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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亞城搬家公司案最新進展~老張當庭釋放!

經過互助會張案真相工作小組兩年多以來不懈的努力,張案原審法官承認強姦罪為誤判。10月12日(周五)檢方與辯方達成和解,張案當事人張連德先生被當庭釋放,已回家與家人團聚。具體情況稍後會有進一步說明。感謝所有關心張案的朋友。

以下是案件相關報道:

 

2014年12月30日發生在亞特蘭大東北郊Forsyth郡的一起幼童性侵案由法院於2016年3月30日審結,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有罪並被法官判監25年。因為該案被告和受害人均為華人,消息在生活網上首發報道後,在亞城華人社區、後又延及全美的華人朋友圈內引起了軒然大波,各說各的理,10多天過去了,這種爭論仍然在進行著。

生活網在此不是來糾纏於各種能證實或者不能證實的細節,主要在過去某些場合的討論中,生活網也被躺槍過,所以今天也就再出來聊一下。

 

先把生活網被涉入其中的一些簡單時間表順一順:

  1. 2016/3/29 生活網的記者接到微信群里網友的爆料,說是張師傅的案子已經被陪審團裁決了,第二天法庭會宣判,要了解更多信息的朋友可以親自去法庭聽宣判。並附上了一段對該案的一些信息介紹。由於案子就發生在亞城,亞城華人生活網在通過爆料人提供的Forsyth 郡官方網站證實了該案件的真實存在後,就全文刊登了,並附上了法院宣判的消息以及基於本案對社區華人們的警示(重貼如下)。該文同時於當晚22點許在生活網所管理的微信公眾號【亞特蘭大華人生活網】內進行了推送。
  2. 2016/3/30 生活網派員參加了法庭宣判,也與其他出現的社區朋友聊了聊,根據得到的各種反饋,就照實寫了一篇當天情景的描述,再次發表並微信推送了。
  3. 2016/3/31 沒有想到該事在互聯網時代一下子就傳開了,也傳到了涉案的另一方華人家庭那邊了。幾經周折,他們聯繫上了我們編輯部(就不說怎麼聯繫上的細節了),也給我們傳來了他們那邊的故事和說法。基於公平處理此事的出發點,在再次證實發稿人的身份和得到授權後,我們在生活網就全文刊登了《媽媽來信》這篇文章並微信推送了。
  4. 2016/4/1 再次收到另一方的《爸爸來信》,證實後、得到同意後也沒有改動一字再次全文刊登並微信推送了。
  5. 2016/4/2 該事已經全面進入熱炒階段,各大有影響的華文網路媒體都有不同程度的報道、帖子。生活網再次轉帖了一篇《倒數第二封信》,不過這次並沒有與原文作者進行證實。
  6. 2016/4/3-4/5 之間,本站收到另一方家庭的多次消息,要求把所有涉及他們個人信息的文章都進行刪除處理。在認真聽取她們的理由後,認為有些文章內容確實不宜公開。於是經過編輯部的商議,本站將所有《來信》相關文章(共三篇)都進行了刪除處理,而第一篇微信推送的文章也有些細節不易公開,故將微信相關文章(共三篇)也從騰訊伺服器上刪除了。而其他僅對該事件的描述和討論的內容,只要不涉及個人隱私和人身攻擊,都繼續保留。

就是這樣的了。

就像我們前面說的,目前我們不是想糾結於案件本身的細節,我們也不是一定要站在哪一邊的媒體,我們所重視的就是大家能從這個案件中學習到什麼,怎麼能在將來的美國生活中避免一些不該犯的「錯誤」。

1、律師的提醒:

首先,重貼一下附在我們第一篇原文里的一段話,給所有移民美國的同胞們上堂課。

新移民來到美國,可能因文化差異和不了解情況而觸犯美國法律,謀求生存和事業的希望也隨之破滅。下面是一些容易被忽略的輕微刑事犯罪及其後果:

1、體罰孩子。美國法庭可以以「虐待兒童罪」、「對兒童殘忍罪」、「傷害罪」等罪名定罪。孩子還可能被政府帶走。嚴重者被剝奪父母監護權。

2、夫妻吵架動手。在美國,一方或他人報警,警察都會來「管閑事」,把夫妻一方或雙方抓進監獄。根據情形還可能被定罪。另外,當著年幼子女的面大打出手,還可能構成「虐待兒童罪」或「對兒童殘忍罪」。

