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幕 | 幾官 幾商,一個全球通用的把戲,牽出了震驚亞城的腐敗大案,看看美國人如何「玩兒」官(二)
亞特蘭大市政府貪污受賄醜聞是2017年1月浮出水面的,但其實2010年這些人就開始暗地裡做起了不光彩的交易。
先帶大家重溫一下人物介紹:點擊此處查看醜聞第一集。
受賄者,建築承包商:Elvin”E.R.” Mitchell, Jr. (即E.R.) 和 Charles P. Richards, Jr.
收受賄賂的亞特蘭大市政廳政府職員:Mitzi Bickers (前市長Reed的手下) 和 Adam Smith。
威脅聯邦證人的前市政廳職員:Shandarrick Barnes (Bickers的手下)。
與貪污政府職員有相關聯繫的人物:Kishia Powell (前市長Reed的手下,與Bickers曾是合伙人)、
、Keisha Lance Bottoms (現任市長) 和 Kasim Reed (前任市長)。2010年:
其實,這起貪污受賄案早在2010年就開始了,那時候Bickers玩兒的小,最初是有人將$94,000現金打到她的銀行賬戶里。
2015年9月:
隨著聯邦調查局對此案深入的調查,很多細節浮出水面。
當時 E.R. 正在接受聯邦調查局的調查,他涉嫌賄賂亞特蘭大市政府官員一案。
建築承包商 E.R. 當時十分配合聯邦當局的工作,成為了此案的一個重要的證人。
這也就有了被Barnes扔板磚砸玻璃,扔死老鼠在他家門口恐嚇他的一幕了,為的就是不讓E.R.出庭作證。
2017年2月15日:
E.R.承認自己為了獲得利潤豐厚的城市建設合同而串謀賄賂政府官員這一罪行。
他承認當時支付給了一個未署名的人一百多萬美元。
他可以用這筆錢來影響一個或多個市政官員,從而影響建築承包投標程序。
2017年2月9日:
當時的市長Reed發話,這些醜事兒跟他無關,他也沒被調查人員質疑過,發生這樣的事兒他也很氣憤。
他表示他非常支持政府透明度,為了說服亞城市民,他叫手下人公開了多達147.6萬份涉及市政廳貪污受賄案調查的文件。
這些文件裝滿了數百個白色紙箱,一排排堆滿了市政廳會議廳的桌子和牆。
註:收受賄賂的政府官員Bickers曾在市政廳備案的道德規範中稱,她曾在市長辦公室工作過,她那時直接彙報工作給市長。
但Reed立馬採取措施脫干係,說這不是事實。他表示,Bickers向辦公室主任(Chief of Staff)彙報過,但只有辦公室主任和運營總監(COO)才可以直接向市長彙報。
不知道他這樣說,是不是就可以把責任都推卸給辦公室主任和運營總監了?不過估計這個時候,誰都不想和Bickers扯上關係。
2017年2月16日:
Richards承認共謀賄賂市政官員並支付至少$185,000用以換取城市建築承包合同。
2017年2月21日:
亞特蘭大市政府採購主管Adad Smith被解僱。
當時當地美媒曾報道,聯邦調查局特工突然出現在市政廳Smith的辦公室,繳獲了他的電腦和手機。
Smith是位律師,在亞特蘭大市政府工作了14年。
這次人家調查200多萬美元的賄賂大案時,順帶把Smith也捎上了,一起判。
具體他收了誰的錢,目前官方還沒有透露,也沒有公開稱他與合同賄賂案有關。
2017年9月20日:
聯邦當局搜查了PRAD Group工程公司的辦公室,這裡是為亞特蘭大機場和該市分水嶺部門做設計項目的地方。
從2009年到2014年間,亞特蘭大市政府至少支付給PRAD或者與PRAD合資企業6000萬美元,這可都是納稅人的錢啊!
2017年10月2日:
2017年的10月份,知道那會兒即將發生什麼事情嗎?
對了,11月份的市長大選的日子就要到了。
現任市長Keisha Lance Bottoms,也就是當時市長候選人兼市議員,趕緊與PRAD劃清界限,發誓要退還PRAD Group捐給她競選組的$25,000。
到底最後退沒退,估計也沒有多少人關心。
因為這條新聞在競選期間都沒怎麼被好好地報道過,所以說「媒體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
其實,在去年競選後期時現任市長Bottoms就曾承諾,如果她成為了亞特蘭大市長,在她上任後前100天,她要在市政廳內徹底剷除腐敗,改革市政廳內的道德規範。
當地美媒曾發文質疑她的承諾,她上任3個多月了都沒有對外公布任何關於市政廳內部整改政策,也沒有執行她競選時承諾過的具體措施。
眼瞅著就到100天了,4月9日(周一)亞特蘭大市長Bottoms突然宣布,她已要求所有35名內閣成員在當天下班回家前將辭職信交給她。她將在本周結束前決定這些人的去留,不知道最後她把人全留下來,還是一個都不留哦。
那到底大貪Bickers是怎麼「玩兒」官的呢?
行賄方式很傳統,很簡單,那就是電匯、現金存款還有就是以買房的方式。
2011年,Bickers在亞特蘭大市政廳工作的年薪僅為$57,986。
在購置$775,000的豪宅時,她僅在過戶時付了$299,000,剩下的餘額則是由 E.R.直接現金存款給房子賣家賬戶的。
而$299,000這部分錢也都是由Richards和E.R.分別以電匯或現金存款的方式放到了Bickers賬戶里。
說到這裡,不得不說一句老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一切全報。」
差不多七年過去了,案子該告一段落了吧!
除了主犯Mitzi Bickers剛剛於2018年4月5日被指控其在2010-2015年間收取了2百多萬美元的賄賂外,
其他幾名涉案人員都啥下場?
- Barnes因恐嚇威脅聯邦證人而面臨3、4年的牢獄之災。
- E.R.因賄賂市政官員以獲取建築承包合同和洗錢罪。他面臨最高5年監禁,罰款50萬美元,服刑三年後可獲監外執行。
- Richards因賄賂市政官員以獲取建築承包合同,被判處入獄5年,最高罰金25萬美元。4月28日判刑時也許他還會被要求付給納稅人賠償金。
- Smith收取了將近4萬美元的賄賂。由於配合聯邦調當局的調查工作,他花費了一年多的時間,錄下很多與涉案人員有關的私密對話,並交給了聯邦當局以求立功贖罪。2018年1月,Smith的服刑期限從原來的46個月改成了27個月。
調查這麼個大案,動用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財力。看看這堆成山的涉案文檔就夠讓人窒息的!
上樑不正下樑歪,天下烏鴉一般黑?
說了這麼多,你有沒有看出一些端倪。
負責調查此案的律師Byung J. 「BJay」 Pak一語道破天機,
他說:「一個組織的道德和文化都是從最高層開始的,高層管理人員就該設定好正確的基調。」
為啥亞特蘭大的這位前任市長Reed僱傭的人都這樣兒呢?(涉案的政府職員中大部分人都是被Reed重用的,可能跟他沒關係?)
這讓咱想起了一句中國俗語:「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再這樣調查下去,恐怕連亞特蘭大前任市長也會被拉下水吧?!
您還別說,他真的出了點兒事兒,啥事兒?且聽下回分解!