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前警員槍殺逃亡黑人 被判無罪後再遭調查
海外網10月6日電 美國喬治亞州一名已被解僱的警官,2018年開槍打死了一名手無寸鐵的逃亡黑人,被判處非過失殺人,無罪釋放。目前,此案進行了再次調查。
澤切里亞·普雷斯利(圖:福克斯新聞網)
據福克斯新聞6日報道,這名涉案的前警察叫澤切里亞·普雷斯利,他在2018年槍殺了33歲的托尼·格林。普雷斯利因此被金斯蘭警察局開除。槍殺案後,大陪審團起訴了普雷斯利。
目前普雷斯利被命令入獄,等待10月18日的判決,屆時將會公布最後的宣判結果,他將面臨一到五年的徒刑。如果他被判過失殺人罪,則可能會面臨長達20年的監禁。
2018年6月20日晚,普雷斯利認為格林正在無照駕駛,於是跟隨格林的車,其後在一條黑暗的街道上徒步追趕格林,兩人進行了短暫搏鬥,但這一畫面未被監控路線拍攝到。錄音捕捉到了普雷斯利電擊槍發出的電擊聲,接著是8聲槍響。
普雷斯利告訴一位趕到現場的警官,當時格林在他的身體上方,試圖抓住他的電擊槍。「然後我就搶回我的槍,他開始起身,我便開槍了。」他說,「我以為他會殺了我」。
格林的辯護律師表示,格林是因為錯誤的決定而被槍殺的,普雷斯利一直在為自己的生命擔心,並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儘管格林是從警察處逃出來的,但他手無寸鐵,罪不至死。
檢察官則表示,從槍擊事件發生到審判,普雷斯利有474天的時間來根據法律來編造他的故事。
格林的父親韋恩·安德森表示:「我的兒子被謀殺了。但那個謀殺我兒子的人可以回家去找他的兒子,並只需服1到5年的刑罰。這應該讓很多黑人注意到,你可以在足球場上跑來跑去,你可以在法庭申訴,你可以打棒球。但到了最後,當他們看到你的時候,他們只看到了一個黑人。」
(原標題:美國一名前警員槍殺逃亡黑人 被判無罪後再遭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