3、將小孩單獨關在車內或家裡。可能會被警察控以「遺棄及忽略」小孩的罪名。發生孩子死亡的,會被控殺人罪或過失殺人罪等。

4、撫摸玩弄小孩生殖器官。美國對這種行為懲處很重,而且行為人一旦定罪處刑後會背一輩子「性罪犯」(sex offender)的牌子。

5、佔小便宜。多發生在從商店裡趁人不注意(自認為)時取走貨物不付錢,或者撕掉、調換價格標籤,等等,都屬於盜竊行為。所有的商店都設置各種監控系統,有一批員工在監視著進進出出的每一位顧客。

6、撒謊或欺騙。美國社會容忍人們犯錯誤,但不容忍欺騙行為。有些華人對在美國的法律行為不加重視,缺乏誠實。使得原本出發點很好的一件事情,僅僅因為沒有講實話,而一錯再錯,最後弄得無法收場。嚴重者,還可能被送上移民法庭,被驅逐出境。

其他的行為還有:未經主人許可,擅自進人他人的房產;從別人家門窗外窺視室內;將槍口(空槍無子彈)對準人;作假證;對執法人員說謊;賭博;開車時車內放空酒瓶;尾隨他人;許惡願(威嚇他人)等都會給當事人帶來無窮的法律麻煩。

萬一麻煩上身,不要隨便說話或主動提供材料,應儘快尋求既懂美國《移民法》又懂美國《刑事法》的律師的專業幫助。(轉自:聯鴻移民 www.elianhong.com)

2、家長們應吸取的教訓:

如果上邊的律師的提醒主要是從被告方所可能犯的錯誤方面來談的,那下面就是從有幼兒的父母方來著力了:

「人非聖賢,豈能無過。」重要的是我們要從該案中吸取教訓,防患於未然。在為人父母上,我們要學的道理要注意的事項太多。我總結了一下,大概有以下幾點。

1、在公共場所,一定要把小孩置於自己視線所及的範圍之內,小孩上公廁,家長一定要陪伴,不可讓小孩獨自上公廁,以免被居心不良的人猥褻。

2、不可以把10歲以下的小孩獨自留在家裡,10至13歲的孩子可以獨自在家不超過2個小時(各州法律有差別)。將小孩單獨關在車內或家裡,可能會被警察控以「遺棄及忽略」小孩的罪名。發生孩子死亡的,會被控殺人罪或過失殺人罪等。

3、小孩去鄰居和朋友家玩,首先要弄清楚鄰居和朋友的品行,最好上網查證一下男主人是否為性侵慣犯,女主人是否在家?孩子去之前要問清去哪裡、跟誰玩、玩多長時間。如果是「play date” 或「sleep over”, 更要加倍小心。

4、不要體罰孩子。美國法庭可以以「虐待兒童罪」、「對兒童殘忍罪」、「傷害罪」等罪名定罪。孩子還可能被政府帶走,嚴重者法院還可能剝奪父母監護權。

5、小孩三歲後,女孩必須由母親幫助洗浴,男孩必須由父親幫助洗浴。

6、夫妻吵架要避開孩子,不要動手。在美國,一方或他人報警,警察都會來「管閑事」,把夫妻一方或雙方抓進監獄。根據情形還可能被定罪。另外,當著年幼子女的面大打出手,還可能構成「虐待兒童罪」或「對兒童殘忍罪」。

7、嬰兒和幼兒坐車,一定要坐與孩子年齡、體重和身高相配的嬰幼兒座椅,而且要把座椅放在後排座位上並系好安全帶。許多美國人乘飛機旅行都自帶小孩安全座椅,那是為坐計程車或租車準備的。

(轉自:《文學城》內的博主「悠然看大海」的文章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67988/201604/805924.html

3、其他網友們的討論

這段時間,參與討論的網友們也不在少數。今天就把那些不涉及個人隱私,好好說事的討論按照時間順序再貼一遍,各位自行來評判吧:

【免責聲明】以下文字全部是摘抄於網友發布的評論,僅只代表他們的個人觀點,與生活網立場沒有什麼關係!!!

