有一個獲美公民身份
雙胞胎父親安德魯·德瓦什-班克斯(Andrew Dvash-Banks)和埃拉德·德瓦什-班克斯(Elad Dvash-Banks)以及他們的雙胞胎孩子(圖片來自:美聯社)

根據艾登的DNA測試顯示,他是美國公民安德魯的精子孕育而生的,而伊桑則是由以色列公民埃拉德的精子孕育而生的。

該訴訟是LGBTQ移民權利組織去年提起的兩起訴訟之一。該組織稱,美國國務院通過剝奪這對同性戀夫婦的孩子出生公民權來歧視他們。

移民平等組織在洛杉磯和華盛頓提起的訴訟說,在海外結婚的美國公民的子女,無論出生在哪裡,都有權在出生時獲得美國公民身份,即使其中一方是外國人。

此前,國務院在其網站上指出,出生時成為美國公民必須與美國公民有生物學上的聯繫。

移民平等執行主任亞倫·莫里斯(Aaron Morris)說,國務院錯誤地將一項針對非婚生子女的政策應用於已婚同性夫婦。法官對此表示同意,並寫道,國務院的法令中沒有要求『父親與個人之間有血緣關係』才能在出生時獲得公民身份的措辭。

安德魯在以色列讀書時遇到了他未來的丈夫、以色列公民埃拉德。因為當時他們無法在美國或以色列結婚,他們搬到了加拿大,並於2010年在那裡結婚。雙胞胎兒子則是2016年9月由代孕母親生下的。

一切似乎都很好,直到幾個月後,這對夫妻帶著他們的孩子來到加拿大多倫多的美國領事館申請公民身份,櫃檯後的女辦事員開始問了一些他們覺得震驚和羞辱的問題。

這位領事官員告訴他們,她有權要求進行DNA測試,以顯示兩個男孩的生父是誰,沒有這些測試,兩個兒子都無法獲得公民身份。

3月2日,這對夫婦提交了證明男孩們的生親是誰的DNA測試結果後,收到了美國寄來的信。其中一封有艾登的護照,另一封則通知安德魯,伊森的申請被拒絕了。

後來,為了離安德魯家近一些,他們搬到了洛杉磯。

目前,美國國務院沒有立即回復要求就裁決置評的電子郵件。

【僑報記者逸清洛杉磯報道】

本文由【亞特蘭大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僑報,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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