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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議 | 持綠卡亞城華人在使用這種卡後,為何擔心申請公民被拒?

近日,關於在美國造成公眾負擔而導致綠卡申請被拒,公民申請被拒的話題在華人社區受到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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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的各種移民新政下來後,亞特蘭大生活網「吃喝玩樂群」 每天都在討論這個話題,其中有個網友私聊了小婭。

幾年前,她在持綠卡的情況下申請了EBT(食物券)每個月都有200多刀的錢打在一張特製卡里。

裡面的錢可以買食物,但是不能買煙酒,她一直使用著這張卡。

從去年開始,她開始焦慮了,因為川普上台後一系列新政下,領取食物券的綠卡人士會影響入境美國和入美國公民。

她已經一年沒有回國了,就怕回美國入關時被刁難,現在想入籍成為公民,也怕審核不過。

網友表示她並不是很需要這筆錢,只是看到大家都在用,不拿白不拿,就申請了食物券。

誰知現在用這些福利會成為「公眾負擔」,還有這麼多麻煩,真是追悔莫及!

那麼小婭帶大家聊聊哪些福利是社會「公眾負擔」

由於具體政策的建議稿還沒有在聯邦公告網站上公布,因此前不久《華盛頓郵報》所引用的建議稿內容就成為外界討論這一話題的唯一信息來源。

《華盛頓郵報》公布的這份文件是由美國國土安全部提供的建議草案。

其中提及了以下幾點要求:

首先是增加了I-944 表格 (即自足宣告,英文是  Declaration of Self-Sufficiency),也就是需要申請人證明自己在生活上有能力自給自足,不需要依賴政府救濟。

這項規定要求外籍人士在提交身份調整申請時,應同時提交I-944表。

此外,在外籍人士進行身份轉換或延期時,美國移民局也可以視情況決定是否要求該人士提交I-944表。

其次,草案對「造成公眾負擔」的定義進行了更新。

按照目前的規定,造成公眾負擔指的是:

一、為維持收入接受公眾的現金援助;

二、接受由政府出錢,長期的看護服務。

在新的建議草案中,國土安全部提出,造成公眾負擔指一個人使用或接受一項或者多項公眾福利。

此外,公眾福利的定義範圍也有所延伸,不僅指任何以現金、支票或其它貨幣轉移形式的政府資助,還包括以援助、服務或其它救濟形式的非現金政府資助,這些資助旨在幫助某個人滿足基本的生存要求,包括住房、食物、水電費用或醫護等等。

以非現金和現金髮放的公共資助都在該定義內。

移民三年,一個低收入者在美國的真實生活

對於接受或使用這些福利的移民簽證申請人,佔用福利的記錄將被視為整體考核裡面的負面因素

具體涉及的福利,美國國土安全部也做出了詳細的舉例,其中華人比較關心幾種福利內容也包含在內。

例如:增補的安全收入 (SSI);

給需要家庭的臨時補助 (TANF);

在白卡(Medicaid)項目下的非緊急福利;

在病人保護和可負擔醫護法(the 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 )或其它政府補助的醫療保險項目中,政府所提供的對醫療保險費的補助;

增補的營養資助項目(SNAP) (即以前所稱的 「食品券」項目);

為婦女、嬰兒及兒童提供的特殊增補營養項目 (WIC);

州提供的兒童健康保險項目 (CHIP) (以前稱之為 「SCHIP」);

政府出錢已被視為制度化的長期及短期看護服;

可退還的收入稅信用額,如當信用額超過應交稅款時,所掙得的收入稅信用額等。

與此同時,草案也明確了幾種被豁免的領取福利內容

這主要包括:

聯邦政府提供的給老人,倖存者和殘疾人士的保險福利;

老兵福利;

政府的養老金福利;

政府僱員的健康保險;

政府僱員的交通福利;

失業福利;

工人的補償;

除政府機構部分或全部支付保險費之外的醫療(Medicare)福利;

以及州提供的殘疾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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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規定,國會還允許某些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士有資格享受一些聯邦公眾福利,尤其是如Medicaid 的醫療福利及食品券的營養福利。

在確定申請人是否造成公眾負擔時,草案要求考慮的因素主要包括年齡(如:該外籍人士是否在18歲到61歲的適當工作年齡之間),健康狀況,家庭狀況, 財產, 經濟資源及財務狀況,教育和技能水平。

此外,還將重點考察申請人是否缺乏工作能力;

是否接受或使用一項或多項公眾福利;

在沒有(不受補貼的)健康保險下的醫療和身體情況;

是否是以前基於造成公眾負擔原因不許入境或被驅逐出境的外籍人士。

針對可能產生理解偏差的「有補貼的健康保險」這項內容,草案也明確了一下定義,這是指部分或全部保險費由政府機構以收入稅信用額或其它補償方式支付的任何保險。

據美國媒體報道,如果新的建議稿實施,任何使用非緊急和不勞而獲的政府福利行為都可能導致被驅逐出境,即使當事人正在(或不久就會)對美國的勞動力及財政有很大貢獻。

需要指出的是,這些變化只會影響到建議稿最終生效後所接受的公眾福利,對於此前接受的福利還按目前的造成公眾負擔指導法規處理。

另外,建議稿雖在多方面對公眾負擔和申請綠卡規定得更嚴格,但是有一個因素對移民有利:

在確定是否是公共負擔時,建議稿要求考慮移民的年齡、財產、經濟資源及財務狀況。

現在的規定中移民的個人經濟情況不在考慮範圍內,因此對許多移民來說這個改變會是個加分的選項。

本文由【亞特蘭大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網路整理編輯,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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