Anonymous/2016年3月29日 下午11:15 

有沒有可能那小女孩子畫的是她爸爸的身子,並不是張先生的?我是假想。但也沒不可能。xxxx (編者刪除部分猜想細節)或許她是想像呢?這女孩的描素可靠嗎?以她的解釋,這事的前侯情節也至少要花十分鐘以上。在有那麼多其他人進進出出的情況下,怎麼可能沒別人看到呢?女孩的家長怎麼也會沒看到呢?搬家時房門一定是敞開的。若有逼迫女孩的情形發生,為何女孩不出聲呢?當時並沒人聽到任何不對的聲音。實在是有很多疑點。希望張先生有位精明的律師替他辯護。

Jerry/2016-03-30 13:46:55
小孩說謊的可能性比大人要低。要看完整的在法庭呈過的證據才能表明態度,不能聽一面之辭。
大軍/2016-03-30 15:59:54
是冤案!很多細節不符合常理,有正義感和同情心的華人都行動起來!爭取司法公正!
Hm/2016-03-30 19:27:34
案情不明了的情況下,我只能說避嫌很重要!美國保護弱勢群體是好事,但抓性侵、虐童可達到捕風捉影的地步,且懲罰比國內重得多!男性單獨會見不熟的女性時,辦公室門要敞開讓別人看見!我單位一個男的愛盯女同事胸部看,都被 let go。從娃說話利索起,我老公給他洗屁股就沒直接用過手,只衝水,實在需要上毛巾,就怕小孩到外面誇張亂說,引人報警。
Hm
補充搜elizabeth loftus 的 eyewitness testimony研究,可知提問方式不對,能造成被問者錯誤記憶。誰問過小女孩?問題原話是什麼?
超凡不脫俗/2016-03-30 20:07:59
其實這篇文章的初衷除了給社區通報這件事,讓大家了解此事而儘力幫助張先生家庭。最關鍵的是提醒大家注意美國文化里的一些很重要的細節:比方不應該在小孩面前露陰,未經大人允許不輕易撫摸小朋友等等;而對於小商業主們要注意的就是:要給自己的商業買些保險;注重員工手冊來操作規程什麼能做什麼應該避免等等
最接近於狼/2016-03-30 22:44:02
美國法律是小孩子說什麼就是什麼嗎?小孩子不說謊嗎?美國人就那麼純潔嗎?你美國人不去中國嗎?我明白了你老美去朝鮮學法去了吧!真閣兒
Faye
當時為什麼不直接找被告對質呢?還有隻字沒有提要了28萬美金的賠償? 之前的文章不是說原告夫婦都沒工作嗎?哪裡來的請假一說?
Pigelato
轉華人: 147 樓#發佈於 2016-03-31 20:12:45 實在看不下去。挖掘了下萬能的朋友圈。 事發當天。爸爸在開車的路上還調侃了有人把國內的一元當美元給他。一定師法拉盛之類的事情。 媽媽在幾天後還在追電視劇。何以笙簫默。發出了「唉。男二這麼帥。聰明,有錢,果斷,體貼,大度,胸懷若谷。。這樣才好看,期待下集」。。。如果說真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以後還能這樣的父母。。。我也就呵呵了。 可恥的匿了。。大家自己挖掘吧。公道在人心。
Pigelato/2016-03-31 10:01:23
張師傅曾給我家搬過家,非常老實憨厚的人,當時他就帶了個護腰,因為搬家太累了,聊天時他還談過他兒子,非常優秀的男孩。原告夫妻在國內就是xx,不是xx,當初想藉機訛錢,張口就要28萬。現在也沒有什麼實質性證據就憑一姑娘幾句話就要判這麼重的刑,太慘了。當時搬家女孩父親在家,家裡還有工人來來回回,搬家又累,一個中年男人看見個x歲小女孩就如此動情了??就不顧一切要猥褻她了?除非他瘋了,要麼就是法官瘋了。
定盤星/2016-03-31 11:22:32
這裡有個問題,為什麼他去用洗手間不關門,這話聽起來實在不靠譜。
格桑花Tian/2016-03-31 21:54:49
我很理解,作為一個母親,負有對子女,對父母的一份責任,當他們受到侵害時是何等焦慮和不安,再加上無完無了的官司,簡直讓精神崩潰。希望”媽媽”要堅強,我們支持你!!!
Li Song/2016-03-31 22:42:15
能解釋下在搬家那麼雜亂的情況下,父母二人如何能將兩個孩子單獨留在二樓?其中一個才1歲多的呀。你們不怕孩子磕著碰著?不怕孩子跑來跑去影響搬家?還有,沒理清你們的時間,吃餃子時發現出事?還是搬家完後?如何發現的?孩子主動描述?有跟當事人打電話對質?
Cherry/2016-03-31 23:02:58
就事論事,對文中小女孩的話有些懷疑,她回答媽媽的問題時說「放進去了」,「小屁屁疼」。但是後來她又描述是被告強迫她用手觸摸被告的私密部位。小女孩的話似乎是前後矛盾。
秋天/2016-03-31 23:18:00
以前找過這位搬家師傅搬傢具,再結合這封媽媽的信,我更加相信張師傅是清白的了。很多東西是不需要通過強調,描述去傳遞信息的,就是一種感覺。這封信讀完,一絲感動同情都沒有,感覺只有假大空。如果來美國找不到工作覺得生存困難,那就請回去吧,不要在這嚯嚯靠出力養家的勞動人民了。你家孩子就美成白成天使那樣,你是不也太自戀了。張師傅一個在亞城當地這麼小圈子幹活的人,如果像你說的早有前科,早就混不下去了。
4js/2016-03-31 23:25:32
一般戀童癖什麼的是種病,張師傅如果是這樣子的人,應該有前科的。再挖一挖吧。如果什麼前科沒有,真讓人信不了。
Li Song/2016-03-31 23:42:20
你老公和孩子們坐下吃餃子,你繼續下餃子,「沒過幾分鐘」(文中原話)你老公就告訴你孩子有性侵。這幾分鐘里還發生了孩子見到張師傅害怕,還發生了你老公仔仔細細的盤問孩子…. 如果是語文老師,我都會要求你打回去重寫這「沒過幾分鐘」的故事。如果張師傅沒離開你們就發現問題,為何不對質他?而要「悄悄的報警」(文中原話)?
Lisa_C/2016-03-31 23:46:24
我雖然沒有聽說過這個張師傅,但是我的直覺告訴這個家庭就是在訛錢
Lily/2016-04-01 01:26:04
要是有人敢動我女兒,就不是送他坐牢,直接殺了他喂狗

Xxxxxxx/2016年4月1日 上午1:55 

這位媽媽三月四日提起的民事訴訟,張先生三月十四日拒絕plea。出於同情,我起初願意相信受害人,但這個時間線讓我覺得受害人確有訛錢的動機。張先生為了保護財產,才決定不認罪,以減輕刑事對民事的影響。

Li Song/2016-04-01 07:23:12
文中說你女兒在掙扎的過程中,趁松跑掉…. 跑掉了難道她不叫就在家裡的爸爸媽媽,而是等你們盤問才說出?記住她是掙扎著跑掉的啊。天哪,真希望律師能看到這篇漏洞百出的文章。

Hong LaRose/2016-04-01 07:38:50

先講兩個以前我在國內碰到兩件真事,一,一個男孩子告訴我,他喝可口可樂開蓋中獎,他得到了一個球星簽名照,一輛可口可樂自行車和無數禮品,可是我從未見過,他父母說他吹牛的。第二個故事是發生在我親外甥,他在幼兒園的時候,也差不多6-7歲的樣子,有一天他回家,他奶奶問他你今天中午在幼兒園吃了啥,他繪聲繪色的說,今天中午阿姨問我想要吃啥?我說:海鮮。阿姨就拿了個黑色塑料袋問他,這個螃蟹怎麼樣?我說好。阿姨說那我去稱一下多重。我說好的。阿姨說你要清蒸還是紅燒?我說就紅燒吧。孩子說的就像真的一樣,把他奶奶騙的一愣一愣的。結果,我妹下班回家,她婆婆告訴她這事,我妹當場教育她兒子以後絕對不能再撒謊,後來我妹和我說起這事。我想因為他們家庭條件好,一直上館子吃海鮮,可能孩子看在眼裡,於是就移花接木,胡編亂造了一個故事。所以,我相信有可能孩子是在編故事。那個媽媽文章里如泣如訴,但是總是感覺哪裡不對,基於這對夫婦在國內是律師,所以沒有太大好感,這件事情已經鬧大,即使知道孩子在撒謊,已經鬧到這份上,也只能硬著頭皮撐下去了,否則不僅丟臉,還拿不到錢。

Hong LaRose/2016-04-01 07:41:17

再者,無需用自己是基督徒的身份來發咒,這樣只有褻瀆了神,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好人,也不是所有的非基督徒都是壞人,也不要說出門撞死之類的話來增加可信度,如果真的有報應,人們就不會幹壞事了。張師傅來美國那麼多年,應該多多少少了解一些美國的法律,不至於干那種事情吧,何況人家有老婆。至於真相只有一個,當事人自己心裡最清楚。我誰也不認識,談不上幫誰,說說感想而已。

Hm/2016-04-01 09:01:59

在大眾見到 trial transcript 前,什麼都是猜測。目前我學到的重要一課是:盡量避免我家小孩和別家男性成人獨處,自家男性成人也避免和不了解的別家小孩獨處!女性成人涉案風險小些,從兒童性侵數字看。自家小孩稍大,父母如廁要關門,儘早教小孩自己洗澡。對不熟的小孩,不要摸臉拍頭的。想起國內親人來美時,拉著別家小孩手贊可愛…

Lily 高/2016-04-01 09:42:58

為何將兩個孩子單獨留在樓上,樓上人來人往。你們家長有責任。如果是事實,張師傅膽子太大,冒著你們和其他人隨時可能上來的風險做了這麼多壞事情,只有呵呵了。請徹查!

程 晗/2016-04-01 10:43:02

看下面的評論覺得真可怕,真真是人言可畏。在沒有人明白真相的情況下,一群看熱鬧不怕事大的你一言我一語,憑著猜測,感覺,各自站隊,用隻言片語,道聽途說,就妄下結論。你們可知道,這裡面有兩個家庭的終身幸福,這不是在拍電視連續劇啊!

xxxxxxxxxxxx /2016年4月1日 上午10:54

我問「他有沒有放進去」
她說「當然放進去了」

我問「你的小屁屁疼不疼?」
她說「疼」

後來被確定沒放進去,所以屁屁應該不疼吧?小女孩的媽媽確定女兒其他所有的回答都是事實嗎?女兒純潔不懂性,她確定聽得懂媽媽在問些什麼嗎?

我並不想幫助任何一方說話,只是覺得這事情還是有很多值得推敲的地方。愛女心人皆有之,可是不能太感性。張先生如確有其行為,也不得輕饒。

Nathan Qiu/2016-04-01 14:16:12

漏洞百出。 1. 媽媽問女兒的問題,女兒的回答與以醫院的檢查不符。女兒真的如實回答了其他所有問題嗎? 2. 女兒才x歲,既然什麼都不懂,女兒確定聽懂了媽媽在問什麼了嗎? 3. 來美一年沒有工作的xx,很難想像沒有撈錢的動機。 不站在任何一方講話,但是這個案子確實值得推敲。

晉文公 /2016年4月2日 下午8:37 

一般來講,剛剛來美國的中國人還沒有學會老移民的寬容,一點小事就想把人往死里整

子曰/ 2016年4月2日 下午10:39
這還是小事?我女兒要是被人性侵我要他傾家蕩產把牢底坐穿!

晉文公/2016年4月3日 上午12:04
性侵是非常的大事,但不應該安在老張身上。種種事實只能說明爸爸媽媽想訛老張一把。

Coco /2016年4月2日 下午11:19
這是小事兒?!!!!換位思考一下吧!

晉文公 /2016年4月3日 上午12:26
我換位想想,同意爸爸媽媽說。你有沒有也換位想想?老張如果沒有做,僅僅上廁所被小女孩看見,就要去坐25年牢?老張在我離婚的時候到我家把前妻的所有全部搬走,當時我的心情非常惱怒,我卻對他的正直有深深印象。希望有機會能夠真相大白,不想看見他坐不白之冤,我自己的良心都不安。

Coco /2016年4月3日
然而法院已經基於現有證據做出判決了啊,對於不在現場的我們,怎能憑自己的臆想去判斷是非?即便你了解當事人,卻也不能就此認定此人必是蒙冤。

Justice /2016年4月8日 上午12:46 
我受過正規歐美的碩士教育,但我怎麽看都覺得你是SB!
你還好意思說「有點邏輯或者稍微有點是非觀的人稍微看看,都可以看出哪方漏洞百出?」 當然,就是你們的這對父母漏洞百出。

按生活常識,你請人來搬個家,理當全程陪同跟著。這對父母倒好,從他們自己的公開信里說的,父,母在煮水餃,兒女在另外一層床下打滾。
怎麼看怎麼覺得怪怪的,有誰家早不做飯晚不做,專門趕在搬家工人進進出出時,他們不僅一個都不出面陪同,反而去煮什麼水餃?
搬家時又臟又亂,塵土飛揚,哪有人偏偏要在這種環境下「煮水餃」?難道不能等工人搬完東西,金錢交接完成,關上門自己家人慢慢煮慢慢吃?
搬家本來就是要搬床,他們自己請人來做這個的,不說預防』性侵「吧,一般正常人你的床都馬上要搬運工搬走了,你不僅不跟著看,反而還放任孩子在床下(或床上)玩xxx遊戲?明知道這個大床要搬了,還讓孩子在那玩?小孩磕到碰到怎麼辦》這對父母是糊塗到如此地步? 我怎麼覺得這對父母疑似故意設下陷阱,故意製造不在現場的機會,等著搬加工搬床的時候來上鉤?輕者—訛詐幾百元,理由是小孩碰到了,重者,就像已經發生的,我估計張搬家最多是露個鳥(他自己不檢點不慎重,也該自責),其他的性侵,性攻擊等等應該都是父母無限上綱藉題發揮。根據網上的張師傅朋友的文字,女孩處女膜沒破,陰道附近沒有張的體液,連DNA都沒有,沒有傷痕,沒有出血,什麽都沒有,如果你們覺得這是假話,也可以公佈你們的真實啊?遺憾的是,什麽爸爸的信,媽媽的信,倒數第N封信云云,
全是「我女兒多可愛,被毀掉了….如何如何可憐.」的煽動愚民論調,從不敢提除自述外還有沒有任何其他證據給人定罪!
這樣就可以把人定罪,那以後成年男子誰看某個小孩一眼,沒有任何接觸,是不是也會被控性攻擊?
這對父母在搬家時異常的行爲,按常理和生活經驗法則,根本解釋不通!

本案沒有任何事證物證,就憑父母誘導下的女孩自述,就讓另外一個人深陷牢獄25年?連人家的房子他們都要奪去,這樣公平嗎?正義嗎?做人還有沒有一點起碼的良心?刑事犯罪都是疑罪從無,只要有1%的疑慮,就不應該給人定罪,這個陪審團是怎麼審的?太可怕了吧!
如果某日不幸,有個頑童指認你性侵,又無法提供任何客觀證據,陪審團卻給你定罪,你能接受嗎?

Coco /2016年4月2日 下午11:17

「人云亦云」,即便到了美國也沒學會「要有自己的判斷」!無論誰對誰錯,都不應在沒有真正了解真相的時候,使用語言暴力對待當事雙方。既然來到美國就是相信美國法律的公正。希望當事媽媽,整理好心情,淡化事件對孩子的影響,不要再理會網路輿論。

henry /2016年4月3日 上午9:38

這晉文公 sb 吧?一看還真是個親友團。
我跟這幾方都沒交集,不過任何一個受過正規高等教育有點邏輯或者稍微有點是非觀的人稍微看看,都可以看出哪方漏洞百出。很明顯的,這麼判無可厚非。

晉文公 /2016年4月3日 下午2:06
我從來沒有找老張搬過家,和他僅僅一面之交。我是一名工程師,動手能力強,但口頭表達弱。無意和你發生爭吵。輕鬆一下,看看這個情節,從46分開始,看3分鐘,你就明白我想表達的意思了。http://youtu.be/YQjA38Plj20

xxxxxxxxxxxx/ 2016年4月3日 上午10:54

媽媽當時要是問的再清楚些,事情就沒這麼複雜了:「叔叔的手有沒有放進你的內褲?」這個問題比「有沒有放進去」好多了。在小女孩什麼都不懂的情況下還可以把問題理解成:「叔叔有沒有把小雞雞放進(回)去?」 回答也可能是「當然有」。 我不站在任何一方說話,張先生真的有性侵行為的話,是不得寬恕的。很多網友有疑慮,也多是因為信息不全。在信息不全的情況下,可以推理猜測,但是最好不要妄下定論。任何的定論都會對其中的一方造成傷害。

子曰/ 2016年4月3日 上午11:13 

我有一位親戚敦厚儒雅,在單位家庭都很受愛戴。可是,他卻性侵了我妹妹。只有11歲的我妹妹害怕傷害家庭關係,不敢說,只告訴了我一個人。我怒火中燒,但也只能跟她一樣閉口不言。現在快二十年過去了,他還是那個受人愛戴的人。我說這件事情只想告訴你,有些人的另一面不是你表面上看到的那樣。

Justice/ 2016年4月7日 上午2:46 
有些人的另一面不是你表面上看到的那樣沒錯!但你總要有客觀證據證明他不是你表面上看到的那樣吧?

本案沒有任何事證物證,就憑父母誘導下的女孩自述,就讓另外一個人深陷牢獄25年?連人家的房子他們都要奪去,這樣公平嗎?正義嗎?做人還有沒有一點起碼的良心?刑事犯罪都是疑罪從無,衹要有1%的疑慮,就不應該給人定罪,這個陪審團是怎麽審的?太可怕了吧!

如果某日不幸,有個頑童指認你性侵,又無法提供任何客觀證據,陪審團卻給你定罪,你能接受嗎?

Lol /2016年4月3日 上午11:56 

難道父母沒責任。這是可以 避免,如果父母有一些 危機意識。請搬家公司搬家,在不知道這些來搬家工人的背景情況下為什麼讓小朋友在家跑來跑去。因該請認識相信的朋友把小朋友帶去玩。就算今天這事沒發生過,但在搬家的 過程有很多 潛在的 危險小孩子容易受傷。父母都是基都徒因該知道聖經上說:「兒女是上帝所賜的產業。」──詩篇一百廿七篇3節。所以孩子是上帝給父母最珍貴的託付。父母有責任不讓孩子受傷害。

張 /2016年4月5日 下午9:20

支持這個媽媽! 遇到這樣的事故, 選擇用法律懲治罪犯, 同時盡可能地將傷害後的生活影響降到最低, 內心的痛苦真值得同情! 好在孩子心裡沒有看到多的負面影響, 以後的路上, 有愛的爸爸媽媽相陪相護,一定會有最幸福的一生!

Justice /2016年4月7日 上午1:38
你是臺灣人吧?典型的中國思維,很多老中的邏輯都不清楚,刑事訴訟是無罪推定,疑罪從無。本案父母一方的公開信很多自相矛盾之處,又無實際物證。退一萬步說,這個人確實犯罪了,但是你沒有證據證明這個人犯罪,或者說到底犯了還是沒有犯至今都搞不清楚,怎麽可以給人定罪25年還要罰款28萬?

這樣的社會有多可怕?沒有任何客觀的無證,甚至連證人都沒有,就憑這個女孩的自訴就給被告定罪?

這就是陪審團制度的嚴重缺陷,一群沒有受過嚴格司法訓練,甚至連智力測驗都沒做過的P民,肯定會偏向感情用事,過去有本書叫做「傲慢與偏見」,但我在生活中發現,愚昧也會導致偏見!

符合陪審團資格的都是些什麽人?法律工作者,教授,律師,醫生,甚至法律系學生都被排除在外,還有什麽社會精英?

說白了就是美國的P民,就P民的智力和邏輯思考能力來説,他們肯定是感性大於理性,對煽情的接受比對客觀證據的要求要大很多,就像電影裡面經常演的一樣,一開場,某某人殺了人帶著手銬接受審判,接著就開始回憶—過去幾十年被害人如何混蛋,如何虐待她云云。邊説邊掉眼淚,於是乎,一群陪審員稀里糊塗的就宣判被告殺人無罪!

第一,被告真的舉證她自己所言那些被害人如何壞的證據嗎?如果真能舉證,輕判被告,我毫無意見。

第二,從法律角度講,你受到再大的委屈,也不因該動手殺人,如果真的受盡委屈,殺人也因該負責,衹是量刑從輕。

哪有說因爲你受過委屈,殺了被告就白殺的道理?

這一切,專業的法官(除非故意陷害)是判不出來的。但是陪審團就可以宣判殺人者完全無罪!即—衹要你感動了陪審員,有罪也可變爲無罪!沒證據定罪,僅憑口供也可以給你判25年!讓你家破人亡,法律的存在又有何意義?法律上的嚴謹「無罪推定」又體現在何處昵?
現代文明國家,應該限縮陪審團制度才對!

在荒唐的陪審團制度下,出現多少離奇判決?諸如–老太婆Mc喝咖啡燙了嘴,判賠$100萬! Walmart女職員被炒掉,判賠$8000萬!白人警察槍殺黑人(你再怎麽有理,人畢竟死了,那是一條人命,又不是對方正在動手殺你,不開槍不行的緊急情況下殺人),卻被陪審團判無罪,要多荒唐有多荒唐,這些判決還可信個屁!

對於張案,我隻要求看到能夠讓人信服的客觀物證事證,比如女孩身上留下張的體液,處女膜破裂,陰道附近傷痕等等,但是據網上說,所有這些客觀證據一個都沒有!判決還可靠個屁啦!

張家賣掉房子傾家蕩產也要請好的刑事律師趕緊上訴吧!

Justice /2016年4月7日 上午1:39
你根本都沒辦法證明他就是罪犯,又談何嚴懲之類的?典型的愚民糊塗觀念,毫無邏輯性。

Justice /2016年4月7日 上午2:18

我們怎樣被矇蔽了?至今爲止,到底有沒有任何客觀的物證和第三方證人證明張確實做過這件事?一個法治社會,僅憑一個未成年人被大人誘導下的口供,就能給他人定罪?還判25年,聽說人家辛苦幾十年買的房子也要歸你們?

刪了幹嘛?是害怕你們自己很多話的漏洞被逐漸發現還是別的?

Tbz /2016年4月8日 上午3:07 

原來是這樣!沒有物證,醫檢證,僅憑小孩的說辭就把人判刑?實在太荒謬!這個陪審團應該是一群糊塗蛋!

Tbz/2016年4月8日 上午3:15

這麼多前後矛盾的說辭,與污告有何差別?但是光天化日下, 所有的人對這一家人的怪異行為都視而不見?反而拚命刁難被告?無罪推定原則在哪裡?

本文由【亞特蘭大生活網】獨家約稿、原創。原創作品未經授權,嚴禁轉載,否則追究法律責任。免責聲明: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立場。部分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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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條回復

  1. 旁觀者說道:

    老張有沒有冤枉我不知道,但是老張做的不合長理的地方非常清楚,如果為老張開脫也是要去安撫對方,不知道為什麼一群人在這裡指責一個孩子和孩子的家長,如果你老張沒有問題會有今天嗎,出了問題沒有反思一味指責對方,一群可笑的人,更可笑的還什麼學歷什麼什麼可笑之極

  2. 旁觀者說道:

    美國的陪審團是p民,你自己是什麼。美國人民就有這樣的權利,你不服你也去尿個尿看看一樣讓你進去坐坐,都老老實實的做人,

  3. 旁觀者說道:

    什麼叫沒有證據,你們做為父親如果會給自己女兒看你們的生殖器你們就拿出你們這樣做過的證據來證明這個父親是欺騙,你們如果有教過自己女兒去誣告別人的經驗也請你們拿出證據,或者你們的母親曾經教導過你們這樣的事情你們都可以拿出來作為證據為張師傅變護,

  4. 旁觀者說道:

    美國就是這樣不喜歡就不要在這裡沒有人請你們,你們沒有資格評論美國的法律制度,你們如果有證據就拿出來,如果沒有就這樣了。所有人都需要公正,孩子需要保護,什麼媽媽沒有邏輯,你去人家衛生間不關門就有邏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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